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监狱系统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

2007-12-29 00:00:00黄金虎
会计之友 2007年31期


  【摘要】笔者就监狱系统如何做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谈一点看法,仅供参考。
  
  目前,监狱系统正在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是指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发展的基本要求,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
  
  一、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对监狱财务工作的影响
  
  监狱系统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传统的业务处理方式。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改变了财政性资金划拨方式
  改革前,监狱主管单位在预算指标的控制下以纸质方式填报请拨单,直接请拨资金;监狱基层预算单位使用财政资金需要经过层层转拨;改革后,监狱基层预算单位必须在预算指标的控制下,根据不同资金性质,划分支付方式在网上编制用款计划。用款计划的审核、下达、批复程序全部在网上进行,财政直接对各基层预算单位拨款,单位用款更加便捷、高效。
  
  (二)改变了财政性资金划拨形态
  改革前,财政资金以实有资金的形式拨到预算单位基本存款户,监狱基层预算单位在“银行存款”科目核算资金收支;改革后,监狱基层预算单位可使用的财政资金体现为“额度”的存量形式,通过财政零余额账户或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在对应额度的控制下,由代理银行代垫资金的方式使用财政资金,预算单位进行额度核算。
  
  (三)改变了财政性资金核算方式
  改革前,资金拨付核算以拨列支,资金结余保留在实有资金账户;改革后,资金拨付核算以支用列支,监狱基层预算单位未支用的财政资金“额度”结存在国库,年度终了,办理对应的指标结转手续后,单位可继续使用上年度预算结余。
  
  (四)改变了财政性资金核算内容
  改革前,监i066ygL0dXdVlwAXozFLj6l4dlfQj4IPQkhBby3/z/o=狱基层预算单位支用财政资金更注重会计科目的核算而不是预算科目的核算;改革后,监狱基层预算单位支用财政资金必须严格与批复预算的科目、项目相对应,每支出一笔资金时必须明确填列其科目、项目信息,强化了监狱基层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和预算执行。
  
  (五)改变了原有的会计核算
  按现有财政保障状况,在监狱经费预算支出中,既有财政性资金拨款,又有上级主管部门拨入的其他资金。改革前,财政性资金和上级主管部门拨入的其他资金在监狱经费预算支出中不用分开核算;改革后,财政性资金和上级主管部门拨入的其他资金在监狱经费预算支出中,必须严格区分,单独设账核算,进一步加大了会计核算的复杂性。
  
  二、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对监狱财务工作的促进作用
  
  (一)提高了财政资金运转的透明度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对监狱基层预算单位支付的每一笔资金的金额、付款科目、付款用途、付款账户、收款人、收款账户、交易时间、付款人账户余额等要素都可以通过网络系统进行实时监控,有利于从制度上解决以往资金使用中存在的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极大地提高了财政资金运转的透明度。
  
  (二)提高了部门预算编制的要求
  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加强了预算管理。由于国库集中支付要求所有财政支出要做到“有预算才能有支出”,从而保证了支出严格按预算执行,建立了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财政资金管理新机制,大大提高了预算约束力,因此,只有细化预算内容,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可操作性,才能保证预算单位各项开支的需要。
  
  (三)增强了执行部门预算的严肃性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