凄美血纹身:爱人的血让她重生

2007-03-24 03:20
幸福·悦读 2007年3期

流 淌

失爱女孩,曾经年少轻狂

18岁时我在护校,整天抽烟喝酒打架。父母离婚,谁也不要我,我跟着年迈的外婆,只有挥刀砍人,才能让我感觉存在的价值。

一次斗殴中,我被人在腹部捅了一刀。外婆哭了三天三夜,从此看不清东西。我昏迷了三天,差一点死掉。经历了生死,我才真正的感受到亲情,原来爱一直都在我身边。从那一天起我决定好好上学,好好孝顺外婆。

一个飞扬跋扈的太妹说不混就不混了,没那么容易。一天早上我在小吃铺喝豆浆时,有几个人等在我上学路上,我认出了常刚,在一次我挑起的械斗中,他被打得躺了一个多月。看来他是来找我的。我从后门溜了出去。

晚上我一出校门就看见了他们,回去已经不可能了,我硬着头皮走上前。常刚说,要么他捅我一刀,要么他到学校告发我。我不怕挨刀,但是我刚刚出院,再挨一刀住进医院,外婆会心碎的。他告到学校,我会被开除。如果我开口,会有朋友帮我摆平,但是我答应了外婆不再惹事。我想要改好,却发现这么难。看着他们向我逼来,我转身就跑。常刚在后面骂骂咧咧地追,后来我实在跑不动了,看着他们向我逼近,我把手伸进书包,才想起好久不随身带刀了。

这时,我听见一个声音说:“哥几个真出息,跟女生不依不饶的。”我回头一看,马上又失望了。从巷口走来的男生叫唐朝,是东一街的老大,他曾经追过我,被我奚落了一通。他不会帮我,跟着捅我一刀还差不多。

常刚让唐朝不要多管闲事。唐朝说:“给我个面子,算了。”常刚说:“不行!她拿刀砍我时,怎么不给我面子。”唐朝眯起了眼睛:“你想怎么样?”

常刚说:“唐哥帮人出头也可以,那你替她挨一刀……”常刚不想得罪唐朝,他是在逼他走,让他不要管我。谁知他话音未落,唐朝拿出一把短刀已经插入了自己的大腿。

我不可置信的惊叫起来。常刚说:“唐朝你他妈疯了,为这么个女人你值得吗?”带领手下悻悻地走了。

黑道男友,为爱弃暗投明

我哭了,天底下除了外婆,还没有谁对我这么好过。我问他:“你为什么这么傻?”他说:“因为我笨蛋。”我的眼泪又流了下来,但随后我就对我的眼泪感到了后悔。

晚上,我跟着唐朝回到他租的房子。原来他帮我挨刀是有条件的,他要我做一夜他的女人。我恨恨的瞪他,眼泪是一种会凝固的物质,心里凉了,眼泪就不会再流。

唐朝把我带进卧室就出去了,我躺在床上打开自己,心里不知什么滋味。等了很久,我悄悄下了床,打开门,看到唐朝在外面的沙发上睡得正香。我不知道唐朝什么意思,回到卧室把门拉了暗锁,也忐忑的睡了。

早晨,我一睁眼看见唐朝侧躺在我身边,目不转睛的看我。我尖叫:“你是怎么进来的?”我飞快地检查自己,还好,我的衣服没人动过。

唐朝坏坏的笑了:“你知道我为什么叫唐朝么?因为我喜欢胖一点的女人,你看你又瘦又小的……”我看着他笑嘻嘻的脸,一拳打过去。

唐朝捉住我的手:“快起吧,我送你上学。”我看着他布满血丝的眼睛,恍惚想起半睡不睡时身边躺下个人,迷糊中还以为是外婆。他在这里看了我一夜?

我使劲推开唐朝:“我不用你送!”

