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目前,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贷款难的问题日益突出,本文探讨了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
一、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分析
(一)中小企业自身素质不高,信用程度不够,抗风险能力不强,难以吸引到贷款和投资
1.中小企业整体资本金不足,技术设备落后,资产规模小,产品单一,产品质量和科技含量低,缺乏竞争力,市场风险高,导致融资能力弱;2.中小企业大多数财务管理不规范,资信情况不透明,难以提供准确完整的财务资料,使金融机构无法掌握企业真实的生产经营和资金运用状况,加剧了融资难度;3.部分中小企业短期行为倾向严重,影响了整体信用环境,使融资更加困难。
(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不足,配套制度不够
我国虽然颁布了《中小企业促进法》,但是缺乏相应的实施条例和具体政策措施,法律实施效果不理想。各地的中介服务体系不够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制与担保体系尚未健全。服务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机构数量、资金规模及业务量有限。同时,由于资本金补偿制度和必要的风险补偿制度缺位,以及相关政策法规的滞后性,评估、验证、登记等环节多,致使目前信用担保机制在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方面发挥的作用极为有限。
(三)银行信贷准入“高门槛”,制约了中小企业信贷融资
国有商业银行在机构设置、信用评级、贷款权限、内部管理等方面不能适应中小企业对金融服务的需求。银行信贷准入条件严,审批程序复杂,一定程度上偏离了中小企业的实际情况,使不少中小企业信贷融资难以迈过银行的“高门槛”。导致许多需要银行小额信贷服务的中小企业不得不放弃银行贷款,只能靠自身积累滚动发展。
二、拓展和创新融资渠道,推动中小企业发展
(一)加强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扶持
国家要积极培育多层次、多元化的商业银行体系。努力构建股份制银行、区域性银行、城市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相互合作,共同对中小企业提供信贷资金支持的格局。逐步改变中小企业单纯依靠商业银行贷款的现状,并配套出台针对中小企业融资多元化、多样化的金融服务措施,为中小企业服务。同时,应积极制定并实施中小企业特殊财税优惠政策,建立和规范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贷款利息优惠、直接拨款等政策。财政税收政策主要用于支持新建企业和鼓励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对于新办中小企业,可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免,对于可能成长为大企业的中小企业或新办的高科技中小企业税收减免年限可适当延长。进一步放宽创办中小企业的外部条件,降低注册资本金,简化开业登记手续;对设备投资可减免所得税;对采用特定新产品和新技术领域的企业实行一定期限的减免税政策。要加大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财政补贴和贷款援助。通过设立政府专项基金,制定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与开发计划,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给予专项补贴。政府也可以帮助技术创新的中小企业获得担保贷款、贴息贷款、政府优惠贷款等,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
(二)建立有效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逐步建立政府、企业、银行联系沟通协调机制、信息共享机制、中小企业信息发布机制,最终建立起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拓宽担保机构的资金来源渠道,改进担保服务,科学设计担保机制,积极出台相关政策,发展多种类型的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机构。同时,应进一步完善对担保机构的配套管理,使担保机构的运作更加规范,更好地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
(三)着力培育中小企业良好的信用环境
政府要加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力度,尽快建立并完善合理的信用评级标准和体系,提升诚信环境。应鼓励建立全社会的企业信用体系,在评级指标的设置方面,应充分考虑中小企业的成长性、效益性特点,建立有针对性的评级体系。在此基础上,应加快建立中小企业的信用记录体系和中小企业信用咨询机构,搭建完善的共享信息平台,为银行提供全方位、多视角信用资信,银行同业间也应建立中小企业信用奖罚机制。
(四)加大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力度
要增强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服务的意识,降低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门槛”,改进对中小企业信贷审批的环节,拓宽对中小企业融资的途径,着力解决中小企业合理的资金需要,为中小企业融资创造宽松环境。在支持的重点上应选择国家政策支持发展的行业,对于已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和“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的地区,应优先支持。在选择客户时,应重点关注产品有市场、技术含量高、发展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企业,重点支持符合国家积极引导和支持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对已有信贷关系、信誉良好、金融意识强、经营前景较为乐观,但是效益暂时欠佳的企业,可以在落实还款保证条件的前提下,通过贸易融资、封闭贷款、短期授信业务等方式帮助企业摆脱困境。对于出现不良贷款企业,银行应为企业提供信息、出谋划策,帮助企业转制,努力盘活不良贷款,采取积极措施,多途径、全方位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支持。
(五)进一步拓宽直接融资渠道
积极构建多层次、多功能的资本市场,方便不同规模、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进行直接融资。积极发展二板市场,降低准入门槛,让市场前景好、产品技术含量高、有发展潜力的成长性中小企业直接进入证券市场融资。同时,积极推动中小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发挥股份制融资功能,采取改制、兼并、联合等多种形式,吸收民间资本、私人资本和外资进行参股。对于具有一定控股实力的中小企业,可以向外资转让股权,在产权清晰、责权明确的条件下,借助于多元投资主体上市,在股票市场进行融资,促使中小企业经济规模不断壮大。允许经营状况良好的中小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型中小企业面向社会发行股票和债券,通过建立场外交易系统,提供投资股权变现和退出市场机制,增加股权的流动性,促进中小企业股票和债券的均衡发展。
(六)完善风险投资体系
在我国发展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风险投资,有利于启动民间投资、扩大内需,有利于科技成果的转化,促进高科技产业的发展,这也是中小企业自身生存和发展的迫切需要。政府可建立风险基金,参照国际惯例运作,与政策性投资公司、金融机构共同组成政府投资、融资职能的有限责任公司;也可以以税收优惠政策鼓励民间创办风险投资公司,为中小企业创业和做大做强提供支持。
(七)加强中小企业自身的融资能力
尽快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体系,改善银企之间的关系,使中小企业与金融机构建立起长期的信任关系。同时要规范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要加快规范公司治理结构的步伐。要不断进行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提高生产经营效率,降低成本,增强自身实力。要进一步强化资金积累意识,完善以留存收益增补企业资本金制度,逐步提高企业自有资金比例,强化中小企业内源融资。要健全企业财务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