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金融并非“纯”政策性金融

2005-04-29 00:44刘仁武
银行家 2005年11期
关键词:金融体系信用社金融机构

刘仁武

国有商业银行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加快了商业化和市场化的改革步伐,纷纷撤并了盈利能力弱甚至亏损的农村地区的分支机构。于是,农村信用社基本成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在支持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帮助农民增加收入,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等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农村信用社改革引起一定程度的沸沸扬扬,但问题的背后主要在于农村需要什么样的金融体系,农村金融在农村经济发展中扮演的角色是什么,以及如何建设农村金融体系等存在非共识。笔者认为以农村信用社改革为切入点,构建多层次的农村金融体系。

农村金融的目标是增长农民收入和改善农民生活质量,但实现的路径应该是把束缚在土地上的农民转移出来。

尽管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经济发展迅猛,但基本上没有脱离二元经济结构的范式。目前,中国农业人口在总人口中的占比是66%,而世界平均水平是42%,其中亚洲52.4%、非洲55.1%、北美洲10.5%和欧洲8.2%。截至2004年底,中国乡村总人口为7.57亿,乡村中人均拥有的可耕种土地(包括耕地和可利用草地)只有8.78亩。从第一产业效率看,第一产业对国内生产总值的贡献度只有4%,拉动率仅为0.4%,农林牧渔业的从业人员人均总产值只有491元人民币。2005年1—2季度,农村家庭人均现金收入只有1586元,其中工资性收入占比32.85%,通过经营农林牧鱼等农业收入占比高达60.44%。这些数据显示我国农民主要通过从事传统农业来获得微薄的收入。在可耕种面积小、传统农业边际效率低、农业投入品价格逐步上扬以及农业种植业风险大的条件下,即使把农村金融体系的所有资金完全投入到土地耕种的传统农业上,除了解决农民的温饱问题外,也不可能在农民收入提高上有质的改善,甚至不利于农村金融体系的稳定性。

如果农村金融发展完全拘泥于资本边际效率较低的传统农业这一极端,解决“三农”问题将是一个更为漫长的过程。因此,中国农村金融体系在促进农民收入增长的路径上除了在增加农业投入和提高农业边际效率上继续发挥作用以外,要在引导资源流动并把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工业部门中去等方面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就像工业革命初期产业工人束缚于机器一样,知识匮乏的农民赖以土地为生,靠世代相传获得简单的传统农业种植知识和技能,一旦离开土地就成为难以维持生计的失地农民。因此,在服务“三农”中,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和农村金融体系的构建应该以人为本,以农民为核心,立足于农民获益的项目,除了直接支持农村城镇化建设、农村公共品建设以及乡镇企业建设等以不断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为特征的建设以外,尤其应该高度重视为农民工进城和向非农产业部门转移所需的必要条件和配套措施提供金融支持,借鉴助学贷款的成功经验,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贷款,支持农民工进行诸如业务技能培训等农村劳动力资本投资。

根据“三农”特点,构筑农村商业竞争性金融与政策性金融有机结合的新型农村金融体系。

从产业链条来看,农村经济包括农产品种植、农产品流通与营销、农产品加工、农产品运输等环节;从农民的劳动形态看,有耕种于土地的作业和乡镇企业中的作业;从农村经济的全部产品形态看,既有农村道路交通等公共品,又有非公共品。显然,上述不同环节和作业形态中的金融需求,有的具有政策性金融特点,有的则具有商业性金融性质,这也就是为什么在全球范围内很少有国家让政策性金融或商业性金融独统农村金融体系的原因。商业性金融主要满足农产品加工、运输等环节的金融需求,充分利用利率进行风险定价,通过差别利率来覆盖贷款风险;政策性金融涵盖的范围主要是农产品种植环节,但采取的模式墓本上以市场化运作为基础,或者是政府给予有限度优惠补贴下的商业化运作模式,或者是政府提供有限补贴下完全由私营商业金融机构进行运作。因此,随着经济金融环境的变化,农村经济中的政策金融正在由从前的政府主导模式逐步向金融机构自主经营、国家仅起指导性作用和有限度补贴的方向发展,强调农村金融机构的自主经营和稳健性。

根据农户和企业的多层次性,构建多层次农村金融体系。

按照联合国粮农组织的恩格尔系数标准,农村居民户可分为贫困户、温饱户、小康户和富裕户;按照农村经济运行规模形态,有从事农产品加工的规模以上的龙头骨干企业、乡镇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种植农户等。收入和经济规模的差异性必然要求多层次、多类型的金融机构提供特质不同的金融产品,构建功能完善、分工合理、产权明晰、多种所有制并存、竞争性的多层次农村金融市场体系。

一是在一定范围内允许并规范民间借贷行为。恩格尔系数在0.6以上的农村贫困户,生产和生活资金缺乏且无抵押物,资金需求量小、零散,风险高,除了政策性扶助以外,只能通过亲朋好友之间带有互助性质的借贷方式满足其少量的资金需求。

二是积极推动小额信贷机构、农村典当及发展。恩格尔系数在0.5~0.59之间为温饱户,即在解决了温饱问题的基础上谋求发展,虽然有一定抵押物但风险还是比较高,从比较大的商业性金融机构获得资金需求的难度大。因此,对温饱户、小规模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微型农企,可以通过发展小额信贷机构、农村典当来满足他们的要求。

三是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建立竞争性商业金融机构。对恩格尔系数在0.4以下的小康或富裕户、规模以上的龙头骨干企业和乡镇企业可以通过竞争性的金融机构来满足他们相对多样化的金融需求。鼓励这些金融机构提高对农业产业化、农业基础设施、农村城镇化等建设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允许基层信用社自主决定是否组成联社、合作银行或商业银行;在农村金融市场中进行民营资本参与试点;在以资本充足率为监管核心的基础上降低农村金融市场中金融机构准入的门槛,放宽新金融机构进入的牌照发放范围,把国有商业银行撤出的县级分支机构重组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充分利用这些分支机构的相对较好的人员素质和经营网络。

四是推动农村银行卡公司的发展。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居民流动的频率、幅度加大,不具备发行银行卡条件的信用社等农村金融机构既不能满足农民流动中的金融需求,又在同具有发卡条件的金融机构竞争中处于不利。因此,可以在具备一定条件的地区成立专门的,由不具备单独发行银行卡条件的各信用社和其他金融机构参与的银行卡发行公司。

五是进一步完善农产品期货市场,适时推出以农业为基础的互换、期权等衍生工具,充分发挥其规避农产品价格风险、自然灾害风险和套值保值的作用。我国农业现代化程度还不高,农业产量和农民收入受气候的影响相当大,而且,我国幅员辽阔,天气变化在不同地区间的差异较大。因此,我们一方面可以开发出能够规避因自然灾害而导致的农产品价格波动的金融衍生产品,烫平农民收入的波动性;另一方面借鉴美国天气衍生工具的做法,直接开发出基于天气、温度等对农业影响较大的自然因素的衍生品,对冲自然因素所带来的农业经营风险。同时在大力发展农民互保组织机构的基础上逐步建立普惠、补充、商业三级农业保险机制。

(作者系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行长)

责任编辑:柯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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