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企业应诉反倾销的会计支持分析

2006-12-29 00:00:00郑朝亮
会计之友 2006年21期


  【摘要】本文分析了我国企业在应诉反倾销时经常面临失利的会计原因,并提出我国企业应诉反倾销的会计支持对策。
  
  反倾销诉讼是一个极其复杂的问题,它不仅仅涉及到中国在国际上的政治经济地位及影响问题,还与各个涉诉行业、企业的运作有很大的联系。下面笔者将从诉讼层面来探讨我国企业应对反倾销时的会计支持。
  
  一、我国企业应诉反倾销失利的会计原因分析
  
  (一)会计准则差异造成成本、价格的高估。我国的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之间的差距已经在逐渐缩小,可以说我国会计准则已经迈上了国际化的道路。但是对于应诉反倾销来说一些细小的核算差异也会对结果造成巨大的影响。例如,无形资产准则的确认方面,国际会计准则强调了“可辨认性”的特征。而我国的无形资产准则中却把不可辨认的商誉也包括在内。还有,固定资产准则的购入计量方面,国际会计准则对采用赊购或分期付款方式购置的固定资产,以“现销价格”作为原值,对现销价格小于将来实际支付价格的差额作为财务费用。而我国准则规定,对于新购入的固定资产,不论是即付现金还是采用赊购或分期付款方式,均应以企业实际购置时支付的全部价格加上为使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支付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作为固定资产原值。
  
  (二)企业会计内部控制措施混乱。由于我国很多出口企业日常会计管理工作混乱,缺少内部会计控制措施,使得原本有利的证据不被采纳。主要表现在:一是财务管理混乱,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严重;二是操纵成本费用的情况较严重,生产成本扭曲;三是会计档案保管制度不健全;四是会计报表未经独立审计或者在遭遇反倾销时才匆忙进行审计,因此使得企业的会计报表可信度大大降低。
  (三)缺少反倾销会计信息平台。反倾销会计信息平台不同于一般的仅限于反映企业自身基本核算的会计信息系统,而是根据反倾销诉讼的要求,在其基础上的拓展和延伸,所以其应该是以会计信息为主线、相关信息为辅的一个综合的、全面的信息库,旨在提供反倾销诉讼双方全面、详细的基础资料和比较分析资料,以确保反倾销诉讼举证和抗辩的成功。在我国,还没有形成出口定价向导及反倾销预警系统,因此缺少反倾销会计的保护机制,也没有建立竞争对手会计的信息平台,并且出口产品的定价没有会计的参与和决策。反倾销会计信息平台的缺少是我国企业频遭反倾销诉讼及败诉率高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应诉反倾销的会计支持对策
  
  (一)倾销幅度计算过程中的会计抗辩对策
  1.申请“正常调查待遇”的会计支持分析。“正常调查待遇”是企业争取权益最大化的前提,其内容包括市场经济地位的申请,市场导向行业申请,以便在计算成本和价格时使用我国企业的相关财务数据资料。在反倾销调查发起时,我国常被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从而遭遇到“非正常的调查待遇”,在计算正常价值时不采用我国的真实成本数据,而是采用所谓的替代国成本数据乘以我国发生的原材料数量来计算。除了政治上的原因外,不论是市场经济地位的申请还是市场导向行业的申请,企业都可以努力进行会计抗辩来争取对自己有利的裁决。一般来说对于申请正常调查待遇时企业要做以下会计方面的陈述:一是陈述企业的生产经营是在自由市场经济条件下运营的;二是陈述企业是按照公认的会计准则来做账的;三是陈述企业的销售和成本数据是公允可信的。
  2.选择有利替代国的会计抗辩。为了将损失降到最低,我国企业应根据自己的会计信息平台,对反倾销国确定的“替代国”进行抗辩并提出合理有据的建议。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收集会计资料对反倾销部门选择的替代国进行抗辩。我国企业或行业商会应该通过建立境外竞争对手会计,在平时积累相关替代国同业企业的财务信息资料,掌握国外同类出口厂商产品的规格、数量、生产成本和销售价格。一旦涉诉,就能根据竞争对手会计信息平台的指引,及时判断申诉国所指定的替代国方案是否合理,如对我方有利就接受,若不利,则提出抗辩意见,并提出选择对我方有利的替代国建议。(2)通过会计举证对第三国的选择提供建议。可以根据企业自身掌握的国外同业的产品成本构成情况、产品的规格、数量、生产成本与销售价格等信息,根据反倾销法律的规定,以确定和详实的资料信息建议选择对中国友好并在发展水平上,尤其是在行业发展水平上与中国相似的国家(地区)作为替代国。以较合理地确定我国产品的成本和价格,来避免或降低反倾销税裁定。
  
