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军伟
蒋梦麟,原名梦熊,字兆贤,号孟邻,是我国现代史上著名的教育家、社会活动家。他博古通今,学贯中西,获得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哲学及教育学博士学位,曾任北京大学代理校长、校长长达17年之久,又曾做过国民政府第一任教育部部长、行政院秘书长,出任过中国红十字会会长、中国农村复兴联合委员会主任。著名学者傅斯年评价他:“学问比不上孑民先生,办事却比蔡先生高明。”台湾《中央日报》在他逝世后指出:“孟邻先生去世了,他留给我们的不仅是哀思,更是一个典范,一个现代中国人的典范。”然而,这位办事高明、堪为典范的蒋梦麟先生却在晚年的婚姻上犯了糊涂,成为当时台湾同胞茶余饭后的谈资。
蒋梦麟一生有过三次婚姻,其中第二、三次婚姻都颇有戏剧性,引得满城风雨。特别是他第三次与徐贤乐的婚姻更是成为港台报刊的花边新闻。
蒋梦麟的第二任太太叫陶曾谷,是蒋梦麟多年老友兼同事高仁山的遗孀。高仁山病逝后,蒋梦麟便将陶曾谷迎娶过门。他向亲朋好友宣称,之所以要和陶曾谷结合,完全为了替老朋友尽尽义务。他的说辞成为当时知识界的一大笑谈,而他那些传统保守的亲属也久久不能谅解他这种超凡脱俗的举止。
尽管没有得到亲朋好友的祝福,蒋梦麟与陶曾谷结婚后,夫妻感情还是相当和谐,婚姻生活也算是美满。不过由于陶曾谷在为人处事上存在一些欠缺,这段婚姻并没有给蒋梦麟事业上带来多少帮助。一个最明显的例子就是1944年北京大学“倒蒋迎胡”,反对蒋梦麟继续担任北京大学校长。抗战时期,北京大学内迁与清华、南开共同组建西南联合大学,作为联大常委的蒋梦麟虽然对联大事业尽心尽力,但是依然对北京大学寄予厚望,希图在抗战胜利后重新复兴北大,振兴中国的文化教育事业。然而正当他踌躇满志准备在复校的北大大展宏图时,北京大学却出现了一股反对他继任北大校长的势力,这其间包括他的老友傅斯年、周炳林等一些知名教授。这些人反对蒋梦麟,固然是因为他以行政院秘书长身份兼任北大校长与当时大学校长不得兼任政府官员的规定不符,但是据知情人江泽涵讲,“他的夫人与多位谈不来”也是蒋梦麟“后院失火”的重要原因之一。傅斯年也承认蒋梦麟“与北大教授感情不算融洽,总是陶曾谷女士的贡献”。因为妻子的缘故使自己的抱负不能施展,这不能不说是蒋梦麟的一大遗憾。
如果说第二次婚姻是一种遗憾,那么蒋梦麟的第三次婚姻更多的是一种悲哀。1958年陶曾谷去世后,蒋梦麟便与女儿、女婿一家生活在一起。然而,正如陶曾谷逝世前对其表亲所说的:“孟邻的身体很好,而且太重情感了,我死了以后,他一定会受不住的,而且我不忍心他受长时期的寂寞,所以我希望你能够帮他找一个合适的对象!”蒋梦麟很快便萌生了续弦的念头。他这次选择的结婚对象是徐贤乐。
徐贤乐当时不到50岁,离婚前是曾任国民政府驻苏联大使杨杰的夫人。这位女子在台湾的口碑极差。据蒋梦麟的老友、时任台湾“中央研究院”院长的胡适转述朋友的话说,“她(徐贤乐)在这十七八年里对待许多男朋友的手法:在谈婚姻之前,先要大款子,先要求全部财产管理权”,结婚后则闹得男家“一文不名,六亲不上门”。由于徐贤乐的这种性格,她和前夫杨杰的婚姻仅维持了7个月,杨杰便不得不以大量金钱作代价主动提出了离婚。杨杰曾是驰骋沙场的抗日名将,连他这样的人都无法处理好徐贤乐,徐贤乐的手段可见一斑。徐贤乐和蒋梦麟谈婚论嫁的目的也不是什么光明正大的,两人相处一段时间后,她便向蒋梦麟开口要了20万元。蒋梦麟只给了8万,其中6万是买订婚戒指,2万是做衣裳。徐贤乐对此很不满意,经常向社交圈子里的人诉委屈,谈抱怨,还亲自出马详细查明了蒋梦麟的全部财产状况,扬言要做个精明的管家婆。
