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书之书(外三篇)

2005-11-21 09:56
江河文学 2005年5期
关键词:皮草开心果匈奴

曾 园

兰姆在《读书漫谈》中提到一个概念:“非书之书”。所列出的名单包括“《宫廷事例年表》、《礼拜规则》、袖珍笔记本、订成书本模样而背面印字的棋盘、科学论文、日历、《法令大全》,休谟、吉本、洛伯森、毕谛、索姆•钱宁斯等人的著作……”这篇文章我曾读过,没有留下什么印象。最近经一个博学的朋友提醒,重读了这段气象万千的文字,深感对曾经熟悉的兰姆也要保持警觉才好。

作家之间的攻讦其实是很正常的事,但是一些明确无疑的天才之间的龃龉却让读者感到手足无措:卡夫卡给担任刊物编辑的穆齐尔寄去了《变形记》,穆齐尔看了以后准备发表,但是要求卡夫卡在这里那里作些删节……托尔斯泰对莎士比亚的艺术一直抱一种敌视态度。而巴尔扎克呢,在纳博科夫看来十分平庸。乔伊斯和普鲁斯特只见过一面,但关于这次见面的说法却有多种版本,基调都是一致的,不过要数纳博科夫的说法最不可信:“普鲁斯特和他曾坐在同一辆出租车里,前者把车窗关上了,后者又打开了,两人几乎吵了起来……”要把这些作家们捏拢,唯有靠散居在全世界读者们的巨大的爱。想想看,教科书所灌输给我们的乔伊斯和普鲁斯特在金色霞光中合力擎起一面大旗的画面是多么荒唐啊。话说回来,像兰姆那样把别的作家所写的全部著作称为“非书之书”的确是不多见的。

然而,读者们自己也在创造着“非书之书”。作为唯一的见证者,我聆听过我的朋友/导师Koenig在阐述分析哲学中的“翻译的不确定性”时所引用的一段我认为是精妙的文字:“河边的树上,一朵花缓缓落进河里。同时河里,这朵花的映影也在慢慢浮出来。旁观者几乎担心,两者可能落不到一块去了……但出于重力和光学,它们最终还是以骗人的精确叠到了一处。”这段文字正符合尼采的要求:“几乎没有一个句子,在其中深奥与嬉戏不温柔地握手”。我于是打听此文的出处,他说来自《说吧,记忆》的第十三章的结尾部分。此书是我私人的教科书,我疑惑地说这一章的结尾没有这段文字——不过,我读的是中文版。于是他马上到AMAZON去查英文版,遗憾的是,也没有这一段。这一次,睿智的Koenig对这段文字的归属也糊涂了:“难道是我写的?”这段从《说吧,记忆》第十三章中“逸出”的文字,那么像纳博科夫写的,然而不是。也许是Koenig读此书时一次意外的走神促成了这段文字的诞生,在那一刻,他其实就是纳博科夫本人。因为,Koenig也曾认为:“所有诗情澎湃的盲人或多或少都就是荷马,而在侈谈文学与迷宫的的那一个小时里,你也就是歌德本人。”

阿月浑子历险记

1990年的秋天,一个美国朋友把一大袋pistachio作为礼物送给我。这种没有中文标签的美国食品没有像它的先头产品可口可乐那样一开始就吸引了我。我在字典中查到了它的汉语名称:阿月浑子。pistachio、阿月浑子,以及它的奇特味道一起,似乎对我紧闭着意义的出口。后来,一个来访的女生吃起它来津津有味的样子表明了她们是熟人,于是我将它送给了这个女生。说的时候,我犹豫了,我不太相信她将之称为“阿月浑子”。果然,她告诉我,这种零食,名字叫做“开心果”。开心果,这也是我的一个猥琐的熟人的外号。这个走形的地方版笑星只要一出现,我就开心不起来。

从事植物学与语言学研究的专家在发现了汉语中的“阿月浑子”这个词时,是带着无限爱惜与惊喜的。英语pistachio和其他语言的叫法非常逼真地模拟了古伊朗语pistaka。而“阿月浑子”这个珍贵的名字则保留了最古老的波斯读音,至今在伊朗语中已经湮没无闻,只能在库尔德语中找到微弱的回音。

