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股票期权会计处理方法的比较分析

2007-12-29 00:00:00
会计之友 2007年36期


  【摘要】本文就中美两国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作了比较和分析,旨在全面、有效地实施股票期权激励机制。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股权分置改革的全面铺开,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对高管人员实施了股票期权激励机制,而股票期权会计处理则是该机制的重要环节之一,直接影响其有效实施,也是会计理论界和实务界争论的焦点问题。为规范和统一股票期权会计处理,我国财政部于2006年2月正式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解决了无章可循的问题。
  
  一、股票期权会计处理的观念
  
  目前,对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存在两种观点:即费用观和利润分配观。
  费用观认为,将股票期权确认为所有者权益的一个项目,将其对应项目确认为企业的一项费用——报酬成本计入利润表。APB(1972)和FASB(1995、2000、2004)、IASB(2004)等已达成一致意见,支持该观点。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也使用该观点。在费用观下,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主要有内在价值法和公允价值法。
  利润分配观认为,股票期权的经济实质是经理人对企业剩余索取权、进而企业剩余的分享。对于“利润分配观”,经理人在行权后使市场上的流通股增加,稀释原有股东权益,摊薄每股收益。企业界倾向使用该观点。
  
  二、美国股票期权会计处理方法
  
  美国会计原则委员会(APB)和美国财务会计委员会(FASB)先后颁布了大量股票期权会计准则相关公告,其中APB25(1972)和FASB发布的SFAS123(1995)以及后来修订的SFAS123是最核心的内容,这些规定对股票期权会计处理作出了比较详细的规定,使会计工作有章可循。
  APB25意见书采用“内在价值法”计量并确认股票期权的成本。所谓内在价值就是指授予日或其他计量日的股票市价超过行权价的差额。根据计量目的不同,股票期权可分为确定性的和不确定性的。由于绝大数期权计划的行权价一般都等于或高于授予日或其他计量日的股票市价,公司无须确认任何费用。但是期权肯定是有价值的,因为期权还具有时间价值,所以,内在价值法虽操作简单,但忽略了期权的时间价值,即股票价格在未来波动的可能性,不能真实地反映期权成本,而且对确定性和不确定性股票期权规定了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缺乏内在逻辑的一致性,且当股票价格变化较大时,会计调整有操纵利润之嫌等。
  为避免内在价值法的缺陷,安然事件等发生后,FASB发布了SFAS123,主张采用“公允价值法”确认股票期权报酬成本。但若采用公允价值法往往需确认一大笔费用。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对公司尤其是高科技公司的利润造成不利影响。结果,后来遭到许多大型高科技公司的强烈反对,也遭到政府及有关组织和团体的反对,所以改为鼓励而不是强制所有公司采用公允价值法。但规定若采用内在价值法,须在报表附注中披露,采用公允价值法对公司净收益和每股盈余的影响。2004年FASB发布了修订的SFAS123,决定2005年年初开始强制要求所有公司进行股票期权费用化,所有企业都须采用“修订的未来适用法”来处理股票期权费用化这一会计政策变更。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于2004年正式发布了IFRS2“基于股票的支付”,要求所有公司于2005年初实行公允价值法。
  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并且自愿的交易双方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SFAS123要求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最常用的期权定价模型是Black-Scholes模型(简称B-S模型)和二叉树模型。本文采用修订的B-S模型:C=Se-q (T-t)N(d1)-Pe-r (T-t)N(d2),其中,
  
  说明:C:看涨期权的价值,因为若股票下跌激励对象一般不会行权,故本文未考虑看跌期权的价值;S:授予日股价;P:行权价格;q:预期股息率;σ:股票价格的波动性;N(d1)、N(d2):累积的正态分布的概率;r:无风险利率;T-t:期望期权寿命,其中T为期权的有效期,t为期权的
  等待期。
  公允价值法的操作步骤:首先,用B-S模型计算单个期权的公允价值;然后,用单个期权的公允价值乘以期权数量计算出总薪酬成本,并将总薪酬成本在等待期内摊销。
  例1:设某公司于2006年1月1日授予其经理10000股股票期权,有效期8年,等待期2年,授予日股价3.80元,行权价3.90元,预期股票价格波动率为30%,无风险利率为5.5%,预期股息率为2.8%。
  首先,将上述数据代入B-S模型,得每股期权价值=1.08073(元)
  然后,确定期权总薪酬成本:
  10 000×1.08073=10 807.30(元)
  因为等待期2年,所以将期权总薪酬成本在2年内摊销。会计分录如下:
  1.对2006年财务报告的影响:
  借:递延酬劳成本10 807.30
   贷:股票期权 10 807.30
  在2006年分摊的费用=10 807.30/2=5 403.65(元):
  借:管理费用5 403.65
   贷:递延酬劳成本 5 403.65
  2.在2007年财务报告中的费用分摊:与2006年相同。
  3.如果该经理于2008年1月1日全部一次性现金行权,则2008年的会计分录为:
  借:现金39 000
  股票期权 10 807.30
   贷:股本 10 000
  资本公积 39 807.30
  4.若该经理于2007年1月1日离职,因未满待权期该期权失效,则相应的会计处理为:
  对2006年财务报告的影响:同上(1)
  因该经理于2007年1月1日离职:
  借:股票期权 10 807.30
   贷:递延酬劳成本5 403.65
   贷:管理费用5 403.65
  上例是经过简化的,实际情况要复杂得多,涉及的会计问题也很多,如行权人分批行权、期权计划对税收和每股盈余的影响等。
  
