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举敬畏生命的大旗

2006-12-29 00:00:00王慈生
中国检察官·司法务实 2006年8期


  6月2日,河南省固始县人民法院遵照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执行死刑的命令,将持枪杀害中国农业银行固始县支行马岗营业所主任苏道胜一家,致3死1伤的罪犯费固家押赴刑场,执行死刑。(中国法院网6月5日)
  这个屠戮生命的费固家是个打家劫舍、剪径杀人的恶魔吗?不是。他是苏道胜的同事,马岗营业所副主任。他与自己的上司苏道胜一家有不共戴天的生死之结吗?没有。他大开杀戒的动因竟是“要求苏道胜报销费用遭到拒绝而发生争吵”。天啊,为了这点小事,他居然枪击苏道胜一家四口,其中还有一个只有12岁的孩子!
  读了这条新闻,我脑中马上浮现出了一个与费固家一样视生命如草芥的角色——马加爵。也一样令许多人不可思议,马加爵血刃四名同窗的动因,居然是“因为一次打牌吵架”。象费固家、马加爵这种屠戮生命的角色,在我们的社会其实不乏其人,这样的新闻已使我不知惊诧了多少次了!仅6月以来,我在新浪网就看到了几十条屠戮生命新闻,看看这些血淋淋的标题:《男子杀死同居女友劫持女儿被警方击毙》、《男子持枪入室劫杀4人逃亡途中拾破烂为生》、《男子杀死妻子后伪装成自杀未遂》、《儿子因琐事杀死母亲并焚尸》、《八旬老人因打赌起争执捅死敬老院副院长》、《男子发现妻子有外遇将其勒死》……
  世界上最宝贵的是人的生命。毁灭一个人,等于毁灭了他身后的一个世界。尊重、爱惜他人的生命是一个人最起码的道德水准,而“在一切道德品质中,善良的本性在世界是最需要的。”( 罗素)人之所以不同于其他动物,是因为人不仅仅是自然的存在,还是一种道德的存在。孟子说:当一个蹒跚学步的小孩子将要掉入井里时,在井边上的任何成年人都会产生惊骇同情的心情,替那个孩子担忧。他一定会忍不住要上去拉一把,使这个孩子幸免于难。然而,这个为孩子担心的人,可能既不是想与孩子的父母攀交情,也不是想在乡亲朋友面前沽名钓誉,更不是因为害怕听到孩子的哭声。他之所以做善事,只是出于一种人性生而有之的“恻隐之心”。
  而象费固家、马加爵等如此视生命如草芥般地屠戮生命,还有一点人性中的道德吗?如果有一点孟子所说的人性生而有之的“恻隐之心”,费固家绝不会将枪口对准苏道胜,更不会将枪口对准苏道胜的妻子、女儿、儿子,更不会将枪口对准苏道胜的年仅12岁、刚刚吐出花苞的儿子!那么,费固家、马加爵为什么不但泯灭了孟子所说的人性生而有之的“恻隐之心”,代之是嗜血动物的残毒呢?这是需要我们全社会都要深深思考的问题。我想,费固家、马加爵们身上充斥着嗜血动物的残毒,除了他们自身的原因外,我们的文化和社会也是难辞其咎的。在“朕即国家”的年代,即使作为人,其生死的权利也是攥在皇帝手中的。“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统治者弄死一个人就如弄死一棵草一样的例子比比皆是。在“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的乡野,有多少乱杀无辜的行为被人们默许,甚至予以歌颂?《水浒》中的武松,不是被许多人引以为崇拜大英雄吗?就是这个大英雄,在杀死陷害他的张都监时,不但将张都监一家都杀了,还屠杀了无辜的、在张都监家打工的所有打工仔打工妹。有多少人谴责了这个不分青红皂白的大英雄?在“舍生取义”的旗帜下,从古到今又上演了多少“财产重于泰山、生命轻于鸿毛”的悲剧?在这样的文化大背景下,费固家、马加爵们能敬畏无比珍贵的生命吗?
  所以,我们的国家,我们的社会,我们的人们,要高高举起敬畏生命的大旗!
  本栏目责任编辑:吴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