唐朝在我耳边说:“只有做我的女朋友才没人找你麻烦。”他嘴唇的温热瞬间直达心底,我软了下来。到了学校门口,他才松开搂着我的胳膊。我看着唐朝瘸着腿离去的身影,心里涌动起一丝温柔,有一种莫名的东西破土而出,在心底滋长。

5月23号是我的生日,唐朝包了整间酒吧。温馨的烛光下,唐朝灼热地看着我,我的心像一座疏于防守的城堡,在他的柔情中被一点点攻克,溃不成军。我们喝了很多酒,唐朝吻下来时,窗外不知哪里在燃放焰火。美丽的焰火点亮天际,我看见唐朝深情的眼眸,稍纵即逝的焰火暗淡下去,我听见他隐忍的叹息。我不知道这预示着我们的绚烂还是短暂。

也许我是个太缺爱的孩子吧,这一夜我不光交付了身体,内心也跟着沦陷,我爱上这个肯为我挨刀子的男人。我紧紧抱着唐朝说:“你答应我,不再混了好不好?你去找一份工作,等我一毕业就结婚好不好?”唐朝看着我的眼睛,认真说:“好。”我伏在唐朝温暖而又宽厚的怀抱里,心里幸福溢满。

唐朝真的和道上断了往来,去麦当劳做服务生。他不混了,收入一下子减少,他为了能找份好工作,还报了夜大,学计算机。

休息日,唐朝为我买一份汽水我就能在麦当劳坐上半天,快乐的看着唐朝卖力工作。等他下班了,我们拉着手出去吃面,麦当劳的套餐我们吃不起。那时的日子虽然清苦,却无比快乐。

一天,常刚领人进来,坐在我后面的座位。椅背很高,他们看不见我。我听见常刚说:“唐老大这回玩真的,他让我帮他演苦肉计,我以为只是泡妞玩呢,没想到这小子让妞给泡了,说洗手就洗手,四哥饶得了他才怪……”他们的声音不大,却震得我晕头转向,唐朝对我的好,难道都是在骗我?世界在我面前失去颜色。

我决定向唐朝问个明白。我来到夜校门口,那里有一群人在打架。我走近,原来他们是在打唐朝!唐朝用手护住头一动不动的任人家打,那群人打他踢他,他倒在地上,又艰难站起,直到他们踢得他再也站不起来……我急了,抡起书包就跟他们拼命,他们被我不要命的劲头吓住了,一哄而散。我抱着唐朝哭起来:“你这个傻子!你干嘛不跑?你干嘛不还手?你想让人打死呀!”唐朝擦了擦嘴角的血:“因为以前是我不对,我应该弥补,我弥补不了,只好让人家出出气。”“不!”我哭着捂他的嘴,“不,你能够弥补,你已经弥补了。”我摸着他的伤口,心痛得无以复加。他打过人,所以现在他用自己的身体来弥补;他骗了我,可是他一直在用他的温情和爱来弥补。我明白我是真的爱上这个为我改变的男人了。

凄美血纹身,是爱让她涅磐

快乐的日子如风般掠过,转眼到了情人节。唐朝升任了麦当劳前厅经理,学业进展也不错,我在夏天就要毕业实习,生活在向好的方面发展。可是为什么我们的小小幸福,老天也要嫉妒,也不肯让我们继续。

那天我们闹了点小矛盾,唐朝又不知为什么迟到十多分钟。天下着大雪,天地一片素白,很美。我站在雪中一边听随身听一边生气,如果我知道这是我们见的最后一面,我无论如何不会跟他赌气的。

我想,再过一分钟他不来,我就走。刚想到这里就看见唐朝在马路对面抱着一大束玫瑰,向我喊着什么。我听不见他在喊什么,以为他让我快点过去,偏放慢脚步。他大声喊着拼命向我跑来,这时我才看见飞驰过来的车!大脑一片空白,傻在那里。有意识了是在唐朝用力推了我一把之后,我摔在地上,眼睁睁的看着他被一辆凌志车撞得飞了出去。