  三、我国股票期权会计处理方法
  
  由于我国期权计划起步较晚,缺乏统一和规范的会计处理规定。试点单位各行其是,有的采用或有事项法、有的模仿内在价值法等,严重扭曲了期权的激励效果。我国借鉴美国经验并根据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原则,于2006年2月正式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对股票期权会计处理采用费用观和公允价值法。
  准则明确规定对股票期权进行会计处理时,应区分不同时点和时期的不同特点,区分授予日、等待期、可行权日、行权日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授予日:如果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应当在授予日按照期权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实务中,为激励和约束经理人,通常股票期权在授予后不可立即行权,即有一定的等待期。如果授予后不能立即行权,即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才能行权的,在授予日通常均不进行会计处理,而在授予日所在的会计期间的资产负债表日,以期权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授予日期权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支出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并增加资本公积,但不确认相应的期权后续出现的公允价值的变动。此后,如发现期权的数量与以前估计不同,应当进行调整,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及资本公积。
  在可行权日,将资本公积中的期权数量调整至实际可行权的期权数量。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及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在行权日,企业根据实际行权的期权数量,计算确定应转入股本的金额,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同时结转等待期内确认的资本公积。
  例2:某上市公司于2003年1月1日向其20名高管人员授予股票期权,每人1000股,当日股价5元/股,授予条件是要求职工必须自授予之日起在公司工作2年。
  (1)2003年1月1日,由于在授予日该项期权不能立即行权,故不进行会计处理。
  (2)2003年12月31日,与该公司签订该项期权协议的2人辞职,公司估计剩余的18名均会继续在本公司工作至2004年底,则该公司进行如下会计处理:
  预计可能支付的股票期权=18×1000=18 000(股)
  应计入2003年的股票期权支付成本=18 000×5/2=45 000(元)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45 000
  (3)2004年12月31日,若剩余的18名高管人员继续在本公司工作,则该公司进行如下会计处理:
  借:管理费用45 000
  
  2004年底,该公司股价发生变动,与2003年1月1日的股价有所不同,但确认各项应负担的期权成本或费用时,均以授予日(即2003年1月1日)股票的公允价值为基础,不考虑之后公允价值的变化。
  (4)假设2005年1月1日,18名高管人员行权购买了股票,则该公司进行如下会计处理:
  
  四、比较分析
  
  (一)相同点
  1.中美两国对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都采用费用观和公允价值法,这也是国际趋势
  两国都将期权成本作为管理费用在等待期内平均摊销,将其费用反映在利润表中。公允价值的最大特征是来自于公平交易市场的确认,是一种具有明显可观察性和决策相关性的会计信息。采用这种处理方法可较准确地衡量期权成本,使会计报表能更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运作情况,而且只有用公允价值法才可使任何类型的股票期权在计量日都有补偿成本。同时,将期权成本作为管理费用反映在利润表中,可降低公司的利润,起到减税的作用。
  2.中美两国会计准则均对股票期权的信息披露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实施股票期权激励机制的公司应在报表附注中披露以下信息:(1)期权的基本情况:期权费用、行权期、有效期、等待期、行权价、授予数量等;期末发行在外的期权数量、当期行权数量、失效数量和加权平均行权价格;期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重要假设。(2)期权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影响等等。
  (二)差异
  1.两国在股票期权授予日的会计处理有所不同
  我国准则规定:除立即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外,企业在授予日不确认期权费用,不进行会计处理。而在授予日所在的会计期间的资产负债表日,以股票期权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授予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将当期取得的服务支出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并增加资本公积,但不确认相应的股票期权后续出现的公允价值的变动。此后,如发现股票期权的数量与以前估计的不同,应当进行调整,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而美国的SFAS123规定:在授予日应确认期权费用并进行会计处理。
  2.账户设置有所不同
  美国在进行股票期权会计处理时,增设了“股票期权”和“递延酬劳成本”两个账户。“股票期权”属股东权益账户;“递延酬劳成本”在资产负债表中列为“股票期权”的抵销账户,酬劳成本在等待期内逐期转为费用。而我国未增设这两个账户。
  3.条件成熟与否有所不同
  两国会计准则都规定采用公允价值法进行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一般用期权定价模型计算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但期权定价模型需要一系列重要假设条件。美国资本市场已达到半强式有效市场,市场规则已臻完善,股市对任何信息的反映几乎是瞬时的,股票价格反映了所有公开的信息。而我国资本市场初步达到弱式有效市场,股票价格仅仅反映所有历史的记录,内幕交易和投机行为盛行,股价与公司经营业绩背离较为严重。即使在资本市场非常发达的美国,采用公允价值法也曾遭到强烈反对。因此,我国目前采用公允价值法的条件尚未完全成熟。以最常用的B-S模型为例,该模型规定了一些重要假设:股票价格服从对数正态分布;股票投资回报的波动性在期权有效期中是固定不变的;在期权有效内,股票无红利,或者有已知的红利;存在一个固定的无风险利率;投资者可以按照无风险利率任意地借入或贷出。这些假设在我国无一能够满足,也缺乏相应的市场参照,但这并不是说在我国不能采用公允价值法,而应尽快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使运用公允价值法进行股票期权会计处理更加科学、完善。●
  
  注:“本文中所涉及到的图表、注解、公式等内容请以PDF格式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