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以“孙大午集资案”为例进行分析,说明在现有的融资体系下,中小企业应根据本企业所在产业、所在发展阶段的特点,因地制宜地选择适合本企业的融资模式。而且,既可以是一种模式,也可以是多种模式的有效组合。
一、案例简介
2003年下半年,一起非法集资案引起了金融界、学术界、企业界的高度关注:民营企业家孙大午为了筹措企业发展和兴办义务教育所需资金,在无法获得银行正常贷款的情况下,以高于银行利率、不收利息税等手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累计达1.8亿余元,被河北省徐水县公安局逮捕;同年11月,被地方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3年有期徒刑,缓刑4年,定于是日释放。这起非法集资案不仅因为其典型性引起了各界的关注,而且暴露了我国金融业存在的诸多弊端,进一步说明我国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的融资问题亟待解决。
(一)艰难创业
河北大午农牧集团有限公司位于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县,成立于1985年。那时,大午集团所在地是一片荒废的果园,有一座废弃的砖窑和数十个坟包,村里以每亩6元的价格招标,在没人承包的情况下,孙大午的妻子刘惠茹承包了这块叫做“憋闷疙瘩”的荒地,启动资金只有2万元。
(二)无可奈何的民间集资
企业要发展,最重要的是资金。此后多年中,孙大午年年申请贷款,年年落空。1993年,大午集团还是一家小型饲料厂,想投资100多万元购买一套现代化的生产设备,求助于银行,被拒。
1995年,孙大午申请50万元贷款办农民技校,还是没有贷到。近20年来,大午集团只拿到过两笔因为荣誉而特批的政府扶持性贷款。一次是1995年大午集团被国家工商总局评为全国最大的500家私营企业之一,河北省农业银行贷给了250万元;另一次是1996年孙大午被评为河北省“养鸡状元”,农行又一次贷给了180万元。除此而外,想得到其他贷款就难上加难了。
2000年,孙大午想筹资1200万元建设一个1000亩的葡萄园,需贷款600万元,被拒。后来,大午集团与当地银行完全断绝了关系。万般无奈中,孙大午在向律师咨询后,转而向公司职工和周围农户借款。但他没有想到,律师认为合法的“民间借贷”行为,却让他背上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罪名。
(三)无言的结局
2003年11月,孙大午被地方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3年有期徒刑,缓刑4年,定于是日释放。
二、案例分析
(一)大午集团集资案反映出的主要问题
1.中小企业融资难
中小企业的发展瓶颈在于融资难,资金贫乏的企业特别是民营中小企业通常难以获取本身发展所需要的资金,特别是通过法律允许的渠道来获取资金来源非常困难。
2.金融机构的金融工具匮乏
作为金融机构,在政策允许和风险控制的范围内,需要创新金融产品及渠道来解决类似大午集团这样的中小企业发展所面临的资金困境问题。
3.政府相关机构以及相应的法律法规欠缺
作为政策制定者的政府相关机构,在类似大午集团集资案这样的典型案件所反映的问题中表现出来的是:相应有效政策及法规制定者这一角色的缺失和被动。
(二)“孙大午集资案”引发的启示
1.“大午集团集资案”的企业内部启示
从上述孙大午集资案的是非经过和分析中,可以得出如下启示:中小企业融资应该采用灵活的、多元化的融资策略。
对于大午集团来说,在企业发展的不同时期可以采用灵活的融资模式,还可以同时采用多种融资模式。
(1)在创业初期,可以采取租赁融资的方式
在本案例中,1993年,大午集团还是一家小型饲料厂,想投资100多万元购买一套现代化的生产设备,求助银行,被拒。在这种情形下,大午集团需要资金,其实并不一定非要求助于银行,可以通过租赁公司,采用租赁融资的融资方式获得自己需求的设备,然后通过设备创造的财富返还租金,达到既融资又融物的目的。如果大午集团是一家高科技公司(假设),还可以利用风险投资,得到相应的资金,促进企业的发展、壮大。
(2)在公司早期成长阶段,可以通过信用担保融资
在大午集团发展的早期成长阶段以后,大午集团可以通过信用担保融资。虽然银行由于种种原因不愿意贷款给大午集团,但是如果大午集团走“曲线救国”道路,利用以信用作担保的中介公司,应该可以达到融资的目的。
(3)在企业快速发展期,可以走直接融资的途径解决资金问题
对于大午集团来说,当其发展到一定规模后,还可以采取直接融资的方式融资。在本案例中,2000年,孙大午想筹资1200万元建设一个1000亩的葡萄园,需贷款600万元。在这种情形下,大午公司其实可以选择多种直接融资方式。
第一,可以通过“二板市场”直接融资。
在这种情形下,大午集团完全可以选择“二板市场”直接融资。对于日益发展壮大的中小企业,二板市场的设立可以直接缓解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
第二,可以通过“参股融资”直接融资。
当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而遭遇资金瓶颈时,企业的创办者可以通过出让自己的部分股份募集所需要的资金,换取更大的发展机会。
2.“孙大午集资案”的外部启示
(1)从金融机构方面看
金融机构应该不断创新和拓展新的金融融资途径和渠道;而对于中小企业来说,最有效的方式无疑是以中小金融机构贷款和企业自有资金为主,应建立和完善中小金融机构体系。
(2)从政府及其政策方面看
对政府而言,当务之急就是疏通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渠道。这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建立相应的法律法规,优先解决中小企业在直接融资过程中遇到的障碍,这是解决当前中小企业最突出的融资难题的一条事半功倍的办法,而且见效较快。相对于别的国家来说,中国最缺的是大量面向中小企业的专业投资公司。这些专业投资公司能够把老百姓手中的钱积聚起来,以专业的方式寻找好的中小企业,并把赚到的钱拿回来与投资者分享。国际经验证明,大力发展面对传统产业的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公司或基金,能较快、较大规模地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因此,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是解决中小企业直接融资难的一条非常有效的途径。
三、“孙大午集资案”对中小企业融资模式选择的思考与启示
(一)不同发展阶段的融资模式
企业的成长具有生命周期。一般而言,企业的发展过程可以划分为:种子阶段、创业阶段、成长阶段和发展阶段。
中小企业无论是处于成长阶段,还是处于成熟阶段,在正常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可选择的融资渠道和融资方向都是多种多样的,而不同来源资金的筹集难易程度、资金成本和风险也各不相同。
从中小企业各成长阶段的融资策略来看,企业所处的成长阶段不同、不同阶段的风险不同、资金需求量及类型、市场开拓以及企业成长等方面都具有明显的不同,其融资的策略也不尽相同。有的阶段以某种融资策略为主,有时综合运用多种融资策略。因此,应按中小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融资特征及其影响因素,选择适合企业的融资模式。
(二)不同产业的中小企业融资模式
从融资的角度看,中小企业可以分为制造产业型、服务业型、高科技型以及社区型等几种类型。不同产业类型的中小企业风险不同、资金需求量及其类型等各不相同,其融资特点不同,对融资渠道和条件的要求也不尽相同,应根据其产业的不同特点选择相应的融资模式。
四、小结
不同产业中小企业的融资各有特点,相同产业的中小企业由于自身条件和状况的不同其融资方式也不同,而且同一企业在不同阶段其融资方式也各不相同,因此,中小企业融资模式选择实际上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可能千篇一律,一成不变。
对于融资模式的选择,不应拘泥于一种或几种融资模式,而应根据本企业所在产业、所在发展阶段的特点,因地制宜地选择适合本企业的融资模式。可以是一种模式,也可以是多种模式的有效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