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教学 把发现的权利还给学生

2006-12-29 00:00:00张立俊
中小学教学研究 2006年1期


  《语文课程标准》指出阅读教学的本质:“阅读教学是学生、教师、文本之间对话的过程”,“阅读是学生的个性化行为,不应以教师的分析来代替学生的阅读实践……要珍视学生独特的感受、体验和理解。”然而长期以来,在阅读教学中,学生只是在教师的指令下被动地进行阅读活动,没完没了地回答教师的提问,充其量只是在课文中寻找问题的答案。在本来应该属于学生自我的阅读活动中,学生失去了“本我”,成为应答的机器。这,能实现“对话”吗?因此我们必须转变教学方式,还阅读教学以本来面目,把本来应该属于学生的权利还给学生,比如“发现”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