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胜军
如何把农业质量标准化工作引向深入,将大量的国际、国内、地方标准形成完善的体系,落实到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的各个环节,这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标准:《标准体系工作导则》(DB65/T2035.1-2035.6-2003)于2003年10月3日发布实施,对指导农业标准体系的制订起到了推动作用。我参与研究、讨论,并负责组织起草了其中的第二部分即农业标准体系框架与要求。下面根据起草中讨论、研究、调研过程中自己的理解,并结合近几年的实际情况,谈几点感受和认识。
1起草该标准的背景:农业标准化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1.1随着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全面实施,特别是最近。美、欧、日等对中国农产品质量问题的炒作愈演愈烈,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市场竞争力再一次更加突出地摆在我们面前。新疆农业和农村经济面临新的形势,应对进口农产品的冲击和出口农产品遭遇的技术壁垒,如何满足人们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如何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如何使农业生产开发与科技开发和市场开发同步协调起来,如何完善农业市场信息服务,如何解决农产品加工滞后的问题等。都需要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和完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从而提高农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促进农民增收增产,实现农业现代化。
1.2现行标准互相不配套。截止到2002年,仅新疆制定农业、林业、畜牧、水产等方面的地方標准总数达796项。现有农业国家标准400多项,行业标准1200余项,地方农业标准超过了16000项。国际标准更是汗牛充栋,数不胜数。但各标准之间不配套,不系统。标准配套性差不仅表现在标准个体之间,更重要表现在农产品从生产、加工到流通之间,品种标准、生产过程标准、产品标准、加工标准没有成龙配套,使得组织农产品生产、加工以及对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过程实施监督管理缺乏有效的技术依据。由于现行的农产品管理体制沿袭于计划经济,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权限分属农业、经贸、供销、外贸、卫生、质检、工商、环保等部门,形成了“多头分散”的局面,农产品管理各部门针对同一个产品,制定各自的标准,给标准的执行者带来困惑,使其无所适从。
1.3现行标准不符合实际。现有标准无法全面指导农业生产,也无法指导农产品进出口贸易。现行标准多为农产品质量标准,缺少有关农产品生产规程、种源、产地环境条件等方面的标准;产品质量标准缺乏与其相配套的检测方法标准。以农药为例,到2002年9月,已有近600个农药有效成分在全国取得了登记,准许550种农药在291种作物上使用,但目前只制定了79种农药在32种农产品中的197项残留限量标准。而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已正式颁布200多种农药在近100种作物上的3100多项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德国登记使用的农药有效成分为200多种,已经制定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为3400项;美国制定农药残留限量标准8000多项。
1.4农产品质量是系统工程,需要完整体系的保证。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刚刚起步,现已建立或正在建设库尔勒香梨、哈密瓜、吐鲁番葡萄、天山马鹿、伊犁亚麻、彩色棉花、长绒棉、糖料甜菜、清河绒山羊、精河枸杞、麻黄草、萨帕乐羊毛、细绒棉、林木种苗、生态林、林纸一体化、酿酒葡萄、啤酒花、加工番茄等26个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但是,仅仅是一少部分农产品,还不能满足需要。
2制定农产品标准体系的目的和意义
2.1制定农产品标准体系框架要求是编制农业标准体系的依据之一;是促进农业标准科学合理的基础;是一种包括现有、应用和预计发展的标准的全面蓝图,并将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而不断地得到更新和充实,编制标准体系是标准化工作的一项基础性科研工作。
2.2目的
2.2.1逐步建立起与国际国内农产品市场相适应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改变目前农产品标准制订与应用、初级产品与加工品相互脱节,体系不健全、指导性差的状况,增强农业标准体系的系统性、规范性、科学性,为自治区农产品生产、加工、贸易提供有力的标准和技术支撑。
2.2.2指导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整个产业链的质量规范。达到农产品质量要求所要符合的标准规范目录。
2.3意义
2.3.1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有利于提高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的建立为标准化生产提供了技术支撑和保障,切实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快速发展,对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具有重大意义。
2.3.2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的逐步建立和完善有利于提高自冶区农业产业化水平。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的建立是实现产业化经营的前提和基础,标准化生产缩短了生产经营的流转时间,对龙头企业效益最大化、自冶区农业产业化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3.3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有利于指导自治区农业产业结构的战略调整。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尤其是特色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对于各地因地制宜发展本地优势产业无疑具有重大的现实和指导意义。
