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蔬
男人喜欢汽车,女人则喜欢房子。两年前,对于买房还是买车,我和老婆产生了分歧。小小地吵过一架后,鉴于对老婆生气后的结果的恐惧,我投降了。
那么,买多大的房子?老婆用中指在前方画了一个圈:“看你穷,就买这么大吧。”说这话的时候,我们正站在三十层高楼的顶上。看老婆那气势,比当年蒙古贵族跑马圈地还有气魄。真是人心不足啊,想累死他的老公。
经过三个月的挑选(老婆精于挑选,我顶多只是跟班),我们终于“置了一处房产”(售楼小姐的口头禅):两室一厅,100平方米;我本来只想买个一室一厅的,可老婆一定要买个三室一厅的,还含情脉脉地显得很体贴:“有一间给你做书房,专用。”我坚决地谢绝了她的好意。虽然对老婆生气后的结果满怀恐惧,我还是不改初衷。最后的结果是,我部分地取得了胜利,双方各让了一步。
又过了三个月,装修完成。关于装修,我只想说一句话,这是我平生第一次装修,我希望它是最后一次。
又过了三个月,我们终于住进了“自己的房子”。之所以要加引号,是因为那只是贷款买的房子,只有再过15年,而且在这15年中,每个月要付两千多块钱,之后,那房子才属于我们。
搬进去之后,对于房子的用途,老婆做了安排;客厅是看电视和吃饭的地方,剩下的,一间供我们睡觉用,另一间做什么用?老婆说,给你做书房吧。我说,我只喜欢一边看电视一边看报纸,再说,我又没有几本书,在自己家里,没必要装得像个知识分子。
那么,放杂物吧。可惜我们都不是那种收藏型的人——连包装纸都舍不得扔。再者说,家里的东西也没有多到没地方放的程度。于是,两室一厅中的一室,只能空空荡荡。我安慰老婆说:“谁说它空空荡荡?至少,它装满了一屋子的空气!”
但只装空气显然有些浪费。老婆说,你一定要想办法把它利用起来。这样的光荣任务,我不接都不行。
我说,那就把你爸爸妈妈接过来一起住吧。她想了想说,还是算了吧,他们在老家住习惯了。再说,远是亲,近是瘟,还是别往一块凑吧,老住一起,难免有冲突。我说,那就把我的爸爸妈妈接过来一起住吧。她两眼一瞪,我的爸爸妈妈都不过来住,你的爸爸妈妈就更不能过来了!
有朋友出主意,说你们把房子租出去吧。我说,是个好主意啊,反正空着也是空着,租出去还能挣点小钱呢。把这话说给老婆听,老婆表示原则同意。但是,她说,不能租给乱七八糟的人。男的是不能租了,只能租给小女孩。但是:“你可不能有非分之想!小心我揭你的皮!”
老婆说到做到。很快,她领回了一个二十来岁的小女孩,是她的一个朋友的单位的。我谨遵老婆的教育,非礼勿视,非礼勿言。小女孩是个安静的人,一回家就基本上躲在屋子里不出来,倒也相安无事。
但是,小女孩在家里住了20天后,有一天,回家后,发现小女孩住的屋子空空如也。老婆呢,一言不发地坐在那里生闷气。
怎么了?
“气死我了!她居然和一个男的在屋子里……!!!恶心死我了!”她气鼓鼓地说。
我说,你老还是消消气吧,那可能是她的男朋友。
老婆不解余恨,“居然在我的房子里”,硬逼着我用清水把那间屋子冲洗了三次才罢休,第二天她就把小女孩扫地出门。
此后,我们谁也不提那间屋子。当然,每个月,我都会进去看看,看看楼上有没有漏下来的水,看看耗子是不是已经在那里成家立业繁衍后代。
老辈子人有一句俗语:“家有华屋千间,只睡三尺高床。”仔细想想,的确如此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