段成式的《酉阳杂俎》中有这样的记述:“胡榛子阿月生西国,蕃人言与胡榛子同树,一年榛子,二年阿月。”造成这个神话的要么是波斯朋友的表达能力有缺陷要么是他的恶作剧。陈藏器在《本草拾遗》中继续了这个神话,不过名字变成了“阿月浑子”。李珣的《海药本草》则明确写道“波斯家呼为阿月浑子也。”汉学家劳费尔对新波斯语、亚美尼亚语、欧塞提克语、希伯来语、梵文中类似“阿”字的发音进行了迷人的考证,认为“是用来代表上述带有当头音a-的伊朗字‘坚果。”关于第二个音“月”,法国汉学家伯希和有详细研究。第三个“浑”音,劳费尔考证出它指的是这种果实的树。

到了明朝,赵学敏所著的《本草纲目拾遗》中把这种果实称为“必思答”,劳费尔认为这说明中国人密切注意着伊朗语言的发展,随时把中古波斯语的名称换上了相等的新波斯语的字。而这些专家中最受人尊敬的专家李时珍呢,仍然把这种果实叫做“阿月浑子”。不论新来的波斯商人把它叫做什么,中国人仍记得他们的祖先在1000年前所用的叫法,尽管当时的波斯人已经不记得了。所谓文明大国的风范就是这样体现的吧。

当有一天,进口的pistachio中文标签上标明了“开心果”的时候,一部分词典也只得向市场就范,在汉语解释“阿月浑子”后增加了“开心果”。我疑心这个名字可能经过了香港的转手,这个转口贸易的中转站不仅把外国电影的名字极其严肃认真地翻得极其可笑,而且把“阿月浑子”翻成了“开心果”。据说,这是因为它的果实成熟后会自然裂开,就像人们开心的笑容,所以后来人们亲切地称它为“开心果”。然而,这里的责任恐怕不能让香港同胞来负。打个电影的比方,《黑超特警组》(Men In Black)香港人都是懂的,我们内地人其实并不懂却要装懂:“因为特警都穿着黑衣,而且像超人一样优秀,所以后来人们亲切地称之为……”有权批准《黑超特警组》这个译名的人知道“黑超”在粤语中是“墨镜”吗?您应该把这部电影翻译成《墨镜特警组》才妥当。

皮草感怀

在夏夜习习凉风中,沉思记忆中的词与物是很惬意的。如果不带感情色彩地来谈谈冬季的皮草,也许会轻易收到“客观”的效果。

《白虎通•衣裳》说:“裘所以佐女功助温也。”不过皮大衣的保暖功能恐怕比不上今天的羽绒服了。常用来指称豪奢生活的形容词“轻裘肥马”突出了裘皮的“轻”。但裘皮的“轻”也比不过羽绒服。不如直说吧,裘皮的吸引人之处就在于它的“贵”。

为了把昂贵的高级货卖得更贵,首先一点是要取个好名字,其次才是吹嘘高级货的质量——诸如“像婴儿屁股一般柔滑”之类。一件皮衣究竟叫古色古香的“裘皮”好呢还是叫来历不明的“皮草”好?这才是让商人们伤透脑筋的事情。皮衣二十世纪上半叶以北京为中心叫“裘皮”,以上海为中心叫“毛皮”,以香港为中心叫“皮草”,俨然形成了三国鼎立的局面。然而,到了世纪末,“皮草”开始大举进攻内地。

一般地讲,“古为今用,洋为中用”是取名原则的第一定律(所以“毛皮”无疾而终)。然而当“古”和“洋”开始火拼,胜负就不那么明朗了。在这种时刻,商人们必定是把这个词放在听觉之秤称了又称。说到用词的谨慎程度,有时商人并不亚于一个诗人。同诗人用词的炫耀性不同,商人用错了商品名称,那损失的每一分钱可都是“看得见的”。

“裘皮”与“皮草”在长江沿线的拉锯战并没有持续多久就分出了胜负。我曾听见一个四川人说:“‘裘皮,‘裘皮,听上去就硬是没有‘皮草安逸。”“裘皮”就词来讲照说应该更加高贵。然而,高级货被称为“皮草”似乎更好卖些,

有些眼光习惯向后看的人看不惯了,他们开始呼吁“保护汉语”。对于港台词汇的大量向普通话“倒灌”他们忍了很久了。在他们列举的“恶劣现象”中,“皮草”可能就是一例。高喊捍卫词的贞节的声音中(仿佛来自南方的词染有性病一样),我注意到调子最高的往往是那些地方晚报。实际上,地方晚报上的这类文章行文上的堕落已经表明了它们并没有资格谈论词。况且,舆论力量也早就管不住油嘴滑舌的地方新闻了。