2.3.4建立和完善与国际接轨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按照标准要求组织生产,培育名特优新农产品,创出品牌,整合现有的品牌产品,对增强我区农产品在国际国内市场的竞争力,开拓国际市场,扩大农产品出口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2.3.5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建设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推行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能够有效实现规模化经营,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实现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实现农产品的优质优价,对增加农民收入。
3建立体系要遵循的原则
3.1坚持与自治区农业和农村经济整体发展战略相符合的原则。符合自治区农业、林业、畜牧业、水产养殖业和农村经济整体发展战略规划。要依据SPS协议、TBT协议和主要贸易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加速制定现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
3.2坚持一个产品一个体系,以产品建体系的原则。以“自治区主要农产品目录”为基础。农产品标准体系制标范围要满足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和促进农业科技进步的需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及其合理使用、生产加工技术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包装贮运、标识、检验测试等环节标准要成龙配套,并有机衔接;种植业、畜牧兽医、渔业、饲料工业、热带作物、农用机械、农村能源、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农业高新技术等方面标准既要突出重点,又要协调发展。
3.3坚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原则。立足于开发整个产业,按产业链,即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整个过程制订相应标准体系。有助于构建优势产业群体,着眼于提高产业的竞
争力,推进产业升级,形成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优势农产品。
3.4坚持高产优质高效生态的原则。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的建立必须与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紧密结合,要有利于优化农产品品种和品质结构,提高优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高农业整体效益。建立国际标准和主要贸易国标准的动态跟踪制度。要组织专门力量重点跟踪国际标准组织和主要农产品贸易国在质量标准体系方面的发展动态。
3.5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的原则。立足区内市场,着眼国内、国际市场,与国际接轨。根据多元化市场需求,集中力量突出发展具有地方特色、市场前景广阔、生产潜力大的优势和特色产品和产业。要借鉴CAC、欧盟、美國等国际组织和国家标准制定的原则和程序,在有科学依据的情况下,充分考虑我国的农业生产力水平、农业生产和农业投入品产业的保护、农产品国际贸易需要,设立必要的技术屏障,以在国际贸易上争取主动。
3.6坚持科学、系统的原则。要按系统化的理论来科学构建标准体系,体系内各标准之间有机结合、协调统一。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专业性很强,不能由多部门分头制定,必须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负责。
3.7坚持先进性与实用性相结合的原则。标准体系要有前瞻性,既要体现最新科学技术发展水平,又要符合新疆农业的实际,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在农产品标准体系制定过程中,要避免不加选择地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尤其是不宜盲目采用进口国的标准来笼统要求国内所有产品,从而设陷于已。
3.8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从我区农业发展的全局和长远出发,高度重视发展农业和保护资源与环境的关系,合理有效地利用农业资源,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和生产条件,提高综合生产力,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4建立新疆农产品标准体系的关键
4.1农产品标准体系不同于一般的农业标准,是一个系统、全面、有机体系,而非简单的集合。
4.2突出重点和特色,不要眉毛胡子一把抓。全面了解、调研市场、需求,把握动态、有的放矢。
4.3要有弹性,适应多种情况。采取拿来主义,为我所用.不拘一格。
4.4把握关键环节。法律法规:农产品所涉及的相关法律及法规。环境:基础设施标准、水土气等环境条件标准。投入品:农业种子、种苗、种畜、种禽、鱼苗;农药、兽药、鱼药和生长调节剂;肥料、饲料、饲草;农机具、医疗器械等主要农业生产资料标准。生产规程:涉及农产品生产各环节的技术、管理规程和标准。产品质量:农产品质量标准、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和检疫标准。流通:农产品包装、保鲜、贮藏、运输和收购的相关标准及技术规程。加工:农产品加工方面的标准。
4.5农业标准体系,可由一个总层次结构方框图和若干个与各方框相对应的标准明细表组成;也可按工作程序列出一个由总序列结构方框图和若干个与各方框相对应的标准明细表组成;或由以上两种结构相结合的格式组成。每个方框均须编上图号,然后按图号编制标准明细表。并附标准统计表。
4.6要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农产品标准体系正确处理先进与使用、重点与全面、国际与国内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