蒋梦麟和徐贤乐的联姻讯息一起,整个台湾是满岛风雨。蒋梦麟的亲朋好友纷纷表示了反对。胡适曾经是蒋梦麟第二次婚姻的证婚人,这一次他也不能站在蒋梦麟一边了,他放出话来:“他(蒋梦麟)第二次和高仁山的寡妇结婚是我证婚的。我希望他这次不要请我,最好是公证。”他还专门于1961年6月18日,也就是蒋、徐婚礼的前一个月,致信蒋梦麟,以一个50多年老友的身份奉劝他三思后行。胡适在信中列举了徐贤乐的种种不适,劝蒋梦麟“‘悬崖勒马,忍痛牺牲已付出的大款,或可保全剩余的一点积蓄”。他告诫蒋梦麟:“否则,你的余年决不会有精神上的快乐,也许还有很大的痛苦。”他还为蒋梦麟支了两招:“我万分诚恳地劝你爱惜你的余年,决心放弃续弦的事,放弃你已付出的大款,换取五年十年的精神上的安宁,留这余年‘为国家再做五年的积极工作。这是上策。万不得已,至少还有中策:暂缓结婚日期,求得十天半个月的平心考虑的时间。然后在结婚之前,请律师给你办好遗嘱,将你的财产明白分配:留一股为后妻之用,最后必须留一股作为‘蒋梦麟信托金(Trust fund),在你生前归‘信托金董事执掌,专用其利息为你一人的生活补助之用,无论何人不得过问;你身后,信托金由信托金董事多数全权处分。你若能如此处分财产,某小姐必定不肯嫁你了,故中策的效果也许可以同于上策。”信中,胡适还写到:“我也知道(写信劝阻)太晚了,但我昨晚细细想过,今天又细细想过:我对我的五十年老友有最后忠告的责任。我是你和曾谷的证婚人,是你一家大小的朋友,我不能不写这封信。……你我的五十年友谊使我觉得我不须为这封信道歉了。我只盼望此信能达到你一个人的眼里。你知道我是最爱敬你的。”老朋友之间的关爱之情跃然纸上。张群、陈诚等蒋梦麟的政界朋友也是纷纷表达了对婚事的异议。时任“副总统”的陈诚直截了当地告诉蒋梦麟:“我的太太接到蒋夫人(宋美龄)的电话,她坚决反对你跟这位徐小姐结婚,我的太太也反对,都要我转告于你。如果你一定要和她结婚,那么我们以后不能见面了,至少,你的夫人我们是不能见面了。”
在诸多老友的劝阻下,蒋梦麟对自己的婚姻也有所犹豫。1961年7月11日,蒋梦麟去看望正在生病住院的胡适,一进病房他就对胡适说:“孩子不听话,医生要你住在城里,你不听医生的话,又搬回南港了。你给我的信,我已听了你的话了。现在我说的话,你也要听了?”蒋梦麟比胡适大5岁,所以说“孩子不听话”。他讲的“你给我的信”也就是6月18日的那封信,照蒋梦麟的意思,他是要取消与徐贤乐的婚礼。然而,一个星期后,固执的蒋梦麟用婚礼让他的故交旧友彻底绝望。7月18日中午,蒋梦麟与徐贤乐的婚礼在台北举行,证婚人、介绍人一应俱全。蒋梦麟在婚礼上表现得异常兴奋,他高兴地向老朋友表示,自己专门到医院作过体格检查,一切正常,绝对不会害人。另一方面,他还专门在婚礼上发表谈话,说一位从前北大的老朋友,曾经写信劝阻他的婚礼,可是他看也不看就把它扔到纸篓里去了,表现出对胡适的不满。
然而好景太短,蒋梦麟和徐贤乐的婚姻从新婚之夜便传出了不和谐的声音。新婚之夜,徐贤乐要求蒋梦麟必须将其存在国内外的私人款项开列一份清单交给她。紧接着,一件意外彻底暴露了徐贤乐的本性。1963年初,蒋梦麟不小心伤了脚住院治疗,可是住院未久,徐贤乐便心生不满,于1月19日借口回家做年糕,将自己原在蒋家的户口迁了出去,并且把行李也搬回了自己原来在“中央信托局”的宿舍。而等到蒋梦麟伤愈出院,徐贤乐已经不知去向了。
