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息素养,我们往往忽视了广义与狭义信息素养的区分。
广义的信息素养,我想是人获取知识、应用知识、解决问题的一切与信息相关的基本的意识与习惯,这单靠信息技术应用实践来养成怕是困难非常大,还要依靠语文、数学等其他各种领域的知识来共建。任何一门学科学习都是信息活动,实践也都是与信息相关的,哪个学科也不能单独承担如此重任。
狭义的信息素养,可能我们还没能看透它,是信息文化素养,还是信息技术素养?无论怎样,作为信息技术这门学科的素养必定要与其相关的“技术”更近一些。
现在国外又在讨论“媒介素养”,并已引入了传媒教育。有人误会成信息技术的技术操作素养,我想是有偏颇的。媒介素养应更多地注重在传媒上的方法、技术及其效益、问题方面的把握,从而明白信息社会之中某些传媒技术的应用价值与负面效应,如广泛性、虚假性表现在:把自己网友的隐私公布在网上造成恶劣影响;网上公众通缉“高跟鞋踩猫事件”;博客推动平民话语权……
可见,在信息素养的大框架下有“技术素养”、“传媒素养”以及“技术伦理”等各种各样的素养在里面。那么,技术扮演一种什么样的角色呢?这是关于信息素养的争论的主要根源之一。在一场教学活动中,以技术为主导,还是以素养为主导,这成为一个关键。我个人认为“培养”或“教育”一词过于强调外力,我想还是“养成”更接近一些素养的形成实际。“素养”不是教出来的,就像“品德”、“修养”不是教出来的,但在教的过程中有针对性的指导与训练却非常必要,此所谓“教化”。如果把信息素养过于神化,会带来技术上的虚无主义。换句话说,即使信息素养非常接近真理的“道”,也仍然需要用可操作性较强的“术”来实现它。如何结合在一起,就需要根据小学、初中、高中三个阶段的学生认知能力基础去构建合适的学习体系。
新课程提倡信息素养,并非是一个教学内容的定位。高中必修课中,信息获取、加工、交流、发布这样的结构,并非是在“教”信息素养,而是在教信息处理的方法、过程、技术,形成规律性认识。很多人把此理解成信息素养,是夸大化了的。李艺教授对高中课程说得很明白,“从理论上说是‘双本体’——‘大众文化本体和大众技术本体’的结合;从实践来说是工作需求,即利用信息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一般策略与方案”。但新课程不是小学、初中、高中的一贯制设计,导致了高中阶段在总体上淡化了技术,形成了一个分类的、共性的方法论模式。
在设计山东初中教材时,我就考虑到信息素养过于宽泛,所以重点突出了“技术价值”作为课程核心,即在技术应用过程中搞懂“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办”,为高中必修与选修中的“方法”、“过程”的提升铺路。
总之,我认为信息素养可能是“神”,有价值的技术学习可能是“骨”,情景、任务、主题等应皆为“血肉”,那么操作层面的规律(通用操作)就是脉象。我特别提出“通用操作”(如用户界面、对象编辑等步骤相似性操作)这个词汇是指操作规律,不是特指哪些软件,是与“特色技术”(如文章修订、图像合成等特色化功能)相呼应的。之所以比喻成脉象,就是说我们别指望靠脉象能给我们什么,透过它可以有更理性的认识和有法度的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