随身听里唱着:“爱恨可以不分,责任可以不问,是我选择了你这样的男子……”我发疯般地跑过去抱起唐朝,他头上身上都是血,染红了我的白色滑雪衫,像雪地上被碾碎的玫瑰一样鲜艳……唐朝第一句话竟然是问我有没有摔痛。我拼命的哭着,心中的悔恨无以复加。我问他:“为什么这么傻。”他说:“因为我爱你。”唐朝艰难地掏出一个小盒子:“对不起我迟到了,而且我只能买得起这个……”我打开盒子,里面是一对一模一样的银色尾戒。唐朝亲手为我戴上,我哭着帮他戴上另一个。

救护车来了,唐朝被抬了上去,我一直在他的身边握着他的手说:“唐朝你不许死,你要是死了我会恨你一辈子!”

唐朝艰难的笑了,吃力的用手擦我的眼泪,却怎么擦也擦不完,他跟我说,因为喜欢我,所以串通常刚接近我。我用手捂住他的嘴:“你不要说了,我知道……我不怪你……”

唐朝被推进急诊室。我的滑雪衫上全是他的血,温热鲜艳粘稠,一如他对我的爱。唐朝的血液让我温暖也让我害怕,我怕他会就此离开我。

我从头上拔下来一支尖利的发簪,沾着唐朝的血液在手臂上刺唐朝的名字,我要让他的血溶入我的血液。我要把这个我深深的爱着,也深深的爱着我的男人以永不磨灭的方式写入我的身体,嵌入我的生命。我一针一针的刺着,丝毫感觉不到疼。我的滑雪衫很脏,但是唐朝的血液一如往常温暖而纯净。我不知道唐朝的血型跟我是否溶合,我知道这样做很危险。我当时想,如果唐朝不在了,我也不活了。随身听里唱着同一首歌:“只怕梦醒时已分两地,谁也挽不回这场分离……”我刺最后一针的时候手一抖,感觉痛入骨髓。我看着那滴快速涌出来的血,与唐朝的血溶合在一起,我闭上了眼睛。我知道,唐朝,我最亲爱的人,他离我而去了。我美丽如梦境的爱情结束了。

与此同时,手术室的门开了,唐朝的妈妈大声哭了起来。我把发簪伸向手腕上的动脉,我知道只要把它挑破,我的血液就会喷涌而出。我心里说,唐朝,等等我。我正要刺向血管,这时我发现我手臂上刺的唐朝二字变得鲜红如血。我明白,这是唐朝在阻止我,“唐朝”我长啸一声,昏哭过去。

唐朝因为颅内出血,脾脏破裂而抢救无效。我在大病了一场后活了下来,从那天起我立志学医。我只用了半年的时间学习高中课程,一天只睡两三个小时的觉。一想到唐朝,我就有了动力和勇气。同年的高考,我考上了黑龙江大学医学院。毕业时由于我的论文在省里获奖,所以被破格留在了这家我实习的医院,成了医院里最年轻的女外科医生。

谁也想不到一个当年谁也看不起的太妹能有今天。因为我在唐朝离去的那一刻明白了爱的真谛,爱不是索取,爱是奉献,是付出,甚至是付出自己的生命。我的生命是唐朝给的,所以我要替他善良,替他幸福。从那一刻起我理解了爱,也懂得了爱,但是我却永失我爱。

红颜编后:爱是人类最美丽的情感,也是人世间最伟大的力量。行走在纷繁的人世间,有人因爱甘心沉沦,有人因爱痛彻心扉,有人因爱飞蛾扑火……也有人因爱的力量全情付出,奋发振作。文中的女主人公就是如此。因为无私伟大的亲情,她摒弃了不良的生活方式;因为刻骨铭心的爱情,她完全的脱胎换骨,成为了一个真正爱生活,既懂爱又珍惜爱的人。积极的爱催人奋进,就像阳光一样普照着我们,但愿它能照耀更多的在人生旅途中寻找爱的善良的人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