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从个人收入和支出两个角度,具体分析了作为一个“理性人”或“经济人”在个人的经济生活中如何进行税收筹划。
每一个与社会紧密联系的人,作为投资者或消费者不可避免地与税收保持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依法纳税是公民应尽的义务,但对公民来说,多纳税款是失误,少纳税款是错误,精明者善于税收筹划。因此,作为一个“理性人”或“经济人”,在个人的经济生活中必须进行节支与守法的“博弈”,即税收筹划。而在个人的经济生活中,与税收建立联系时,必定有现金的流动。个人现金流动包括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笔者将其分为个人收入税收筹划和个人支出税收筹划两部分分别介绍。
一、个人收入税收筹划
目前,与个人收入纳税紧密相关的税种主要是个人所得税。个人收入税收筹划主要就如何对个人所得税进行纳税筹划展开讨论。
(一)收入分摊
个人所得税实行5%~45%九级超额累进税率,收入在各月分布的越均匀,就越有利于节省纳税支出。
目前,国内大多数企业在年终会向员工发放巨额奖金(有的是全年奖金在年终集中发放)、劳动分红、年终加薪;有的个人在提供劳务服务时,会在期末得到一次性巨额收入。而税法规定:对于上述收入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纳税。如果通过与公司协商,在不违反法律和公司财务制度的前提下,将上述收入平均分摊于全年各月或年终附近各月,将会降低个人所得税的当期适用税率,从而达到减少纳税支出的目的。
例:刘某月薪1600元,年底收到公司年终奖金6000元。若刘某不与公司协商将奖金分摊与全年各月,在年终将工资和奖金作为一个月的收入纳税,则:
12月份应纳税所得额=1600+6000
-1600=6000(元)
12月份应纳税额=6000×20%-375
=825(元)
若刘某与公司协商,将奖金分摊与全年各月,则:
全年各月应纳税所得额=1600+6000
÷12-1600=500(元)
全年各月应纳税额=500×5%=25(元)
全年应纳税额=25×12=300(元)
比不分摊收入年终一次纳税少纳税525(825-300)元。
(二)个人收入转化为公司的费用开支
人持有货币的目的是拥有它所代表的价值,并最终将它用于消费。取得高收入是一个人维持和提高生活水平的手段。人取得收入后总是要将它用于消费的,而个人所得税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并且,企业用于员工身上的福利费用开支,对员工而言是免缴个人所得税的。因此,公司可通过提高福利待遇,如提供免费住房、免费假期旅游、提供员工福利设施等降低员工工资的方法来帮助员工减少纳税支出,同时又不降低员工生活水平。
(三)分项计算应纳税
当个人在同一个月给数家企业提供劳务服务时,会收到数家企业支付的劳务报酬。虽然劳务报酬使用的是20%的比例税率,但对于一次性收入较高的实行加成征收,实际上相当于20%、30%和40%的三级超额累进税率。因此,当个人兼有不同的劳务报酬所得时,应当分别减除费用,计算缴纳所得税。
例:某纳税人分别为三家公司提供A、B、C三种劳务服务,在同一月一次性分别获得5万元、4万元、3万元的劳务报酬。
若该纳税人不懂税法,将各项所得加总缴纳个人所得税,则:
应纳税所得额=(50000+40000
+30000)×(1-20%)=96000(元)
应纳税款=96000×40%-7000
=31400(元)
其实,若分项计算,可节省大量税款:
A劳务收入应纳税款=50000×(1
-20%)×30%-2000=10000(元)
B劳务收入应纳税款=40000×(1
-20%)×30%-2000=7600(元)
C劳务收入应纳税款=30000×(1
-20%)×30%-2000=5200(元)
总计应纳税额=10000+7600+5200
=22800(元)
少缴纳8600(31400-22800)元税款。
(四)足额缴纳“四金”
为保证和支持社会保障制度和住房制度改革顺利实施,由国家、企业、个人三方每月按工资的规定比例在员工个人银行账户存入下列基金或资金(以下简称“四金”):1.住房公积金;2.医疗保险金;3.基本养老保险金;4.失业保险金。按税法规定,上述“四金”中个人缴纳部分不但可税前扣除应纳税所得额,减少纳税支出,而且其利息收入免缴所得税。
企业会和个人缴纳相同比例的住房公积金,增加个人购买住房基金和维修基金。在个人需要时可以拿相关手续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支取。尤其是在房价不断攀升的今天,房产已成为一种重要的个人投资对象,住房公积金是个人顺利取得房子的保证。
“四金”的缺点是不像储蓄存款那样可以自由支取。尽管如此,有条件的个人应尽早交纳“四金”,并力争按足额缴纳或国家规定上限缴纳。但是不要多交,因为多交部分不会享受免缴所得税的优惠。
(五)个人独资企业规避个人所得税
