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企业环境会计的发展需要解决各个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和报告问题。环境资产要素的复杂性给其确认、计量和报告带来了诸多问题,也产生了多种观点和建议性的做法,笔者就此阐述一种实务程序与方法选择。
企业环境会计研究发展过程中,就环境会计的账务处理方法形成两种意见,一是将环境财务会计纳入现行企业财务会计体系,与现行企业财务会计融合;二是建立独立的企业环境财务会计体系。笔者从企业环境会计发展和会计核算要求的现实出发,选择第一种环境会计模式,并试图据此设计企业环境资产的业务处理程序。
一、环境资产账户的设置选择
将环境会计与现行会计融合的企业会计模式也可以称为一体化企业会计模式。在这种模式下,环境会计要素的具体处理可以有两种方式:一是为环境会计要素设立独立的一级会计账户,突出环境会计要素的重要性和独立性;二是在现有会计账户体系内,考虑环境会计要素的功能与现行会计要素的对应关系,设立二级明细账户进行核算。到目前为止,大多数著述者主张建立独立对应的环境会计要素一级账户,独立计量、核算环境要素信息,这种做法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较为容易地编制相对独立的环境会计报表,同时显示对环境会计的重视。从各方面来说,应当是无可厚非的。但是,笔者还是选择第二种方式作为环境会计具体处理的最佳考虑。这种选择的出发点在于:一是笔者把企业的环境保护活动看成是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一部分,是与其生产经营活动相辅相成的。在非专业污染治理或环境保护企业的环境活动中,主要是针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或可能产生的污染、环境破坏事项进行治理或防治。正如前文所说,非专业污染治理或环境保护企业的环保活动是生产经营活动的一个必要组成部分,为此而付出的经济代价,也应构成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成本的一部分,应当纳入企业生产成本核算的范畴之中。二是如此处理不影响将环境会计要素按照独立的一级账户处理方式下环境会计要素的计量、归纳、核算与报告目标的实现。三是既可以继续保持现有会计体系的稳定性,又可以满足环境管理事业对环境会计信息的需要。
二、企业环境资产的计量与核算
计量就是按照相关规则确定物体或事项的数额。会计计量就是遵循会计法规、准则或制度,对分类会计要素的具体载体或事项的相关金额进行确定、分配的会计程序。具体到环境资产的计量,就是在环境资产确认的基础上,将具体交易或事项中发生的金额,按照相应的经济规律和会计规范的要求,分配给相对应的环境资产载体的过程。会计计量要解决两个基本问题:一是计量基础,解决采用何种价值观念估计某种会计要素的计量;二是计量界限,解决哪些价值量计入某种会计要素的载体之中。
(一)计量基础。在计量基础选择上,应当考虑到两点:一是计量属性的选择。部分环境会计的研究者认为,环境会计应当使用多重计量属性,包括货币计量基础和非货币计量基础。笔者认为,会计的基本计量基础就是价值计量,其它物理量计量只能是作为会计计量基础的辅助性工具。事实上,会计核算一直将其他生产核算的计量标准作为辅助性、基础性的计量前提加以应用(很多情况下,价值核算是以物理量核算为基础的),这些非货币计量的过程,有的由车间核算员完成,有的完全由非核算人员完成。环境会计研究者讨论的非货币环境会计计量工作,大多不是由会计人员直接完成的,而是由专业技术人员测定和计量的;大多数学者还是坚持以货币为环境会计的计量属性,即使主张多计量属性的,也还是坚持货币计量属性的主导地位。二是关于货币计量属性条件下的计量基础选择。会计上一般选择以货币为计量属性的“历史成本”、“现行成本”“现行市价”、“可变现净额”、“未来现金流现值”等价值观念作为会计核算的价值基础,最新会计准则还引入了“公允价值”观念。传统的财务会计在资产确认时,一般采用“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基础;而管理会计则更多地关注“可变现净额”和“未来现金流现值”。现代会计中,则有很大的融合性,财务会计在其会计要素的计量与核算中,较多地使用了“现行成本”、“现行市价”、“可变现净额”和“未来现金流现值”、“公允价值”的价值基础。在会计计量中,对于交易过程取得的资产,如果其市场价值没有发生较大波动,一般以交易时的价格,即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不能确定交易价格的,如接受捐赠的资产,能够确定其历史成本且现实价值也没有严重背离历史成本的,仍可按历史成本计量;如果历史成本来源不易取得,或者与现行市价有较大差异,则应选择现行市价作为计量基础。如果上述计量的相关资料均不易取得,也可以用“可变现净额”、“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等计量基础。对于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资产,在持有期间由于市场环境、资产的自然状态变化、科学技术的进步、资产的市场功效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而发生价值表现的上下波动,导致原来的入账金额不能体现当前该资产的实际市场价格(可变现金额),甚至发生严重的背离,引发会计报告信息与企业资产实际收益能力和价值金额表现的扭曲,这时需要对企业拥有的资产进行重新估价。对于现行市价严重低于其账面金额的资产,需要以“现行市价”或“可变现净额”为计量基础,重新估价,并及时反映和报告该类信息;“公允价价值”的引入,对企业环境资产的计量又提供了一种更加符合市场定价的讲属性。
