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对我国政府绩效审计的涵义、产生的动因以及特点和包括的内容作了分析和阐述,并指出开展政府绩效审计应注意的问题。
自我国成立审计机关以来,一直以开展对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性审计为主。近年来,审计学界对绩效审计进行了一些理论研究,我国审计机关也在一些重点领域结合财务收支审计项目延伸开展了绩效审计,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由于我国开展绩效审计较晚,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都是初步的。开展全面绩效审计是我国政府审计的必然趋势。
一、政府绩效审计的涵义及产生动因
(一)政府绩效审计的涵义。绩效审计,各国叫法不尽相同。英国叫“价值为本审计”,加拿大叫“综合审计”,澳大利亚叫“效率审计”,瑞典叫“效果审计”,还有的国家叫“全面审计”,只有美国叫“绩效审计”。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在1986 年第2 届国际会议上,建议以“绩效审计”来统一这类审计的名称,并对绩效审计作出了统一的定义,绩效审计是对被审计单位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使用资源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进行的审查和评价也称为“三E审计”或“效益审计”。美国政府绩效审计开展较早且日趋规范,理论研究领先于其他国家,从而极大地推动了世界范围绩效审计的开展。《美国政府审计准则》(1994 年修订版)中指出:“绩效审计就是客观地、系统地检查证据,以实现对政府组织、项目、活动和功能进行独立地评价的目标,以便改善公共责任性,为实施监督和采取纠正措施的有关各方进行决策提供信息。”笔者认为政府绩效审计包括经济性和效率性审计以及项目审计。经济性和效率性审计是指政府组织及机构是否经济地和高效地取得、保护和使用它的资源,是否遵循了与经济和效率性有关的法律和规章。项目审计是指政府投资项目是否达到立法部门和其他权威机构所确定的预期成果或收益的程度及有效性,是否遵循了与项目有关的法律和规章 。
(二)绩效审计产生的动因。审计产生于受托经济责任关系,实施审计监督, 是为了审查评价受托者所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而确认、解脱其经济责任。因而,任何审计的总体目标都是为了评价经济责任。由于各类审计所涉及的对象和内容不同,其具体目标也不一样。传统的财务审计,主要是对被审计单位所负的财务(会计) 责任进行审查和评价。而绩效审计,则是对被审计单位在经营管理诸方面所负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评价。20 世纪中叶,由于经济竞争日趋激烈,为了加强对经济的管理和监督,审计人员仅仅评价被审计单位应负的财务责任,已不能满足委托者的需要了,还必须审查与评价被审计单位在经营管理中是否讲求经济、效率与效果,以便于全面明确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由于财务审计的局限性,不可能对全面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评价,不能满足社会公众及其代表的需要,绩效审计便应运而生。
二、政府绩效审计的特点
政府绩效审计不同于一般的财务审计,它是一种较高层次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