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大可
公祭民族神跟磕头政治密切相连,却与我们个人的精神事务毫无干系。它不能确立以个人为本的基本信念,并且转移了世人对独立.自由、平等、公正、尊严、教养等核心价值的视线
从最初的祭孔开始,经过若干年的文化预热,中国的公祭运动,在2007年度变得炙手可热。仅在上半年,陕西黄陵与河南周口,就与甘肃天水瓜分了伏羲;浙江绍兴、湖北竹山、河北邯郸、甘肃天水和山西万荣等地共享了女娲;陕西黄陵和河南新郑分食黄帝;河南焦作、湖南炎陵和山西高平肢解炎帝;湖南宁远跟山西运城一起触摸了舜帝。传说中的帝王亡灵被唤醒了,散发出陈旧而迷人的香气。此外,仓颉、孔子、孟子、柳下惠、伍子胥、诸葛亮和徐霞客等文化英雄,也受到了热烈的追穰。
大规模的行政公祭,不仅动员了民族国家的神话谱系,也点燃了视觉造型的冲动,在公祭和造像之间,出现了密切的空间互动。2006年,所谓的“孔子标准像”被刻意制订,开了视觉垄断的先河:2007年,长达21公里的“华夏第一祖龙”,在河南新郑被轰轰烈烈地打造起来,而高达近40米的刘邦铜像,则在河南永城崇高现身。它们是偶像重塑的最新范例,尽管最终都因破坏生态或耗资巨大而被叫停,但却从长度与高度上,全面展示了官员与乡绅的“雄才大略”。
民族神和文化先知,被轮番送上豪华的祭台接受大礼,主办者的真正用意,却并不在于“建构文化凝聚力”,而是指望藉此驱动旅游经济、招纳海外投资和炫示行政业绩。这是经济与政治的亲密联盟,而文化虽然被打扮得楚楚动人,却永远只是一个受利用和奴役的婢妾。
任何公祭都是建立在大规模民间私祭的基础上的。私祭(家祭或族祭)向公祭提供文化偶像、核心价值和宗法逻辑,而公祭则拓展了私祭的权力空间,把私祭对象提升到国家主义的高度。上世纪50年代以来,乡绅集团和宗法社会被彻底消灭,以宗族为核心的祖先崇拜遭到打压,以族谱为血缘依据的私祭大多退出历史,祖先崇拜的民间根基日益腐烂,而举行公祭的法理依据也已荡然无存。
越过半个世纪的岁月,为推进区域经济,地方官员在尚未修复民间私祭的前提下,抢先公祭民族神的亡灵,由此形成7强烈的历史性反讽。此举未能复兴优秀的文化传统,反而制造出双重的逻辑错乱。主祭者首先要面对意识形态的错乱,因为它无法斡旋官员政治信仰跟祖先崇拜之间的价值冲突;同时,由于缺乏内在的祖先信仰,以及丧失了民间宗法体系的逻辑支撑,公祭只能沦为空洞的政治表演。
尽管那些祭典刻意模仿传统礼仪的样式,兼具奏乐、击鼓、鸣钟(炮)、焚香、献牲、进酒、诵文,唱歌、乐舞、行礼、谒陵等各种繁缛细节,却无法唤醒祖先神的灵魂。在丢失了私祭的宗亲价值之后,公祭只能被引向可笑的结局,以致在云南楚雄,一头170万年前的元谋猿猴,被盲目的官员奉成了自己的祖神。
出现在转型时期的公祭运动,企图以祖先神替代原先的意识形态信仰,但无论其如何改换受祭者的姓氏,它们都是属于帝王而非平民百姓。这与其说是在寻求市场与意识形态的暧昧交媾,不如说是在重申旧帝国的政治威权。公祭改变了磕头的对象,却没有改变精神压制的本质。
民族神的存在,有助于轻易地实现身份认同,例如,将自己辨认为“炎黄子孙”,能够帮助汉人确定自身的种族血统。这种从近代创伤记忆中生长起来的“大汉民族主义”,满足了文化自恋的需求。但祖先崇拜无法为中国文明的信仰体系提供出路,恰恰相反,它只能为日益萎缩的日常信仰制造价值假象,维系着倾轧和内讧的基本格局。
中国人的人格分裂在于,下跪的时候,他是温顺的羊羔;而他一旦狂奔起来,却变成了吞噬同胞的饿狼。一方面高度地民族认同,一方面严重地窝里斗。
在公祭民族神的背后,隐藏着国家主义、民族主义和大汉主义的三位一体,这是一个复杂和互渗的价值体系,它们跟磕头政治密切相连,却与我们个人的精神事务毫无干系。它不能确立以个人为本的基本信念,并且转移了世人对独立、自由、平等、公正、尊严、教养等核心价值的视线。在一个权力美学甚嚣尘上的时代,后者其实才是我们今天最紧迫的使命。大规模磕头无助干上述核心价值的修复,而只能加剧它们的危机状态。
(作者为同济大学文化批评研究所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