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官员对“丑照片”不满意直说

2007-02-11 10:41潘多拉
杂文选刊 2007年13期
关键词:摄影记者布什官员

潘多拉

常言道“人有脸,树有皮”,常人都是要“脸面”的。官员作为公众人物,大约只会更注意自己的形象。前不久,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出席“环保公益日”宣传活动,不料遭遇沙尘暴“袭击”,被记者抓拍到几张“被风沙吹得满脸扭曲”的“丑照片”,并于次日见报。前些天,潘岳在央视《对话》节目就此作出回应,称“那么丑陋的形象被照下来,以后能够唤醒国人、唤醒社会”,并向抓拍照片的记者表示谢意。

与平时颇具儒雅风范的形象相比,潘岳这次被抓拍到的那几张“满脸扭曲”的模样的确很不雅观。从常理看,谁也不愿意将自己如此“寒碜”的形象公之于众;更何况,潘岳的“丑照片”在网上引起了“这是大自然给环保局的报应”之类的冷嘲热讽。然而,潘岳毕竟有过新闻从业经历,能够理解这几张准确定格了“典型事件中典型人物的典型瞬间”的“丑照片”的新闻价值,因此从一开始的些许不愉快,经过一个“很快的转变”,转而对摄影记者生发出了赞赏与感谢之情。潘岳的高明之处,主要也体现在这个“很快的转变”上。

但是,假如潘岳没有这个“转变”,假如他对“丑照片”一万个不满意,或者说,假如“丑照片事件”的主角不是潘岳,而是换了一个不那么开明大度的官员,情况又会如何呢?别的不好说,至少有两个现成的“罪名”,是可供官员直接加到摄影记者和媒体头上的。其一,对领导参加的活动进行报道,为什么事先不经审查就擅自发稿,还讲不讲新闻宣传纪律?其二,领导在活动现场还有其他形象可供拍摄、刊登,为什么偏偏选择“那么丑陋的形象”见报,对领导还有没有最起码的尊重与体谅?

以上两个“罪名”并非笔者凭空杜撰,而实在是有大量先例堪为教训。长期以来,中国媒体在刊发官员的报道(含照片)时都会万般小心,慎之又慎,惟恐稍有疏忽,让官员对自己见诸媒体的形象不满意,怪罪下来谁也担待不起。有的时候,媒体实事求是地刊出关于某官员的报道和照片,记者和编辑都不存在任何恶意,一般读者也不觉得有什么问题,但官员自己站在某个刁钻的角度,或出于某种微妙的心理,一口咬定“记者水平低下。编辑居心不良”,于是大发雷霆之怒,大兴问罪之师,必欲给媒体一些颜色看看而后快。对照之下,乃可知像潘岳这样不以“丑照片”为怒,殊为难得。我还注意到,拍摄“丑照片”的某报记者表示,他当初并不担心这张照片见报后会让潘岳“出丑”。这一点也是很有意思的。这说明记者对素有“个性官员”之称的潘岳有比较多的了解。相信潘岳不会以这样一张“丑照片”为丑(反而会视之为环保信息公开过程中的一段小插曲也未可知),所以,报纸发表“丑照片”是安全的,肯定不会惹来麻烦。也就是说,如果“丑照片”的主角换了另一个官员,这名记者和他所在的报社可能就会担心了:这样一张“扭曲”了领导形象的照片,会不会让领导有“出丑”的感觉呢?这一担心不打紧,“丑照片”就只能永远尘封在记者的抽屉里了。

突然记起去年在《中国日报》上看过的路透社提供的一张“丑照片”:美国总统布什在德國访问,抱起一名当地的小男孩,不料孩子不领情,被吓得哇哇大哭;或许是故作幽默,或许是为了掩饰“亲民不成反扰民”的尴尬,布什自己也被“吓”得瞠目咧嘴,样子丑陋而又恐怖。没听说这张“丑照片”闹出什么风波,也没听说布什对此事有过什么正式的回应,想必无论是布什本人,还是媒体或公众,都不觉得在媒体上刊发一张官员的“丑照片”有什么不正常的。再说了,即便咱们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设想布什对“丑照片”很不满意,对记者和媒体一限得咬牙切齿,尽管他贵为一国之总统,又能把他们怎么样呢?

[原载2007年5月24日《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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