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的目标 终结班轮公会

2006-05-02 03:34
中国经贸 2006年4期
关键词:货主公会班轮

翻译:王守仁

欧盟委员会在一项并不令人吃惊的行动中,终于建议终结班轮公会,因此集体定价应为非法。

欧盟委员会处理这一事项的专员CharlieMcCreevy声称:“欧洲航运业是强大的,总能从竞争的市场上获利,客户吵着要求处理航运业务应跟所有其它行业一样。我呼吁欧盟运输部长委员会快些采纳这个建议,以便欧盟经济能够得益。”

欧盟委员会已经提议,在欧洲运输部长委员会宣布其决定2年后取消违反这个决定的法规(主要是欧盟第4056/86号规则)。

当早些时候被问及运输部长委员会何时可能做出决定时,欧盟竞争总局局长lowrl Evans说:“我们不能说,但是,应当记住,我们跟运输部长委员会正在进行的对话现在已经有一些时候了,并且已经做了它所要求做的,所以不会有任何令人吃惊之事。目前没有什么可供批准的,这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在一项并不打动欧洲货主协会的提议中,欧盟委员会说,它将继续考虑是否有任何东西可以取代目前的班轮公会制度。但是它在这方面作出了很小的让步,只是声称“打算就如何在海上运输所有形式的合作中实行竞争法发布适当的指导原则,包括信息交换,这将有助于顺利过渡到一个更富有竞争性的环境。”而欧洲货主协会反对班轮公会制度的任何替代物。

欧盟委员会的声明继续说:“这些指导原则应在2007年底以前提出,而且将处理例如独立的数据库、创立贸易协会和贸易论坛、公布价格指数以及各种收费和附加费的共同公式。”它预期在2006年9月份公布有关班轮公会“问题”的文件。所有这些事项都包括在2004年底欧洲班轮事务协会给欧盟的建议里。

欧洲班轮事务协会执行董事说:“自从2005年9月以来,欧洲班轮事务协会已经跟负责此事的DG Comp进行了有建设性的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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