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现代企业理财中透析税收筹划

2006-12-29 00:00:00赵蕊芬
会计之友 2006年19期


  【摘要】 本文从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税收筹划的必要性、表现形式及应注意的问题三方面阐明:作为贯彻现代企业财务全过程的一种策划活动,加以阐述,使人们认识到税收筹划是企业财务管理活动的重要内容。
  
  如何根据国家的税收政策,通过对企业经营、理财活动的精心安排,实现纳税筹划目标,是每个企业投资者、经营者都十分关注的问题。
  传统的企业财务管理模式计划经济色彩浓厚,税收被看作是企业对国家应有的贡献,片面强调税收的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特别突出国家在征纳关系中的权威性,忽视了作为纳税主体的企业的合法权利,忽视了税收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税收制度的完善,税收的可筹划性越发突出。理论界开始重视从纳税主体的角度研究税收,企业财务管理人员开始认识到税收在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的作用。
  
  一、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税收筹划的必要性
  
  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离不开税收筹划。理论界对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争论很多,有“利润最大化”、“企业价值最大化”、“现金流量最大化”等观点,但不管哪种观点,都要求致力于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和获利能力,都不能回避企业的税收环境,不能不考虑企业的税收负担,不能忽略税收法律对企业经济发展的约束。通过科学的税收筹划,选择最佳纳税方案,降低税收负担,是实现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有效途径之一。
  企业财务决策的做出离不开税收筹划。现实经济生活中,纳税人在不同行业,不同纳税期间和不同地区之间存在税负差别;纳税人和纳税对象性质不同,其涉及的税收待遇也不同,这就为纳税人对其融资、投资、生产经营、利润分配等理财活动的纳税事项进行前期策划提供了现实基础。税收筹划促使企业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活动情况权衡选择,将税负控制在合理水平。因此,税收筹划是以经济预测为基础,对企业决策项目的不同涉税方案进行分析,为企业的决策项目提供决策依据的经济行为。
  
  二、现代企业理财中税收筹划的表现形式
  
  (一)利用会计政策,进行税收筹划
  1.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的税收筹划。在税负既定的情况下,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和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摊销越多,应纳税所得额就越少,企业的所得税成本就会越低。虽然国家对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有一定的期限规定,但是规定期限内可以选择最短的折旧年限或摊销年限,以达到延期纳税的目的。如果允许固定资产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企业应尽可能采用加速折旧,虽然在固定资产的使用期限内计提的折旧总额和平均年限法的完全相等,但在固定资产使用的前几年,由于多提折旧,计入成本的费用增加,也就减少了固定资产使用前期的经营利润,相应减少了企业的应税所得,相当于得到政府的一笔无息贷款。这样既能使固定资产的投资尽早收回,降低固定资产的投资风险,同时又可以实现延期纳税的目的。
  2.存货发出计价方法的税收筹划。税法允许存货的发出按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计价。实际成本计价法可分为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等。在物价持续上涨时,选用后进先出法有利于企业降低存货成本,提高销售成本,减轻企业所得税负担;反之,在物价持续下降时,先进先出法有利于企业减轻所得税负担;在物价波动无规律的情况下,用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加权平均法较为合适,可以平衡企业所得税负担。所以企业可以根据一定时期市场价格的升降趋势,来确定企业选择哪种方法,以达到理想的效果。当然无论选择哪种方法,一经选用,在一定时期内不得变更。
  
  (二)选择组织形式,进行税收筹划
  1.选择有效的组织结构形式进行税收筹划。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面临着设立分支机构的选择,分支机构的设立有分公司和子公司两种选择,这两者在税收上是截然不同的。设立分公司只设立了一个办事处,它不是独立的法人,业务活动,财务活动由总公司控制,一切法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其利润上缴公司,由总公司汇总后统一纳税。而子公司是独立法人,母公司不直接对它负法律责任,进行完全纳税。即子公司和母公司的所得税要分别计算缴纳。因此,如果新建企业经营初期预计亏损,则以设立分公司有利;否则,以设立子公司有利。
  2.改制重组企业的税收筹划。我国现行税制对同一经济行为在不同纳税主体上实行差别对待,尤其是在所得税制度上,因而不同主体的税收收益不同。企业进行改制重组,相应引起纳税主体的改变,由非优惠企业成为优惠企业,就可以享受税收优惠的好处。此外,按我国现行税法规定,亏损企业免交当年所得税,在5年内可用其税前利润补亏,这样盈利水平高且发展稳定的优势企业,如果购并一家亏损企业,整体的纳税地位会显著改变,购并企业可享受减免税的好处。如果合并后出现亏损,购并企业还可以享受延缓纳税的好处。因此,改制重组时,双方都应从税收角度对改制重组方案进行科学、合理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减轻企业税负,从而达到降低改制重组成本,实现企业整体价值最大化的目的。
  