税法规定,对个人独资企业的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其税收筹划的主要方法是合理扩大成本费用开支,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1.合理区分家庭日常开支和企业经营支出,如水电费、电话费等,以便在税前列支。
2.若使用自己的房产进行经营,可以收取合理数额的租金,并提取房产维修保养费来扩大经营费用支出。这样既可以扩大经营费用开支,又可以保证自己房产的完整,甚至可以增值。
3.若家庭人员给企业提供了服务,给家庭人员支付工资,扩大工资费用开支。
需要说明的是,企业的成本费用项目需合法、合理,才能在税前列支。若违反法律乱增加成本费用,则不但不能税前列支,还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个人独资企业税收筹划的方法还有合理使用捐赠。个人独资企业在必要时可采取捐赠的方式。由于捐赠可税前列支,这样就可以既降低税收负担,又扩大纳税人的社会影响。当然,捐赠的程序和数额须符合税法要求。
二、个人支出税收筹划
根据西方经济学,人持有货币的动机有三:交易动机、预防动机和投机动机。因交易动机而持有的货币主要用于购买商品,满足生活需要;因预防动机而持有的货币主要用于预防意外事件发生,且所持有的货币大多用于银行存款、购买国债等,变现比较容易;因投机动机而持有的货币大多用于收益较高、风险较高的投资。由于预防动机和投机动机持有的货币大多用于投资,笔者将个人支出分为投资和消费。
(一)个人投资税收筹划
1.投资国债
国债又称“金边债券”。它以国家的财政收入作为担保,安全、可靠,风险几乎为零,可随时变现,且国债利率高于同期人民币存款利率,利息收入免缴个人所得税,是较为理想的投资方式;不足之处是和其他投资方式相比收益较低。
2.投资人民币理财产品
各商业银行为拓展业务,纷纷推出各种人民币理财产品。鉴于我国的银行制度,投资人民币理财产品也非常安全、可靠,风险与国债大体相当,收益率略低于基金,且利息收入免缴个人所得税。对个人理财水平较低者而言是较好的投资方式。
3.购买保险
由于未来的不确定性,生活中充满了风险。为分散风险、减少风险带来的损失,购买保险是较好的投资方式。国家对保险所得赔偿免征个人所得税,同时,对封闭运作的个人储蓄型教育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失业、医疗保险金等的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而且,分红类保险业暂不纳税。
选择合理的保险计划,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是个不错的理财方法。既可得到所需的保障,又可合理避税。
4.教育储蓄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们对子女教育的重视,教育支出占居民家庭支出的比重越来越大,尤其是教育制度改革后,学生学费不断上涨。家长可以在子女上大学前,通过零存整取方式进行教育储蓄。这样不但可享受整存整取的高利率,而且可以免缴个人所得税。
教育储蓄的缺点就是要求较高,必须将存款本金用于子女教育,若子女将来考不上大学,到期时银行会按普通存款还本付息。而且,教育储蓄的存款额有限制。
5.投资基金、证券
2006年底,中国证券市场进入牛市。2007年上半年,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央行3次上调了人民币存款利率,且对于存款利息收入按5%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尽管如此,每天仍有大量的新股民入市,将大量资金源源不断地注入证券市场。之所以如此,就是因为证券市场的收益高于其他投资方式几倍、几十倍,甚至上百倍。若个人证券投资技术水平较高,可投资于基金、证券等。尽管手续费、印花税等费用较高,但收益也是非常高的。缺点就是对个人证券投资水平要求较高,而且风险也较高。
(二)个人消费税收筹划
不管是个人收入,还是个人投资获利,最终是要将其用于消费。以上讨论的各种理财方式主要用于规避个人所得税,而个人消费时可规避多种税目。
1.免税区消费
国家为促进经济发展,在某些大城市和一些沿海城市设立了大量的“保税区”和“免税区”,如香港、青岛、上海等地。这些地区的商品价格低于其他非“保税区”的商品许多。对于进口商品,仅关税一项,就使商品比非“保税区”的商品价格便宜一半,这也是香港成为购物天堂的一个原因。在这些地区购物很容易就可以达到税收筹划的目的。缺点是这种地区较少,并非人人都有机会到免税区去购物消费。
2.与售货商讨价还价
目前,我国居民的纳税意识还不强,购买商品时基本不索要发票。这样,售货商的利润极高。消费者可通过与售货商讨价还价,以“不要发票”作为交换来压低商品价格,达到税收筹划的目的。
三、结论
税在许多居民的日常支出中正占据越来越大的比重,如何通过合法的手段来实现节税的目的已经成为个人理财中重要的技巧之一。在保证个人生活水平不变或提高的前提下,通过个人税收筹划,实现增加收入、减少支出,是现代社会对“经济人”的理财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