企业环境资产的计量与企业一般资产计量有着紧密的联系,企业会计计量的原理和方法均可以运用到环境资产的计量工作中,环境资产计量也不需要提出一些新的计量基础和方法。比如,对于“环境工程与设备”、“环境保护专有技术”、“其他资本化环境费用”、“环保基金存款”、排污权等环境资产的计量,均可以按照现行会计准则和制度的规定直接进行该类资产的计量。比较困难的问题在于:那些以自然生态环境组成部分存在的、非交易或授权过程形成的环境资源,它们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确实存在影响、但其单独又很难产生财务效果,是否需要将该类环境资源纳入环境资产范围?应如何进行计量?确实是一个难题。因为我们无法否认:这些资源是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资源,或者是可以共同使用的可为企业带来现实收益的资源,更不能否认它会对企业未来经济利益的形成具有现实作用或贡献。换句话说,它符合企业资产的定义要求的主要条件,只是没有一个明确的交易或事项可以作为一个独立的资产项目来明确其价值形成过程。笔者认为:该种资源的功效也是基于企业过去的相关活动,只是这些日常管理、经营和维护工作表现为企业日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组成部分,没有将其资本化,作为独立的环境资产去关心它的质量、功效的变化而已。日常发生的该类资产的管理、经营和维护开支,一般作为企业的管理费用列支了。是否有必要独立考察该类环境资产的计量问题,值得考虑。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要求,可以将这些环境资产视为符合资产定义,但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在相关资产账户和资产负债表中不进行反映和处理。
(二)计量范畴(金额范围)。企业环境资产计量范畴,主要研究对于具体的交易和事项中的环境资产,与该项资产相关的交易过程中的哪些金额应当计入资产价值,哪些不应计入资产价值之中。其中划分资本性支出、收益性支出是资产计量的关键问题。
在长期环境资产的计量方面,重点是要处理好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的划分。对于环境保护工程建设、环保设备、环境保护专有技术等长期环境资产,完全可以依据现有会计准则和制度的规定,按照企业主要工程建设、生产用机械设备、一般无形资产的计量基础和计量原则执行,没有必要考虑重新研究该类长期环境资产计量的特殊性(不存在特殊性)。例如:对于环保设备的构建(需要建设或安装),可以把设备购买支出、安装支出(材料费、人工费等)、调试费用、建设完成交付使用前的贷款利息费用)作为该项环境资产的构建支出的内容予以资本化,形成该环保设施、设备的价值;而对于发生的采购费用、建设过程中的共同管理费用、竣工结算并交付使用后的项目贷款利息,可以不予资本化,作为当期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从会计核算过程来看,环保工程建设的核算与企业其他固定资产的构建核算没有什么实质的区别,为了单独确认和计量环保工程的建造成本,反映企业环保投资状况,有必要设立独立的明细账户专门反映环保工程的建造过程和预算执行情况。如果企业使用了借入的环保基金建造环保工程,则相应的支付业务应从“银行存款——环保基金存款”账户支出,除此之外,与现行会计体系处理固定资产构建事项的会计程序和所遵循的会计原则,没有什么不同。
对于环保专有技术、专利权的无形资产,排污权等递耗环境资产、流动性环境资产,均可以在现有准则和制度框架下进行计量和核算,笔者在此就不一一举例说明。
在环境资产计量与核算方面比较难以处理的还是以自然生态环境状态存在的、非交易或非授权过程形成的环境资产。对于通过交易或授权经营而获取的矿产资源、水库、养殖基地等生态环境资产可以计算取得成本,并可以按取得成本进行计量与核算。矿产资源可以按当期开发量占预期可供开采储量的比例摊销取得成本;水库、养殖基地可以按照可使用年限摊销取得成本。有一点值得关注:如果企业长期拥有水库等类似的环境资源性资产,一定会发生维护成本,但水库这类资产的自身价值并不因为使用而降低,有时还会因为逐步合理开发和利用而提高。如果限定一个摊销期限,并在这个期限结束时将资产价值全部摊销完毕,就会形成无账面价值的巨大资产。因此,如何处理这类资产的价值摊销是一个棘手问题。同样棘手的环境资产项目是不通过交易或授权过程为企业拥有和控制的自我积累形成的生态环境资源,如清洁的生产环境、通过改造、治理形成的厂区生态等,这些环境资产在其形成过程中,无疑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但一般情况下,企业不会将这些支出资本化为该环境资产的取得或形成成本之中,大多作为当期费用处理。如果将这类环境资源定义为环境资产,就会形成零成本环境资产。
对于该类环境资产,可以专门考虑其后续计量与报告问题。笔者认为,对于这类具有价值保值和增值能力的环境资产,由于其不存在固定的价值损耗特性,在每个会计年度内,可以不对其价值进行调整或摊销其取得成本,但每个会计年度末,应该如同对待所有长期资产一样,对其价值进行估计,如果该类资产的市场价值高于其账面价值,仍按账面价值计量与报告;如果其市场价值较大程度(一般应在5%以上),可以考虑计提该类资产的减值准备,以保证会计计量与报告符合稳健性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