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克宁
被中国人引以为自豪的儒教留下了一个痼疾,这就是“敬畏权力”。时至今日,老百姓到法院诉讼,还称为“打官司”;说到政府要员,还叫“官”;看到穿制服的人还诚惶诚恐,把那件衣服视作权力的象征。这不是笑话,闻名遐迩的北京“防弹厕所”,不是任何人都可以进去享用的,所以一度被人戏称为“官厕”,这还真应验了句老话:管天管地,还要管人拉屎放屁。由此可见权力对中国人思想意识影响之深。或者正是无权的人都对权力的敬畏,掌权的人才感觉到了权力的神圣吧,他们不仅会以权欺人,还动辄展示权力的神威,无论举止言谈还是办公休闲,到处散发着十足的“官气”。
据报道,10月22日,仅仅因为一次例行的检查,湖南省慈利县交警中队民警王志宏被县委书记刘桦叫来的县武装部部长等人打得身体多处软组织受伤,并有轻微脑震荡的迹象。此事在网上炒得沸沸扬扬,有人说:“武装部成了县委书记的私人卫队”,但刘桦书记则官气凌人:“我们不怕网上有各种说法”。就在这个事件发生的几天前,长沙市望城县的县委书记王武亮也曾对几名交通巡警拳打脚踢,王武亮边打也边喊:“我是县委一把手!你算什么东西?!”再早些时候,广西北海的一名副县长也曾挥拳将一名交警的鼻梁骨打断。(11月2日《南方周末》)
也许类似的事件太多了,每过一段时间,我们就能见到这样的报道。所以我猜想,未经报道的可能还多得让人无法想象。
官员殴打执法人员,引起了社会舆论的强烈关注。之所以“强烈”,一般认为中国社会向来是“官官相护”,如果是殴打了老百姓,是没人喜欢趟这道浑水的。也就是说,大众关注的也许不是打人本身的问题,而是一些人的特权意识。特权之所以“特”,主要就表现在它不受纪律和法律的约束。尽管没有哪个国家把这样的特权写在法律条文里,但它的存在,是一种潜规则。对此,包括执法者在内的绝大多数人都心知肚明。一旦遇上特权人物,执法者一般都会退避三舍。正如一位交警所说:“我们交管专业上课时,老师都会暗示,一定要牢记领导的车牌号,不然就是自己给自己惹麻烦。”不过,还是有一些“二百五”,比如王志宏等人。遇到这种“认法不认权”的家伙,如果不“教育教育”他,就显不出权力的“特别”之处了。
对权力的敬畏,从“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理论被“独尊”后,就被中国人演绎到了淋漓尽致的地步,据《皇清秘史》记载,顾命大臣肃顺被推到北京菜市口砍头时,第一句话就是“领旨谢恩”。不要说这种被人砍头还要心悦诚服谢恩的事情不可思议,因为封建特权向来是用“恩威并举”的手段治理地盘的,这好比牧人驯马,先用暴力把马打个落花流水,让马的生存“期望值”降到最低点,然后再施以小恩小惠,让马感恩戴德,进而服服帖帖。换言之,人们饱受特权的压迫,久而久之心理就比较容易满足,以致我们形成了奴性的社会心态和扭曲的思维逻辑。
最常见的可怜满足,大约就是遇到一个好“官”了。像“彭水诗案”的秦中飞,被无辜关押审问一个多月,得以县委领导“爱民如子”,被释放出来后还感谢书记的大恩大德。尽管他两次被拘捕,私宅被查抄,一度吓得浑身发抖,精神恍惚,但是没让他蹲监狱就已经烧高香了。他并没有想到自己是个合法的公民,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应该得到赔偿。而只是想:人家是官,想收拾自己还不容易?就算不拷打,无限期拖延下去不是也得干瞪眼?因此要感谢县委书记,感谢公安局和检察院领导,感谢他们执法如山,爱民如子。
宁可饿死也不吃糠咽菜的人固然是傻瓜,以吃糠咽菜为人间美味而心甘情愿享受下去的人也是愚夫。望城县的王书记不愿意当这样的愚夫,即便你执法象征着法律,不长眼就要“教训”你。法律是权威,领导更是权威。虽然他没有把“权大于法”的话挑明,但是这也是对法律的“正告”。
好在王武亮已经成为望城县的“原”书记,受到了“党纪”惩处,但据说这只是“小概率事件”,属于个案。也就是说,我们所看到的不是“特权”的失败,而是在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下,不得不让权力给法律点面子。事实上,特权对法律和舆论的蔑视从来也没有终止,借用刘桦书记的话说:“我们不怕网上有各种说法!”因为事发十几天过去了,这位刘书记仍然是官气十足的刘书记。
谁都知道,民主社会以民意为主体;法治社会以法律为权威。但现在屡见不鲜的“权大于法”事件恰恰告诉我们一个活生生的事实:在中国,不只民众敬畏权力,法律更敬畏权力。
【选自《新浪·博客》】
插图/朱森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