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斯威尔.马提斯
那天早上我到诊所的时候,比利的太太已在那里等我。虽然多年不见,但我一眼就能认得她———是个肥胖、心直口快的女人(比利常开玩笑地喊她“女王”)。
“医生说比利没几天好活了,”她告诉我,“比利要你去看看他。今天行不行?”
“当然行,”我说,“马上就走。”
听说一生多姿多彩的比利没有几天好活了,真是晴天霹雳。比利的太太在路上告诉我,他得了心脏病。她又说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见我,因为他明明知道我是整形外科医生,又不是心脏病专家。
“他不肯告诉我他的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她说。
我在她脸上看到一种从前常见的表情,对她那位捉摸不透的丈夫又恼又爱的表情。
我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要找我。是为了向我这位老朋友道别吗?那他要道别的老朋友可多了。
车子到了纽约贫民区,我不禁想起当年认识比利的情形。我是在这个区域出生长大的,他在这里开了一个只有一张椅子的理发店,这一带热闹嘈杂,天天都有人吵嘴、打架。居民中各国人都有,有各种风俗习惯,各种纠纷。比利的理发店恍如一块美丽亲善的绿洲。
当时的理发店都少不了裸女日历、渲染犯罪和色情的杂志,他就不要这些。
“我替人理发,”他常说,“总是你低着头看人家的脑袋。不过一个人总得有点可以抬起头来看看的东西。”
我们这些小孩在理发时所见的是:蒙娜丽莎、胜利女神、东方三贤士、米开朗基罗的大卫王。我们在他那里初次听到精妙的瑰丽的诗句,因而知道了但丁和莎士比亚。
比利是个大腹便便、圆滚滚的胖子,留了两撇浓黑的八字胡,讲起话来比手划脚,一把剪子妙用无比:可以变成乐队指挥的指挥棒,大画家伦布朗的画笔,或是莎翁名剧中决斗的长剑。
我们这些穷人家的孩子进比利的理发店时,总是蓬头垢面的,出店门时就觉得自己漂亮而有气派了,初次知道还有一个辽阔、美妙而机会无穷的世界。我们听到了伟大人物的丰功伟业及艺坛杰作的故事,都是意味深长、令人振奋的。
如果哪家孩子没有1角5分钱理发,而头发又到了非理不可的程度,比利就会把他从街上招呼进去,给他理发,然后说:
“告诉你妈妈,下次做葡萄干甜饼的时候带一点来给我。啊,等一等,那可不止1角5分!我还得找钱给你。”
小钱柜“当”的一声响———孩子手里多了一枚亮晶晶的银角子。
照他一家入不敷出、捉襟见肘的情形来说,他实在没资格这样大方。实际上,他也没能力收养托尼。当时托尼才6岁,那天夜里破旧的公寓倒坍时,他父母不幸丧生,而比利实在不忍心看这个脸色苍白的孩子眼泪汪汪地到孤儿院去。
在那个时候,每条街的孩子都有帮派,打起群架来可真凶狠,有时用砖头,有时动刀子。比利对各帮之间的明争暗斗非常清楚,一有风吹草动,他就赶去劝解,常常丢下客人,任由客人在理发椅上吹胡子瞪眼睛。原来比利有密探———也就是我们这些年纪比较小的小鬼头,谁快要打架了,马上就向他报告。他通常都可以拦阻殴斗,因为连最凶悍的孩子也尊敬他。
我们都知道比利很能干。他当时一心要劝说本区的负责人,想办法在本区造一个运动场。虽然我们始终没有得到运动场,棒球制服倒真得到了。
比利这位秃顶大胡子的矮胖子,不仅对小孩子特别爱护,而且对大人的困苦也很关切。他不知化解了多少冤仇,指导了多少新来的移民,他们初到这陌生的地方,一切生疏,他温和而又耐心地教他们适应这里的风俗习惯。酒鬼潘雅改过自新,就是他的功劳。
潘雅做零工赚来的钱全换成了酒。有一天,比利看到潘雅在街上踉踉跄跄,终于倒在一家门口,呼呼大睡。比利忽然计上心来,去卖了一些东西。下午潘雅醒了,摇摇晃晃地站起来,身上又脏又臭,比利便过去扶住他,带他到理发店去,给他洗头、理发、修面,请他洗澡,换上新衣服,让他站在镜子前,瞧瞧自己容光焕发的样子。
“老兄,”比利说,“你现在和港口的自由女神像一样了。”
潘雅摇摇脑袋,结结巴巴地说:
“我……我像自由女神像?”
“当然啦!”比利兴高采烈地说,“你们俩都是自由的象征。你摆脱了酒,自由了。从今以后,你就是这条街名正言顺的自由女神像,也是我的助手了。打扫店铺,开电灯。周薪5元!”
比利在潘雅的新衣上别了一枚别针,上面是自由女神像。
潘雅的自尊心恢复了,戒了酒,不久之后,当了某公寓大厦的管理员。一直到他死,不论他穿什么衣服,工作服也好,星期天穿的漂亮衣服也好,胸口总是别着那枚小别针。
现在我就要见比利最后一面了,我想到自己应该感谢他的地方实在太多。多亏了他,我们许多孩子才领略到美:他告诉我们,一个人只要有抱负,穷和贫民窟也挡不住上进。车子开进了旧日的街坊,我心里深深自责,为什么不早回来,让他知道我并没有忘记他。这里的变化非常大———许多新建的公寓大楼,周围有草地和树木,丑陋的旧建筑拆了;新建了好几个广阔的运动场。我知道许多变化都应该归功于比利,因为他一直在奋斗,要求种草种树,争取儿童游乐场,而且他的“老朋友”有些长大成人,还为这一带的建设出了力。
比利的太太带我进了卧室,我发现比利也变了。他变得瘦骨嶙峋,脸像瓷器一样苍白,只有乌黑欢愉的眼睛和粗大飘散的八字胡还是老样子。
“你瞧,我把医生请来了。”比利太太说。
他在床上稍稍撑起身来。
“走近一点,马克斯,让我好好地瞧瞧你。”他细细地瞧了我一阵,“咯、咯、咯”地笑,“你差不多没有变,记得吧,你妈最喜欢你的那些小卷发,那天我把它剪了,你才像个男孩子。”
我一时说不出话,只是握住他的手。
“马克斯,”比利说,“你是能把别人身上的疤去掉的医生,是吧?”
我点点头。
“也许你会以为我发痴了,说实话,我年轻时在西西里,坏得很,野得很。我跟人打架,动刀子,我狠狠地戳了人家几刀,人家也戳了我一刀,留下一个疤,”他又凑近些道,“马克斯,我就要去见上帝了。上帝什么都看得清清楚楚,我不愿让他看到我的疤。因为我觉得羞耻,你肯不肯把我的这个疤去掉?”
我感到无所适从,因为我想,这时候动手术,他的身体恐怕受不了。
“噢,让我看看,”我说,“疤在哪儿?”
他掀起大胡子的一角:
“在嘴唇和面颊上,看到了吧?”
我睁大眼望去,原来他蓄胡子是用来遮疤!
“比利,你上次看它,是什么时候?”
“很久了。为什么问这个,马克斯?”
“噢,因为上帝好像已经替你修饰好了。”我拿了一面镜子递给他,让他自己看清楚。
固然,老年人皮肤虚弱收缩,旧疤会无形中消失,但是我宁愿相信:这么多年来,比利做了这么多好事,刀疤跟着一点一点越变越小,终于不留丝毫痕迹。
(文/高海燕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