徐贤乐的所作所为令蒋梦麟再也不能容忍。1963年1月23日,他委托本次婚礼的证婚人,也是当时台湾有名的大律师端木恺致信徐贤乐,表示“由于两人的生活习惯、思想志趣无一相同,相处愈久,隔阂愈深,此次折骨就医,彼此意见更多不合”,经多日考虑后“决定分居”,但是可以每月给徐贤乐新台币3000元。然而这一提议遭到了徐贤乐的拒绝。2月8日,蒋梦麟再经端木恺发出第二封信,指责徐贤乐擅自领去其应得之利息、股息。4月10日,蒋梦麟正式以“不堪徐娘虐待之苦”向台北地方法院正式请求离婚,继而又专门举行记者招待会,发表谈话。他自言从结婚“到现在一年多,我失望了,我受到人生所不能忍的痛苦:家是我痛苦的深渊,我深深的后悔没有接受故友胡适先生(此时胡适已经去世)的忠告,才犯下了错误。我愧对故友,也应该有向故友认错的勇气,更要拿出勇气来纠正错误。在经过亲友调处不谐之后,才毅然向法院起诉请求离婚,以求法律的保障”。同时,蒋梦麟还把胡适1961年6月18日夜写给他的那封长信公之于众。对于蒋梦麟的这些做法,徐贤乐也不甘示弱。她以“我与蒋梦麟”为题不断在报刊杂志上发表文字,否认她与蒋梦麟已经构成了离婚的条件。两人的离婚案轰动一时。
虽然法院最终判定蒋梦麟与徐贤乐离婚,但是由于两人的知名度在台湾颇高,这桩离婚案引起了坊间的高度关注。有好事者在香港《自由报》上刊出一首打油诗,对蒋梦麟大加讥讽:“闻道先生负旧盟,金钱为重美人轻;徐娘解得夫妻味,从此萧然抱独身!”也有人为他不平,对出了“徐娘半老,贤者亦乐乎此?蒋径全荒,孟母难邻之矣!”的对联。更有甚者,还有好事之人把这件事搬上了台湾电视台的“电视法庭”。在这幕剧里,男主角是一位中年以上的老实人,太太是精明能干的续弦。两位站在公堂之上,男主角要求离婚,女主角一听离婚就怒火上升:“谈啥都行,谈离婚不行。我爱你爱得要命,你岂可把我玩腻了之后一脚踢开?”说到伤心之处,号啕大哭。然而男主角非离不可,他在公堂上申诉他的委屈,说自他出了车祸之后,他的妻子不但不温柔侍奉,反而脸色铁青,巴不得他早死,以便名正言顺地接收他的黄金美钞。她还趁他在病床上“哎哟”之际,悄悄地把他名下的存款过户到自己名下。不仅如此,他入院时住的是大房间,她为了省钱却要求换一个小房间。接着,太太对他的话一一加以反击:“你说我不温柔?你教我怎么做才算温柔?我得到你入院的消息,不是马上赶去嘘寒问暖了么?临走时还吻了你一嘴呢!又说我盼你早死,更是胡说八道,我巴不得你活一千岁!”又说:“我把你的金银财宝过户到我名下,那是你自己同意的呀,而且连朋友还有通财之义,何况你我夫妻!即使不同意也没有关系呀!……至于说住医院大房间换小房间,那是小房间比较幽静。而且花的是你的钱,与我何干!节约是一种美德,你总不能把美德当作恶行吧!”台湾观众评论道:“如果男主角年纪大一点,如果不是出的车祸而是跌断了腿,便和当时轰动全国的蒋梦麟先生和徐贤乐女士的离婚官司一模一样矣。”
婚姻不是小事,决不能一意孤行。如果说蒋梦麟的第二次婚姻还不算是失败,那么他的第三次婚姻无论如何也不能不算是失败了。历经这次婚变,蒋梦麟的身体每况愈下。正如他的老友陈雪屏所言:“一年有余的心理上的紧张与压迫终于孕育了一种他所畏惧的绝症,而损害了他立功与立言的伟业。”1964年6月18日,蒋梦麟走完了他78年的人生路程。与徐贤乐的不幸婚姻无疑在此间起了催化剂的作用。
(责编 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