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对价格上涨的感受与价格指数变化形成反差的原因分析

2006-12-29 00:00:00徐连仲
中国经贸导刊 2006年18期


  2000—2005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GDP)年均增长9.3%,但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仅仅上涨1.2%。2006年上半年我国GDP 增长10.9%,但CPI 仅仅上涨1.3%,涨幅比上年同期减小1.0个百分点。但是,老百姓对当前价格变化的感受是如此的强烈,以至于不相信当前价格总水平涨幅只有区区的1.3%。央行的最近调查显示,民众的真切感觉是物价上涨幅度很快,居民对“物价过高”判断所占的比例升至24.4%,较上季提高2.3个百分点,物价满意指数降至-12.1%,比上季下降3个百分点,城镇居民对物价上涨反应强烈:大到住房、水电、钢材、贵金属、成品油、教育、医疗、交通,小到蔬菜、水果、鸡蛋、矿泉水,满眼都是价格看涨,但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反应却相当平和,与居民的实际感觉反差较大。
  我们并不怀疑统计局统计数字的真实性,就像统计局不怀疑自己统计数据的真实性一样。但是由于种种客观原因,价格总水平涨幅与经济增长的现状,价格总水平涨幅与居民的实际感受确实存在一定的反差。这种反差的存在,是由多种原因造成的,这也从侧面反映出我国当前经济和社会存在的一些问题。初步分析,有如下几方面的原因:
  
  一、价格的结构性变化,使各类商品价格升降变化差异很大,而价格总水平变化不大,但居民对价格上涨幅度高的商品感受强烈
  
  由于近几年价格变化的结构性特点突出,各类价格变化中,生活必需的食品和服务价格上涨幅度较大,而不是百姓生活必需品的非食品消费品价格持续保持低迷甚至下降的局面,制约了价格总水平的涨幅,因而价格总水平涨幅远远小于一些特定的消费品或服务价格的涨幅。但不同阶层居民由于收入水平不同,因而其消费结构也不同,进而对不同消费品和服务价格上涨的感受也就不同。2004年价格总水平上涨3.9%,按一般的传统观点,这一价格涨幅是在经济和社会运行可以容忍的范围内。但是,对于老百姓来讲,他们对价格上涨的感受却不是价格总水平的变化,而要比价格总水平上涨幅度所描绘的程度大得多,这是因为居民的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幅度远远大于价格总水平的上涨幅度。2004年,食品、燃料价格的平均涨幅分别为9.9%和12.4%,分别高于价格总水平涨幅6.0和8.5个百分点,其中粮食、肉禽及其制品、鲜蛋、水产品等生活必需品价格分别上涨26.4%、17.6%、20.2%和11.1%,分别高于价格总水平涨幅22.5、13.7、16.3和7.2个百分点,居民对这类消费品价格上涨的感受远远强于3.9%的价格总水平上涨。2005年生活必需品价格在2004年大幅度上涨的基础上继续上涨,居民对价格上涨的感受继续加强。2005年价格总水平上涨1.8%,涨幅虽然比上年降低了2.1个百分点,但是,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的上涨幅度仍然明显大于价格总水平涨幅。其中食品价格上涨2.9%,高于同期价格总水平涨幅1.1个百分点;食品中的肉禽及其制品、鲜蛋、水产品、鲜菜等生活必需品价格分别上涨2.5%、4.6%、5.9%、10.4%,分别高于同期价格总水平涨幅0.7、2.8、4.1、8.6个百分点。此外,居民必需的生活用燃料价格上涨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