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国正处在经济转型期,各种原因导致财政收入流失,应选择与税制结构、征管现状和法制环境等相适应的税源监控方式,加强监督以避免财政收入的流失。
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税收,税收征管过程就是把潜在的税源转化为现实税收收入的过程。税源监控是税收征管的起点和基础。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和信息网络时代的不断成熟,税源分布的领域越来越广,税源的流动性和隐蔽性越来越强,税源监控的难度越来越大。如何选择有效的税源监控方式,减少和避免财政收入流失,成为优化税收征管方式的现实问题。
一、当前财政收入流失的表现形式
就社会整体而言,财政收入流失现象是普遍存在的,他可以在任何一种社会背景的不同范围内发生。只是在每个历史时期, 财政收入流失的表现形式和原因有所不同。目前,我国正处在经济转型期,税源所依存的经济基础和社会环境无时不在发生变化,税源的流动性和可变性大大增强,税源失控的问题也就不可避免。实际工作中税源失控的主要表现形式有:
(一)制度性流失
制度对纳税人的行为选择具有最直接的支配、影响作用。税收制度以具有一定强制性的力量要求在其管辖范围内的纳税人按制度所规定的方式选择纳税行为。如果制度性安排不公正,或者有严重缺陷、漏洞,那么,纳税人就可能身不由己地选择偷逃税行为。如假“三资”企业、假福利企业、假校办工厂的泛滥,在很大程度上就源于制度上的缺陷。
(二)管理性流失
管理性失控是指由于税务机关管理缺位而造成的税源失控。如漏征漏管户大量存在就是管理性失控的突出表现。有相当一部分纳税人只领取了营业执照,但不办理税务登记,更谈不上纳税了;有的纳税人虽然办理了税务登记,但是没有固定的场所,长期不申报纳税。
(三)机制性流失
机制性失控是指由于税收征、管、查等环节职责不明确或者相互脱节,以及国、地税之间或税务机关与其他部门之间缺乏配合、协调而引起的税源流失。税收强制执行措施和保全措施得不到有关部门的配合,也会引起税源的流失。
(四)信息性流失
有很多纳税人上报的财务会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所反映的税源状况不真实,隐匿收入、少报收入,甚至造假账的现象时有发生。如果税务机关按照纳税人提供的税源信息征税必然会造成税收流失。同时,由于税务机关难以准确掌握税源信息,致使很多税源在生产、销售等诸多环节中被转移或隐匿。
(五)政策性流失
主要指个别地方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从局部利益qHoxtazlDoGMOS16bvF5Ag==出发,擅自出台一些“税收优惠政策”;或者违规减税、免税、缓税而造成的税源流失。
二、税源监控方式的有效选择
税源监控是一个极为复杂的管理活动。税源监控方式的选择必须与税制结构、征管现状和法制环境等相适应。
(一)税源监控方式要与税制结构相适应
我国现有的税制结构仍然是以流转税为主体的复合税制结构。其特点是税种多,纳税程序繁杂,政策法规变化性强。在这种税制结构下,税源监控既要重视源头监控,又要重视过程监控。如对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主要实施过程监控,要全面、深入、准确地了解和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资金运用、财务核算等各个环节的情况,有效控制税源去向和真实性,光靠企业上报的财务会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远远不够。应当说,在传统的税务专管员管户制下,税务机关对税源信息的了解和掌握比较充分和全面,有一定的征管主动权。因此,对传统的管户制不能全盘否定,要保留其优点。如建立税收管理员制度,既可以克服“征纳职责不清、权力过大”的弊端,又借鉴了税源信息掌握到位的优点,增强了税源监控的针对性。
(二)税源监控方式要与纳税人的素质状况相适应
总的来看,我国纳税人的整体素质比较低。突出表现在虚假税收信息泛滥,偷税、逃税、骗税、抗税等行为屡禁不止。纳税人素质低的主要原因是纳税人道德的缺失,社会舆论对其也缺乏应有的谴责。有的人对流氓、贪污等犯罪行为深恶痛绝,而对偷逃税者则等闲视之,甚至同情。在这样一种对税收认知程度比较低的环境下,靠纳税人自觉反映税源的真实性是很困难的。因此,税务机关必须把税源监控的着力点放在对纳税人的日常管理上。可采用对重点企业实行专门管理,对零星税源实行“巡片”“分段”管理等方式,随时掌握和控制税源的变化情况。同时,积极推行纳税信用等级管理方式,对依法自觉纳税的纳税人予以表彰和鼓励,对纳税信用很差的纳税人实行重点监控。在此基础上,还要针对纳税人业务素质较差的实际情况,实行纳税辅导制度和纳税督查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纳税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三)税源监控方式要与现代化的科技手段相结合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不仅纳税人的数量越来越多,纳税人偷税、逃税、骗税的手段和方法也越来越先进,税源监控的难度越来越大。要提高税源监控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必须充分运用现代化手段,特别是要积极推行电子申报方式、电话申报方式,积极与银行、工商行政管理、审计、海关等部门实行计算机联网,广泛推行税款数控机。建立严密的发票管理及防伪系统,改革银行结算方式,严格控制现金结算的范围和数量,使税源监控的方式更加科学严密。
(四)税源监控要与社会力量有机结合
可以说,有经济活动的地方就有税源存在的可能。既有显性税源,也有隐性税源;既有固定税源,也有流动税源。税务机关由于受人力、财力的制约,不可能将所有的税源都纳入控制范围内。这就需要充分调动社会各阶层人员的积极性,建立起覆盖面广的社会协税护税网络,形成全方位协税护税的格局。具体来说,在对纳税户管理上要强化与工商行政管理、公安、街道办事处的协作,尽量避免漏征漏管现象的发生;在纳税申报和税款入库上,要强化与金融、海关等部门的协作;在税收稽查上要强化与审计、公检法等部门的协作。同时,通过建立税收违法案件举报有奖制度,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协税护税积极性。为了真正形成一个有效的协税护税机制,建议制定协税护税法或者税收保障法,依法明确有关部门和个人协税护税的义务及法律责任,对拒不履行或不当履行协税护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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