企业会计监督弱化的原因及对策

2007-12-29 00:00:00王轩庭
会计之友 2007年8期


  【摘要】企业经济信息虚假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企业会计监督弱化。本文试就企业会计监督弱化的表现及原因加以分析,并对如何进一步全方位加强企业会计监督进行探讨。
  
  一、企业会计监督弱化的原因分析
  
  (一)企业会计监督法律约束机制不全
  近年来,我国在法制建设上迈出了较大步伐,一系列的法律、法规相继出台,然而在市场经济尚未完善的今天,不少经济活动仍没有相应的制度来规范,主要表现为一些已出台的法律法规的某些条款与现实要求存在很大距离,使会计监督难以落到实处。
  
  (二)企业负责人自觉接受会计监督约束的意识淡薄
  首先是对会计监督认识不足。有的认为会计监督会给各项工作带来不便,有的认为会计监督就是挑毛病,找麻烦。这样给会计监督工作带来很大的阻力,甚至使会计监督无法进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效益是考核企业的首选目标,上级领导对下级干部的考核一般只注重报表数字,这就必然导致一些企业负责人的个人主义、名利得失和小团体主义思想的发生,为此,他们指使会计机构、会计人员采取违纪违法手段做假账、伪造会计凭证、办理违法会计事项、虚增或调减利润、提供种种虚假的会计信息、粉饰财务报表,以骗取领导及投资者的信任,为自己赢得荣誉。
  
  (三)内部会计监督缺乏约束力
  会计监督包括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两个部分。内部监督由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执行,但由于会计是企业负责人任用的,会计人员的任免、升迁、奖惩都是由企业负责人决定,这使得会计人员在各自的企业集体中不具备独立地位,特别是其利益关系往往依附于本企业和本企业负责人。一方面会计人员作为企业的“内部人”与本企业利益具有一致性,对企业的所有会计业务进行全面监督,不可避免地要触及到自己个人的利益;另一方面如果会计人员坚持原则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可能会遭到领导的刁难,甚至打击报复。外部监管部门一般都不能帮助企业会计人员全面解决以上问题,从而削弱了会计人员坚持原则的积极性,致使有的企业根本就没有内部监督和控制制度,有的虽建立了相应的制度,但这些制度形同虚设,根本无法得到有效执行。
  
  二、强化企业会计监督的对策
  
  (一)加快会计法制建设
  会计监督的有效实施离不开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国家有关部门对会计制度中存在的遗漏或模糊的地方,应抓紧修补;对未出台的具体会计准则应尽快出台,力求财政法规和财会制度条块分明、界限清晰、内容具体、规定明确和可操作性强,使各级财会人员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明确会计责任主体
  在工作中,一些企业的负责人自认为是“一把手”,会计上的事情自己说了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按他的意愿办事,出了问题则一推了之,或找个替罪羔羊,减轻自己的责任,这些都严重阻碍了会计监督工作的正常进行。因此,明确企业负责人的会计责任主体地位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的关键。作为企业负责人,他应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以此来加强企业负责人为企业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的地位,为会计人员明确行使会计监督职能提供保障。
  
  (三)建立健全企业内部会计监督机制
  会计人员在企业中不具有独立地位,其利益关系依附于企业领导,从而使其内部监督软弱无力。解决这个问题的根本办法就是消除企业负责人与会计人员之间密切的利益关系,提高会计人员的独立地位。具体的方法是: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取消公司经理提请聘任或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权利,采用由公司董事会直接聘任或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这样就使得会计人员在行使对企业的会计监督职能时,不必考虑与企业负责人之间是否存在利害关系,从而有效地防范企业负责人的违法行为。另外,企业董事会在聘任企业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时,还应当检查两者之间是否存在密切的利害关系,如果存在利害关系,则更换财务负责人的人选,这样才可以保证在企业负责人和会计人员之间存在一种相互制约的关系,防止他们联手进行违规违法活动,从而形成真正意义上的监督。对于国有独资企业的财务负责人,可以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聘任或派遣,这样可以加强企业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之间的相互制约以及财务负责人的专业性,从而形成更加有效的监督机制。
  
  (四)培养高素质的会计人才
  1.要有较强的法制观念和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可以通过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在会计队伍中实施诚信工程、建立会计职业道德评价系统等多种途径来加强会计人员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教育,在整个队伍中营造一种人人讲诚信的良好氛围。会计人员要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牢固树立为国理财和为民理财的思想,正确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会计工作时常处于各种利益的交叉点上,因此,要求会计人员要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公平地对待利益各方。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综合治理会计秩序,净化会计职业道德环境,树立会计人员对会计工作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在建立一套系统的职业道德规范的同时,特别要加大对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处理力度,以此来约束和管制会计人员的职业行为。新《会计法》对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对于那些因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账簿、会计报告等违法行为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除上述人员外,对因违法违纪行为而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要求之明确,措施之严历,前所未有。通过法律的约束,促使会计人员形成强烈的责任感,在履行职责中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不丧失原则,不图谋私利。
  2.要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较强的综合能力。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的提高,不仅可以消除因技术原因等造成的非违法性会计信息失真,而且使其作为会计信息的直接编制者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自觉抵制来自各方面的诱惑和压力,拒绝制造虚假会计信息。会计人员应当努力学习,钻研业务,提高技能。会计主管部门或单位领导应重视会计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对会计人员从严考核,从严要求,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
  3.要有较高的风险管理能力。会计人员在提供会计信息时,承担着一定的风险,而且随着知识经济的飞速发展,会计人员面临的经济事项会越来越复杂,这就要求会计人员在保持职业谨慎性和规范性的同时,能从整体的角度,用科学的分析方法,明确的理解能力和准确的判断能力,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思路,使会计工作能够有效地开展。
  总之,企业会计监督是一项多部门配合、综合性很强的系统工程,只有找准原因,对症下药,变无法监督为依法监督,变无力监督为合力监督,变无心监督为齐心监督,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监督不力的问题,保障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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