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资讯

2007-12-29 00:00:00
中国检察官·司法务实 2007年6期


  张耕强调:发挥检察职能深挖黑恶“保护伞”
  4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打黑除恶领导小组会议,高检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张耕强调,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下大决心坚决打击黑恶势力,深挖其“保护伞”;要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为构建和谐社会作贡献。张耕强调,要提高认识,增强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一是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从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高度,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从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和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创造良好社会环境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化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特殊重要性。二是要充分认识黑恶犯罪的严重性和开展专项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张耕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下大决心打击黑恶势力,要把工作着力点放在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上。深挖“保护伞”是否有力,关系到打黑除恶专项斗争能否深化问题,关系到检察机关是否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问题,关系到检察工作能否得到拓展问题。要注意通过多种途径发现黑恶势力“保护伞”线索,深入查办,一查到底,不管涉及到谁,都要坚决查处,决不姑息迁就。张耕指出,要认真做好舆论宣传工作,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深入宣传党委、政府打黑除恶的决心和行动,深入宣传成功打掉的黑恶势力犯罪典型案例,深入宣传检察干警在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先进事迹,营造声势,震慑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
  
  王振川:
  将突破一批城镇建设
  商业贿赂大要案
  
  4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振川在全国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座谈会上发言表示,检察机关将突破一批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大案要案,并以此为切入点,带动查办重点领域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工作向纵深发展,全面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王振川指出,从检察机关查办案件的情况看,当前商业贿赂犯罪主要有五个突出特点:一是商业贿赂犯罪仍然严重。二是具有明显的行业、领域特点。三是官商勾结、权钱交易,领导干部商业贿赂犯罪突出。四是大案比例高,有的案件涉案金额巨大。五是窝案、串案现象突出。
  
  何勇:
  大力推进农村基层
  廉政建设
  
  4月29日,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会上强调,要把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与贯彻落实今年中央1号文件结合起来,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结合点,保证中央1号文件所提出的工作任务得到落实。要加强对中央支农惠农政策、资金投入和改革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使之真正惠及亿万农民群众。要从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认真解决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何勇强调,要结合农村经济建设,加大对中央的一系列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农民群众利益。要结合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C5fXh9pRnfUVkEIAX/ITzg==,进一步推进村务公开,完善村民民主理财、民主评议干部、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要结合农村文化建设,积极推进农村廉政文化建设。要结合农村社会建设,拓宽农村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建立健全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机制,妥善解决农村社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结合农村党的建设,抓好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和党的宗旨教育、廉政教育,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全国检察机关
  反渎职侵权宣传月活动
  正式启动
  
  5月9日上午,为期一个多月的全国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宣传月活动正式启动。全国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宣传月活动电视电话动员会暨新闻发布会在京召开,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振川透露,2003年1月至今年3月,全国检察机关立案查处的领导干部,尤其是县处级以上干部渎职侵权犯罪呈逐年上升趋势,共立案查办县处级以上干部1341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285人,厅局级干部55人,省部级干部1人。
  王振川指出,检察机关开展反渎职侵权宣传月活动,就是要依托相关行政、司法机关和新闻媒体的多方资源,凝聚各方力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渎职侵权犯罪的严重性、危害性和反渎职侵权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动员全党和全社会的力量,共同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
  
  贾春旺出席
  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
  成立大会
  
  5月10日,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成立大会暨第八届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召开。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贾春旺,中国法学会会长韩杼滨,高检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张耕,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邱学强,副检察长朱孝清、姜建初,高检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戴玉忠等出席大会。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成立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选举产生检察学研究会领导机构;围绕第八届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强化法律监督,促进社会和谐”的主题进行学术交流和理论研讨;总结2006年度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工作,部署2007年度检察理论研究工作。
  贾春旺说,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的成立,是我国法学界和检察机关的一件大事。贾春旺强调,检察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工作的改革和发展离不开正确理论的指引。检察学研究会的成立,有利于更好地凝聚检察系统内外的力量,为检察工作和检察改革提供更加有力的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更好地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促进检察制度在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中发挥更大作用。贾春旺要求,检察学研究会要成为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理论体系的重要基地。要对我国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作出科学、准确的概括和说明,要重视检察学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检察学研究会要成为推动检察理论研究、交流和宣传的重要平台。检察学研究会要成为培养检察理论研究人才的摇篮。要培养造就一批学术水平高、研究能力强、在法学界有较大影响的检察学研究栋梁之材,要认真分析和把握新形势下检察理论研究人员的特点和需求,积极为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研究人员提供学术交流、成果转换等服务。大会通过了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章程,选举产生了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理事会,并召开第一次理事会选举产生了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领导机构,张耕当选为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会长,邱学强、朱孝清、姜建初、戴玉忠以及部分省级院检察长和部分法学专家当选为副会长。
  
  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
  2007年第1号司法解释
  
  5月1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对林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之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致使森林遭受严重破坏的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经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七十七次会议通过,最高人民检察院5月16日发布公告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这个司法解释,林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致使森林遭受严重破坏的,依照刑法第四百零七条的规定,以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追究刑事责任;以其他方式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森林遭受严重破坏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以滥用职权罪或者玩忽职守罪追究刑事责任,立案标准依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第一部分渎职犯罪案件第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厅有关负责人指出,这次专门针对林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之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致使森林遭受严重破坏的行为适用法律问题作出司法解释,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国家的森林资源,防止因林业部门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造成的滥砍滥伐、损毁森林资源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