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寻 蒋明倬
从一个角度来看,电子警察与司机无疑是对立的,但猫鼠游戏也呼唤合理的规则
2006年12月18日,北京宣武区白广路与德泉胡同路口,一名男子胸挂“禁止左转”纸牌站立在街头,双手通红、瑟瑟发抖;而胡同内,则站着等待抓罚违章车辆的交警。
此男子姓汪,来京出差就住在路边的宾馆里。这个路口在每日的7时至20时禁止车辆左转,7时至19时禁止右转。但他发现,由于标志不明显,许多司机违章被罚。于是,汪选择每天抽出一些时间来这里“站岗”。
据他讲,曾在10分钟内见到7辆车在这里违禁左转;而据媒体调查,这里1小时内曾有51辆车违章。但此时的交警却只是等在胡同内,查处违章车辆,后来还制止了汪先生的行为,理由为影响交通安全。
“你们为什么不多关注一下电子眼启用以后,广东的交通事故死亡率下降呢?”在对电子眼执法问题的声讨潮中,曾涛的声音代表了交警的声音。
曾涛所在的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提供了这样一组数据,自2004年电子眼普遍使用以来,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逐年下降,3年减少死亡2076人。
公安交警部门不断重申电子眼对于解决警力不足起到的巨大作用,但是对于电子眼应如何加强监管、规范使用,却着墨不多。
10年过去了,北京地区设置电子眼的地点由一处,发展到了上千处,但有关电子眼的设置和管理,却始终没有出台一项严密的规章。
北京市交管局原副局长段里仁表示,北京交管部门在1995年~2000年之间曾经做过调查,当时是如果有超过10%的车辆闯红灯,超过20%的车辆超速行驶,就会在那里设置电子眼。但是根据实际情况的发展,目前早已超过了这个标准。
段里仁说:“交警会根据执法过程中的经验,如果某一路段超速、闯红灯或是占用公交车道的情况比较多,中队就会根据实际情况上报到支队,支队再上报局里,最后由局里统一部署,在那里安装电子眼。”
交通管理专家李立说:“现在很难有明确的标准,哪里该设电子眼,哪里不该设,更多的都还是根据经验来设置。”
而司机们也想出各种办法试图“对付”电子眼。北京出租车司机贾志友所在的银建公司,曾派专人制作了全市电子眼的位置图,发放给司机们,“但发觉很快就没用了,因为电子眼增加的速度太快了。”
在北京和上海很多小区业主的论坛里都有《最新电子眼地图》或者《最新电子眼分布大全》之类的帖子。网民们搜集了电子测速仪的位置,整理归类然后广为传播。在市场上,一些据称有反电子眼功能的电子狗私下里也销路颇畅。
在群众不断的质疑声里,广东、四川、湖北、福建已经作出规定,电子测速仪之前50米,会设置醒目的标志提醒司机,而更多的省市,电子眼仍然是暗中执法,其中包括了北京、上海。司机们只能自己上网站查询自己的违章情况。
从一个角度来看,电子眼与司机无疑是对立的,但猫鼠游戏却呼唤合理的规则。
相比国内的电子眼无警示标志,国外在这方面做得相对比较完善。比如在英国,许多交通道路标志边上还会有一个摄像机头的标志,以起到警示作用。
中国目前为何无法做到“电子眼告知”,段里仁回答,“根据我们的执法情况,发现有不少的交通参与者都会有交通违法行为,因此有关部门采取了严格加强管理的方式。”
“不过我还是赞成多给司机们一些信息的,应当更加科学地设置电子眼”,段里仁说,如果一个地方违章的次数非常多,就应当在该地设置比较全面的辅助标志,帮助司机充分地了解此处情况。比如,除了在限速路段起始点设置交通标志牌外,进入限速路段前的100~200米也应当设置相应的标志牌提醒。
“管理者与被管理者本应当是一家,但现在的实际情况是:管理者总认为,问题出在被管理者身上,是他们不遵守交通法规的,得拿鞭子抽才往前走。但管理者并没有考虑如何才能够因势利导,没有想过‘我们是不是考虑得还不太周到?”段里仁说道,“每一项措施,都需要得到从管理者到百姓的充分理解,才能够真正得以贯彻执行。”
但更多的被管理者认为,交通的管理者首先应是交通的疏导者,而不单纯是交通违法的惩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