  (三)选择投资方向,进行税收筹划
  1.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税收筹划。企业需要对投资地点、投资行业、投资项目等的税收待遇进行考虑。有时国家为了支持某些区域的发展,一定时期内对其实行政策倾斜,如现行对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地区,老少边穷地区等的税收优惠政策。在这些地区投资,有些税种可以少交或不交,这无疑符合政府的政策导向和税法的立法意图。因此在国内进行投资时,应适当选择这些税收优惠地区。另外,为了优化产业结构,国家在税收立法时,也作了相应的规定,以鼓励或限制某些行业的发展。因此,企业投资时选择投资何种行业也可以进行税收筹划。同时,企业在选择投向项目时,也应尽量选择可享受优惠政策的项目,如高新技术产业,但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认证,税务部门才能认可。另外,符合一定条件的盈利企业、安置“四残”人员的企业、校办企业、投资农业项目的企业,可以实行税收优惠。
  2.利用固定资产投资进行税收筹划。首先,企业在进行技术改造过程中,尽可能地购买国产设备,因为这部分投额的40%可以抵免企业应交所得税;其次,税法规定,购入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因此,固定资产需要更新时,应采用大修理的方式逐步进行,只有这样,购入的用料及修理费用发生的进项税才可以合法地抵扣销项税。
  3.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税收筹划。在闲置资金的投资选择方面,企业应在考虑流动性和风险性的前提下关注相应的税务负担,以便达到税后净投资收益的最大化。如许多企业将闲置资金投资于国债,既可以增加流动性和安全性,又可以节税。
  
  (四)选择筹资方式,进行税收筹划
  企业对外筹资一般有两种方式,一是权益资本筹资;二是负债筹资。两种筹资方式各有利弊。根据税法规定,负债的利息费用作为期间费用,可以在税前扣除,这样,负债利息就有抵税的作用;而股息和其他权益资本的支付不能列为期间费用,不得在税前扣除,只能在税后利润中分配。所以企业在确定筹资渠道时,必须考虑对债务资本的利用。例如,企业在初创时期,由于风险大,且本身处于免税或减税期,可加大股权融资比例,而在优惠期满时,可调整资本结构,加大负债融资比例,以减少税收负担。当然,还要考虑负债杠杆利益,只有当息税前利润率大于负债利息率时,采用负债筹资渠道进行筹资,既减轻了企业的税负,又体现了企业价值最大化的财务管理目标。
  
  (五)利用利润分配,进行税收筹划
  
  在企业利润分配行为方面可通过弥补亏损,分配股利和再投资等方面进行税收筹划,企业经营成果的分配首先要考虑筹资的要求;其次要考虑企业和股东的税收负担。企业弥被亏损的渠道有三条:一是用以后年度税前利润弥补,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发生亏损可以用以后年度税前利润进行弥补,但期限不超过5年;二是用以后年度税后利润弥补;三是用盈余公积弥补。后两种情况都是用税后利润弥补,也就意味着较第一种方法多缴了税款。由于我国对资本利得不征收所得税,可以考虑用股票股利代替现金股利,以减少股东的所得税支出。为鼓励外商投资,税法规定符合一定条件的税后利润再投资,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可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纳所得税税款的全部或部分。因此,如果符合条件,应尽可能地采用再投资形式处理经营成果。
  
  (六)利用跨国经营,进行税收筹划
  各国税收待遇的差异,是跨国公司税收筹划的客观基础。各国税法覆盖面上的空白点,衔接上的间隙处和掌握尺度上的模糊界限等,都为跨国公司的税收筹划提供了机会。跨国公司税收筹划的具体方式有以下六方面:一是将公司居所设在低税国或避税地以降低税负;二是选择适当的投资组织形式来降低税负;三是转移应税收入来降低税负;四是通过信托投资或其他受托协议来降低税负;五是避免成为常设机构来降低税负;六是通过子公司积累利润延期纳税。
  
