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对上市公司利润的十大影响

2007-12-29 00:00:00梁继先
会计之友 2007年31期


  【摘要】新会计准则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已经执行半年有余,期间也通过了两次季报,新准则的实施进一步规范了上市公司的行为,同时它的执行也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了较大影响。笔者现就新会计准则对企业利润产生较大影响的十个会计处理进行分析。
  
  财政部发布的新会计准则已经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率先实施,其对上市公司财务数据以及估值所带来的差异和影响受到了经济界的普遍关注。由于会计核算基础发生了重大变革,准则给公司既带来资产负债的全面刷新,又带来未来经营成果的不确定性。
  
  一、资产减值准备
  
  新准则规定:资产减值一旦计提(确认)不得转回。在这种情况下,对一些利用大幅计提和冲回减值准备进行利润操纵的公司,2006年将是他们转回减值准备的最后一年。这将迫使一些上市公司在其利润表中释放以前年度通过计提减值准备来隐藏的利润,有效解决我国上市公司存在的利润操纵问题。另外新准则还规定,应对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且不再摊销。因企业重组而有大量企业合并所形成商誉的企业,在期末测试时,若连带资产质优商誉减值会较小,将会出现对当期利润的积极影响。也就是说,小于以前按直线法摊销的金额时,当期利润将增加;反之则当期利润将减少。
  
  二、存货管理
  
  新准则取消了后进先出法,对原采用该类方法的公司而言,改变存货计价方式,将对存货成本的结转产生较大影响。至于对利润是增是减,将视当期物价变动趋势而定。例如,一些企业采用后进先出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但其中不少企业为避免先购入或由于先生产完工验收入库的存货,存储时间过长,导致存货变质或毁损,便将先入库的存货先发出,这样就造成了实物流转和成本流转的相互脱节,从而导致成本的结转不符合实际,利润表不真实。因此,对于一些存货较大,周转率较低的上市公司而言,新存货准则限制了其通过存货管理来操纵利润。
  
  三、长期股权投资
  
  (一)新会计准则对于公司在进行长期股权投资时的会计处理进行了重新修订。当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小于应该获得权益的公允价值时,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而之前的会计准则长期股权投资差额会在一定年限内摊销。也就是说,在原准则下类似事件会影响公司未来一定年度的收益,而在新准则下只影响当年收益。
  (二)股权投资差额的会计处理。新准则规定,当初始投资成本大于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属商誉,不列示),不调整初始投资成本;小于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时,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投资成本。这样,当出现长期股权投资小于被投资单位净资产相应份额时,原规定是按不低于10年的期限摊销,逐年计入公司利润。新准则下可将其一次计入当期损益,以此调高当期利润。
  (三)原准则对有控制权的投资(即对子公司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新准则规定采用成本法。在采用权责发生制的权益法下,当子公司盈利时,母公司也随即对利润确认,这并不客观和严格。因为权益法下子公司确认的利润不一定能在母公司中实现(比如子公司现金流量方面的原因导致股利支付困难)。因此,采用成本法核算使得报表反映的信息更加真实。
  (四)新会计准则规定只有在子公司发生股利支付时才能确认母公司的投资收益,这便是遏制操纵利润的手段。
  
  四、投资性房地产
  
  新准则规定,对于投资性房地产,应以成本模式为基准计量模式,在满足一定条件下,也可采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时,不需计提折旧或摊销,而是以期末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这条规定在当前房地产市场呈繁荣景象时对公司业绩较为有利。但我们必须看清楚新准则是如何规范利润确认的:自用房地产转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投资性房地产按照转换时的公允价值计价。转换当时,公允价值小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损益;转换时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时,将其差额在已计提的减值准备或跌价准备的范围内计入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