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春英
[摘要]中国的政治参与制度在清未初兴,至民国得到肯定并随着国民政府县政改制运动的推进而向基层社会扩展。但国民政府扩大政治参与之动议,并未允许或鼓励动员各政治力量参与政治进程,各地建立的县各级议事机关即民意机关,并未被赋予真正的民主职权,活动范围受到限制,普遍具有显著的行政化特征和辅助官治的效能,然而却在推进中央政令、促成地方行政一体化中有所作为。本文以20世纪40年代四川县政议事机构的设立与运作为例,一窥国民政府改革基层参政制度的努力与成效。
[关键词]国民政府;参与制度;县政议事机构
[中图分类号]k265;L26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4769(2005)02—014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