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四川省人均GDP达到1355美元、非农就业比重超过50%、城市化率达到34%,这些指标反映出四川已基本进入工业化中期阶段。工业化中期的四川产业呈现出产业结构趋于重型化、优势产业发展支柱化、特色产业发展集聚化、优势产业投资密集化、龙头企业发展大型化的发展趋势。2006年规模以上工业中重工业比重高达69%,比全国高近12个百分点。由于重化工业加速发展,钢铁、化工、有色、建材等高载能产业比重大,工业节能降耗形势严峻,能源消费结构调整任务艰巨。为转变工业发展方式,促进工业由快向好发展,四川提出2007年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6%的奋斗目标,共需节能436万吨标准煤。上半年已实现节能161.8万吨标准煤,下半年还需节能274.2万吨标准煤。把淘汰落后产能作为工业节能工作的主要抓手和突破口,通过淘汰落后产能产生的巨大节能效益,加快推进结构调整,狠抓节能降耗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促进清洁、可再生能源发展,能够确保完成节能降耗目标任务。为此,四川省政府出台了《四川省2007年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实施方案》,对全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2007年下半年将重点对349户企业的落后生产能力进行淘汰。这些企业主要集中在电力、钢铁、水泥、煤炭、化工、焦化、铁合金等7个高耗能行业。
为将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四川召开了全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会议,省政府与各市州政府签订了目标责任书。省级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协调和沟通,积极采取措施推进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省经委根据《2007年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实施方案》,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制定了阶段性工作目标。重点开展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建立四大推进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不定期召开省级有关部门联席会议和省经委工业节能工作协调小组会议,通报全省落后产能淘汰工作进展情况,分析落后产能淘汰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建立定期公告制度。采取政府通报和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的形式,每月对各地区落后生产能力淘汰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公布。建立督查制度。
二是严格督促检查。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地区、不同企业的具体情况,实施分类指导。会同省级有关部门组成淘汰落后产能联合督导组,于9月份和10月份深入全省各地,督促检查淘汰落后产能情况,对态度消极、工作进展缓慢、未能完成淘汰落后产能目标的地区和企业予以通报,并提出限期整改意见。
三是强化部门协调。加强同省级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各部门主要领导及职能处室负责人联席会,及时通报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进展情况,加强信息交流,研究解决工作重、难点问题,共同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四是严格行业准入。提高节能环保市场准入门槛。建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的部门联动机制和项目审批问责制,严格执行项目开工建设“六项必要条件”(必须符合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节能评估审查以及信贷、安全和城市规划等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对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务的地区,按照等量淘汰、上大压小的原则,严格控制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严格执行国家对钢铁、电解铝、铁合金、电石、水泥、烧碱、黄磷、锌冶炼等八个高耗能行业实施的差别电价政策。
五是狠抓水火电置换。充分发挥水电资源优势,促进小火电机组关停工作。进一步加大水火电量置换力度,扩大水火电量置换规模。确保完成关停小火电机组25亿千瓦时的水火置换电量额度,以切实保证四川小火电机组关停工作的顺利完成,解决机组关停后职工的生活问题,确保社会稳定,促进节能降耗目标任务的完成。
六是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健全落后产能激励约束机制,从工业发展资金中安排3000万元,根据各市(州)落后产能淘汰难易程度和淘汰后实现的节能效益,以项目补助的形式,对完成较好的市(州)和企业给予扶持。对不按期淘汰的企业,将会同质检、环保、电力、金融等部门,依法吊销其生产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依法停止供电和各类形式的授信或贷款;属于资源综合利用认定企业的,取消其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和享受税收减免资格,涉及违法的要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