就词来讲,我个人倒是对“皮草”一词充满感激。早些年我经常接到信件和电话,声称他们“可以为自费出书的作者铺平道路”。我斟酌了很久,发现用一句“我最近正考虑给妻子买一件皮草”可以达到敬谢不敏的目的。这句话比其他话更奏效。当然,我还留着更有效的话一直没用:“你才自费,你全家都自费。”那是留给最难缠的人。

就物来讲,与诗人的炫耀性用词相似,很多人买皮草属于炫耀性消费。炫耀性消费的终极目的无非是吸引眼球,但吸引眼球也应该有个限度。中国历史上可能是最美的人卫玠吸引了大量首都女性的眼球,最后……玉树临风的人儿卫玠被看死了。这是一件真事,尽管用物理中的光学原理是完全无法解释的。

匈奴胭脂的生产工艺

匈奴没有文字,他们的心性和才情仅体现于汉人单方面的转述。不过,匈奴人也留下了唯一的一首诗:“失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失我焉支山,使我妇女无颜色。”这首诗在匈奴消失上千年后一直保持着魅力。不重视文字的匈奴,肯定不会想到有一天自身在人类的血液里被稀释得无影无踪,随口所唱过的一首歌却能活灵活现地在另外的语言里继续塑造他们的灵魂。他们相信灵魂吗?

在这首哀歌中,失去的痛苦与占有的荣耀以奇怪的方式并存。这首诗不像匈奴民族自身那样历来任人解说。诗很简单,却能感动人。而且在可能相当灿烂宏富的匈奴文学中这只不过是吉光片羽罢了。由于对此诗无法引经据典地阐释,而仅仅说一首好诗很好不过是tautology(同义反复),于是文人们勤勉的想象力开始要在这首诗上发挥作用。正如有人把tautology翻译成“套套逻辑”,那些对此诗的想象也不免沦为“套套逻辑”——用农耕生活逻辑去设想游牧民族的感情,那只能是想当然了。

只谈谈“焉支”吧。很多文人从“焉支”联想到了“胭脂”,更进一步联想到了匈奴的王后称号“阏氏”。这方面的材料很多,比较可靠的说法是东汉学者习凿齿在一封信中提到过焉支山“山下有红蓝……北方人探取其花染绯黄,采取其上英鲜者作燕支,妇人将用为颜色。”又说“匈奴名妻阏氏可爱如烟支也。”据《博物志》记载,张骞从大夏回来,不仅带回来了“胡妻”,也带回来了红蓝。书中附带提到红蓝可作“燕支”用。按正常的情理看,千里迢迢带回来的外国化妆品应该要比当时的国产货好。再联想一下《楚辞•大招》中的“小腰秀颈,若鲜卑只”的唱词,这说明游牧民族的美女对汉人也是很有吸引力的。尽管那边风沙大,可能皮肤有些不够细腻,但是优质化妆品的弥补作用也是不可小觑的。康德在《人类历史起源臆测》一文中只单方面提到“城市妇女使得低级的乡野姑娘相形之下黯然失色的那种讨人欢心的本领,必定会对每一个牧人都成为一种强而有力的诱饵”。这种说法既不太严肃,也非常不准确。

从焉支开始,它的读音变成的文字有胭脂、阏氏、燕支、燕脂、胭支……对于企图来探究这些写法所蕴含的意义的学者来说,这无异于纳博科夫所形容的“无赖的词汇长廊”。汉学家劳费尔在《中国伊朗篇》中斩钉截铁地指出:“‘燕支绝对不是中国字,而是外国字的译音。”但经过考证,的确没有附近国家的语言称呼“红蓝”的发音类似于“燕支”。其实,为什么非得是哪国语言呢?为什么不能是匈奴民族独一无二的“发音”呢?

化学家王至堂在他的文章《秦汉时期匈奴族提取植物色素考略》一文中令人信服解释了匈奴为什么能在提取技术上超过汉族。从《齐民要术》的记载“作燕支法”看胭脂的工艺,其中提到需要加工助剂草木灰和醋来分离红蓝花中的红色素和黄色素,其中的草木灰和醋起到了碱和酸作用。王至堂先生一眼就辨认出了这是典型的化学中和反应和典型的化工单元操作。经过在历史典籍中搜寻,王先生发现匈奴民族的日常用品中的干酪和草原上碱湖中的天然碱的属性要远远优于汉族所使用的草木灰和醋。原材料的优势决定了匈奴的胭脂质量的确领先了几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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