  三、现代企业理财中税收筹划应注意的问题
  
  税收筹划是一项实用性和技术性很强的业务,涉及财务决策、会计核算、投资筹资、生产经营以及法律等多个领域,运用税收筹划方式时,如果忽略了对某些问题的研究,就会形成误区,造成税收筹划的失败,不仅不利于纳税人进行正常的税收筹划,还会对整个社会经济带来不良的影响,在实际工作中如何正确选择税收筹划方式,笔者认为有以下几方面应加以考虑:
  (一)税收筹划的目的性。税收筹划的目的是使企业的价值达到最大化。从结果看,一般表现为降低企业的税负或减少税款交纳额,因而很多人认为税收筹划就是为了少交税或降低税负。笔者认为这是对税收筹划认识的误区。应当注意的是,税负高低只是一项财务指标,是税收筹划中考虑的一个重要内容,税收筹划作为一项中长期的财务决策,制定时要做到兼顾当期利益和长期利益,有些经营期间内,交税最少,税负最低的业务组合不一定对企业发展最有利。税收筹划必须充分考虑现实的财务环境和企业发展目标,运用各种业务模型对各种纳税事项进行选择和组织,有效配置企业的资源,最终获取税负与财务收益的最优配比,达到企业价值最大化。
  (二)税收筹划的预见性。企业的税收筹划是一项复杂的前期策划和财务预算活动。要求企业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考虑一些主要因素,而对一些次要因素采取简化和忽略不计的原则,对经营、投资等理财活动进行预先安排和策划,筹划结果往往是一个估算的范围。而经济环境和其他因素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因此,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要有预见性,应注重收集相关的信息,尽量减少不确定因素的影响,选择最合理的纳税实施方案。
  (三)税收筹划的合法性。如何减少税负,是企业追求的目标之一,但要达到这些目标必须在税法规定的合法范围之内,纳税筹划是法律认可的,是合法的、至少也是不违法的。实际中要多用节税筹划方式和负税转嫁筹划方式,尽量少用避税筹划方式。税收筹划不要超过必要的限度,否则就不是纳税筹划,而是偷税漏税行为。因此纳税人应树立正确的纳税意识,用合法的筹划方式合理安排筹资、投资、资本运营、分配等财务活动,以获取正当利益。
  (四)税收筹划的关联性。在财务管理中,企业的项目决策可能会与几个税种相关联,各税种对财务的影响彼此相关,企业不能只注重某一纳税环节中个别税种的税负高低,要着眼于整体税负的轻重,针对各税种和企业的现实情况综合考虑,对涉及的各税种进行相关的统筹,力争取得最佳的财务收益。但从事不同行业的企业,所涉及的税种对财务的影响也不尽相同,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时,要根据经营的实际情况和项目决策的性质,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税种(如流转税类、所得税类)可考虑其关联性,进行精心策划,其他税种(如行为税类、财产税类)只需正确计算缴纳即可。
  (五)税收筹划的经济性。一般来说,任何一项筹划方案都有两面性,随着某一项方案的实施,纳税人在取得部分税收利益的同时,必然会为该筹划的实施付出额外的费用。因此,进行税收筹划要进行“成本——效益”分析,判断是否经济可行。税收筹划的成本包括显性成本和隐性成本。显性成本是指选择和实施筹划方案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如咨询费、培训费等。税收筹划是建立在筹划人员具有较高素质的基础上的,但由于纳税人普遍缺乏筹划应具备的信息与技能,因此筹划活动大多要聘请税务顾问或直接委托中介机构筹划。但不管采取何种方式都会加大企业涉税成本。隐性成本一是指纳税人采用拟定的税收筹划方案而放弃的利益,即机会成本;二是实施筹划方案失败给企业造成的损失。因为税收筹划具有主观判断性,纳税人的经济活动与税收政策等都是不断变化的,一旦其中某一方面发生变化,原有的筹划方案可能就不适用了。这就意味着筹划失败。因此,在税收筹划时,不仅要考虑节减税收,而且要考虑为之所付出的代价,只有当筹划方案的所得大于支出时,该项税收筹划才是合理的,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