  (二)调查问卷填答过程中的会计支持
  应诉企业在回答反倾销调查问卷时,企业会计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支持。
  1.必须依原问卷所列问题的顺序逐项回答。填答问卷顺序必须按照原问卷所列问题的题号顺序逐项回答。否则的话,有可能被反倾销调查当局作为无效答卷处理。在回答问题时,首先写出问题题目,然后在题目下直接回答。在内容方面,要问什么答什么,不能答非所问,问题之外的能不回答最好不要回答。在回答有关会计问题时,应该用申诉国规范的会计术语或国际通用的会计术语。
  2.所填写的财务数据应该保持一致。填写调查问卷所列的问题,不仅以事实为依据,而且所回答的财务数据要力求一致。我方答卷的目的是想通过适当答卷使反倾销调查当局认可我们的主张,朝有利于应诉方的方向发展,为此,在反倾销问卷中所列的财务数据在会计资料中必须保持一致,在与有关的统计资料中必须保持一致,出口商的答卷与进口商的答卷也不能有较大的出入。诸如等等的财务数据应该能够衔接,不能相互矛盾,否则严重影响到会计举证的可信性,反而被反倾销调查当局视为“不合作”。
  3.指明答卷中所用财务数据的来源或出处。答卷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对在答卷中所使用的财务数据应该指明其来源和出处,所有与答卷有关的销售单证、会计记录、会计报表及其他文件、审计报告除按要求附在公司的答卷中之外,均应留备核查。
  4.内容陈述详略适当并突出重点。答卷中有些事项说明的详略程度并没有严格的要求,而是留给应诉方自由处理。针对调查问卷的事项,应诉企业应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不同的处理:对自己有利的事项或内容应作重点陈述和说明,做到具体详细,达到证据确实、理由充分的程度;对自己不利的事项,在说明时应该适可而止,可以不详细列出的就尽量不列;对那些需要由调查当局进行核查的材料或数据,可作适当保留,不必一次性提供。
  
  (三)实地核查过程中的会计支持。在涉案企业应诉过程中,最为主要的环节即为调查问卷的答复以及调查机关的实地核查。下面将就企业应对实地核查过程中的会计支持进行分析。
  1.在实地核查前,认真检查调查问卷,如发现答卷中有财务数据的错误,应该及时向调查机关提出。如果不及时提交修正清单及会计资料,一旦被实地核查所发现,核查人员会以此为据来确认应诉企业提交的调查问卷中有虚假的成分。
  2.准备的材料要档案全、且数字要准确。核查小组对企业的会计记录是最感兴趣的,因此企业在应对核查小组时要能提供准确详细的财务资料,且各项财务数据的出处都能很清楚。
  3.对会计流程与会计政策的进行说明。提供基本的账簿体系、调查期内每月的试算表、相对应的审计报表以及会计科目的编码。企业有关销售、费用、生产的会计记账时间,以及从会计凭证、日记账、分类账到最后总账的记账方式可以做成幻灯片予以演示,使得核查官员能够尽快地了解整个公司财务框架。也可以以流程图的方式,描述与销售或费用等有关的所有记账依据,分录,相应的账户名称、代码等信息。
  4.举证说明被调查商品的销售量以及价格的确定。这一部分测试主要确保被调查产品销售量以及价格信息正确完整的列示在销售清单中。这需要大量的支持文件,如销售日记账、发票等凭证、存货记录、发运单据等。
  
  三、结束语
  
  总之,反倾销诉讼是一项极其复杂的工程,其中包含了很多政治、经济、会计方面的影响因素。政治、经济方面的影响因素不在本文考虑的范围内,但是也不能排除这些因素的重要影响,因此,笔者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做了更进一步的研究,单是从诉讼层面分析了会计在应诉反倾销中的支持,至于从非诉讼层面来分析会计支持也是非常重要的,希望更多学者其他方面也能够作深入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