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会计环境不确定性的思考

2007-12-29 00:00:00司伟娟
会计之友 2007年8期


  【摘要】笔者认为在不确定的会计环境下,应建立与应用程序会计,树立价值中立理念,根据管理方的目的做出会计处理规定,以提供对决策有用的具有前瞻性的会计信息。
  西方会计经历了从13世纪到19世纪近700年的发展,建立了一套较完整的核算体系。我国在清朝末年时期就已经有学者引入西式会计,并将其传播,但是在以后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没有什么进展,直到上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开始引进和深入探索研究西方会计理论和方法,并在不断吸收西方会计先进成果的基础上逐渐发展,开始与国际接轨,加快了会计发展的国际化进程。
  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不断改进、完善,日趋国际化。不同时期的经济发展要求、目标不同,提出的发展政策和规定不同,在稳定发展的环境中也有做局部政策调整变化的问题;不同发展建设时期的环境存在着不同的会计目标,自然会计信息需求也不同,则会计核算政策、内容、程序、方法也都不同,必然有各个时期的客观环境特色。而特色是一个动态的概念,在一个时期或阶段可称之为特色的东西在其他时期或阶段可能就不再是特色。经济事项的复杂多变,政策、制度等的不断变化,使会计人员面临的会计环境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继而对经济事项的处理产生不确定性。
  但是无论会计环境怎样不确定,会计核算的政策、内容、程序、方法无一例外地要服从经济目标的“指挥棒”。会计环境是会计赖以产生、存在和发展的社会环境,是会计所处的特定阶段的客观条件。任何一个时期或阶段的会计,都应以会计所处的客观环境为出发点、立足点,根据其所处的政治经济、法律、文化等环境,根据自身不同时期的发展建设目标,不断总结过去和现在,继而不断创新,不断发展会计核算,从而达到会计的根本目标——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面对诸多不确定性的判断和选择因素,怎样才能保证会计核算的信息具有真实性和决策有用性?笔者就此谈些粗浅想法。
  会计的本质就是随着社会环境的不断变化而变化并与社会环境相适应。因而会计人员应该以发展的眼光对待“会计”,应该处在一种不断更新观念,或是有待更新观念的状态中,并能够接受和确立一种新的思考问题和处理问题的理念,用不断更新的理念指导实践。
  在西方会计中有一种理念,目前已引入我国的会计领域,即会计程序公正。
  在会计学领域,会计学家伊尻雄治不仅区分了会计过程和会计结果,而且特别强调“会计的过程同它的结果一样重要”;从经济学领域引入的“有限理性”,将程序理念引入会计领域,程序理念在会计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根据程序理性观念,会计强调的是会计确认、计量、记录与报告等行为程序的理性。因此,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并不体现在它自身是多么“真实”,而在于它是否依照该国公认的会计规则及其合约制定权安排进行加工处理,若是,那就是“真实”的。简单概括地说就是只要程序合理、过程规范,结果就是公正的,是可信的和可接受的。一般来讲,会计人员对会计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是难以鉴别的,更无法对会计主体的业务活动做到真实把握和反映;并且对会计事项的处理原则、程序、方法等的判断和选择的不确定性,导致实际工作中会计标准的模糊性、可选择性以及主观人为的不确定性可能带来的影响和不同后果是不确定的,而这种不确定性贯穿于会计过程的始终。针对会计环境的不确定性,特别需要会计程序公正理念:“只要所采用的会计程序公正,即相同的会计事项运用相同的会计程序,就会得出相同的会计结果”。因此,一个公正的会计程序,才能提供公正的、可信的和与决策有用的信息。
  预置的会计核算程序和规定在各项会计法规、准则、制度等中已有体现,但这是宏观指导性的。在具体工作中,我们还应该从微观具体的工作中建立适合自己发展目标的规范方法、程序和标准,并且要明确所要贯彻执行的政策,明确核算所要做到的会计目标,并依据会计动机、会计公正的程序,选择会计处理方法和原则。有了严格、充分、稳定的程序规则,会计人员在对会计事项的处理过程中才能有确定的标准,形成的会计信息才能是公正的、可信的和可接受的,也才是决策有用的。只要严格构建并遵循预置的会计程序就能达到会f2e7063946db6e7804a868d81b1366fc计公正的结果。在建立和应用程序会计的同时,还要非常注意一个理念,那就是价值中立。
  价值中立是德国社会学家韦伯首先提出的一个概念。会计作为货币价值评价系统的主要功能是,按照一定的评价标准把握价值客体对价值主体的意义,即就价值客体对于价值主体是否有价值以及价值大小进行评价。货币价值评价系统中的评价者不一定是价值主体本身,该评价者所判定的也不一定是价值客体对自己是否有价值,即评价者是价值关系中的第三者,应当代表价值主体来判断价值客体对于价值主体的价值及其大小。从学术定义上对其比较难以理解,但是结合日常会计核算中的会计事项从会计人员方面比较好理解和阐述。简单地说:价值中立对于会计人员来说就是不能为了达到想要的结果或者为了特定行为的发生,而歪曲会计信息或选用不恰当的会计原则和方法。就是说会计人员必须对会计事项根据设定的程序判断其“是”或者“不是”,不可以出现相同的会计事项因为会计人员主观价值判断而产生因人而异或者因事而异的口径不一的情况。正面地说就是不同的会计人员对不同的人,处理会计事项的结果相同;不同的会计人员对待相同的事项,会计处理的结果相同。会计人员不能因自己的价值判断和理解或者对会计事项的认知程度来判断会计事项“应该是”或者“不应该是”,如此,会计核算产生的会计信息才是公正、真实和可信的。价值中立也正是会计公正的核心。
  会计作为一个信息管理系统、机构管理系统中的一个组成部分,会计的目标是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同样的经济业务由于会计需求不同,需要和反映的方法不同,形成的会计信息也不同,因此会计人员在对会计事项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原则、程序、方法等进行判断和选择的过程中,应该根据管理方的管理目的(意图)和决策目标,选择适合对经济决策有用的会计政策,作出会计处理的决定,以价值中立理念为核心,实现会计程序的公正,建立与应用程序会计,提高适应复杂多变的会计环境的能力。加强现代化的会计处理手段,不仅能处理会计准则中已作出明确规定的业务,还能对规定不明或没有规定的业务按照会计原则和惯例作出合理判断,提供具有前瞻性的会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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