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设是指国民经济中固定资产的扩大再生产,电力基本建设即为电力工业提供固定资产的购建活动。电网企业基本建设也即为电网经营企业固定资产的扩大再生产,也就是通过投资进行购置、建筑、安装固定资产以及有关的其他工作。固定资产的简单再生产属于更新改造而不属基本建设的范畴。电网建设投资大、建设周期长,基建程序复杂、工作环节多、涉及面广,需要不同部门、不同单位协调配合,才能共同完成建设任务。基建财务管理贯穿于固定资产投资规划、前期准备、建设直至竣工验收全过程。目前,电网输变电工程建设投资巨大,工期紧、任务重,电网企业只有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升基建财务管理水平,降低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才能适应“电网发展方式和公司发展方式转变”等新形势的要求。
一、基建工程管理及基建财务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加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近两年,公司以制度建设为出发点,完善了《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规定》、《集中规模招标暂行规定》、《电网前期工作管理办法》、《工程竣工决算及资产入账管理办法》,拟出台《电网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基建财务管理办法》、《集中规模招标实施细则》、《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废旧物资管理办法》等工程相关管理制度,从工程投资计划、物资设备采购到结算审计、竣工决算、转资入账等方面规范工程项目管理行为,基本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系统的电网建设管理制度体系。
(一)电网工程项目管理组织模式
两年来,省公司相继成立了招投标管理中心、技术经济中心、物资管理中心等部门,财务部增设了基建财务处;重新界定了职责与权限,明晰了电网工程建设管理流程。公司涉及基建管理的部门主要包括:发展策划部、招投标管理中心、基建部、生产技术部、技术经济中心、财务部、审计部、电网工程指挥部、物资管理中心等部门。发展策划部负责工程项目的可研、立项以及项目年度投资计划的编制下达等工作;招投标管理中心负责工程项目的发标、招标及召集专家审评等工作;基建部是电网工程建设的综合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公司电网基建管理规章制度、工程项目初设及概算的批复、工程里程碑计划的制定以及110千伏电网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生产技术部负责110千伏及以下城网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管理;技术经济中心负责工程项目的投资估算、初设及概算评审以及项目后评价等工程技经工作;电网工程指挥部是公司220千伏及以上电网项目建设职能管理部门,负责工程项目建设的施工组织管理与结算工作;财务部负责工程项目建设财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会计核算、竣工决算报告批复、资产入账等工作;物资管理中心负责工程物资归口管理,物资集中采购、货款结算及增值税抵扣等相关工作。
经过上述职能分工及流程再造,现有组织机构已基本能够满足新形势下工程管理的需要。
(二)电网工程项目财务管理模式
省公司财务部下设预算、资金、资产、价格、会计、基建财务、评价稽核等七个专业处室,行使公司总部作为公司预算中心、结算中心、融资中心、投资中心、利润中心和经济活动监控中心的综合财务管理职能。基建财务处设置工程管理与会计核算岗位,配备专职工程财务人员,行使公司工程财务管理职能,负责工程项目资金计划审核、工程竣工决算批复等方面的工作。各供电分公司设置工程、财务管理部门,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区域范围内工程项目建设的具体施工组织管理与财务核算工作。
22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由省公司直接组织建设,具体建设管理工作由电网工程建设指挥部负责实施,工程资金筹集、支付、决算由财务部统一管理。工程竣工投产后资产移交项目所在地供电分公司管理、运行。110千伏及以下输变电工程由各有关供电分公司负责建设,工程资金由山西省电力公司筹集、下拨,各供电分公司负责工程管理、资金支付、工程结算、工程竣工决算及投产后运行管理。
为了进一步规范所属单位分包工程项目会计核算,财务部印发了《关于规范电网工程指挥部与公司所属分公司分包工程项目会计核算的通知》,要求分公司增设“上级拨入资金——工程项目资金拨入——××工程”、“在建工程支出-基建工程支出”等科目,核算工程建设资金的收支、结算情况,及时上缴工程项目节余资金,各建设单位不允许预留未完工程费用,使电网建设工程核算行为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规范,降低了工程成本。
(三)电网工程项目的资金筹集
1.筹资原则
(1)效益性原则:筹集资金寻求最优的筹资组合,以便降低筹资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2)合理性原则:合理确定所需筹资的数量,一般根据山西各地区电力负荷增长需求和西电东送、北电南送电网规划的规模,合理布局电网输变电网架结构,在此基础上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合理确定所需筹资的数量。一般情况下,基本建设项目需80%的债权资本、20%的企业自有资本金,技术改造和小型基建项目全部为企业自有资本金。
(3)及时性原则:企业筹资根据企业资本的投放时间予以筹划,及时取得资本来源使筹资与投资在时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