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发市场的十个认识问题

2005-04-29 00:44孟国强
中国市场 2005年5期
关键词:农贸市场批发市场流通

孟国强

批发市场是不是传统和落后的交易模式

发达国家存不存在工业品批发市场模式

批发市场能不能发展成为主流商品交易模式

批发市场不规范行为是不是与生俱来的

诚信体系建设是否必须把批发市场作为整治重点

“农改超”是不是农贸市场的发展方向

批发市场与现代化大工业生产是否不相适应

批发市场能不能改造成为现代物流中心

批发市场是否只能在农村或落后地区发展

批发市场是否影响城市改造和城市景观

关于批发市场不规范行为是不是与生俱来的

批发市场的不规范行为主要表现在偷漏税和假冒伪劣等问题上。因此,包括一些政策导向在内,相当普遍的看法是,批发市场是经济秩序整顿的重点,管住了批发市场就可以有效地抑制经济秩序的混乱现象。

从实际情况看,经济活动中不规范的行为,流通环节有,生产环节也有,批发市场有,其它流通方式中也存在。2004年8月27日《北京青年报》A 5版报道:某顾客花10.9元在家乐福双井店买到了“路易威登”牌钱包.事后发现是假货。该钱包在专卖店的最低价为100多元。经记者采访发现,在当天热卖的300多个钱包中,还包括了”鳄鱼”、“花花公子”“七匹狼”等众多知名品牌,虽然等级标明为:“合格”,但做工粗糙,边缘线歪歪扭扭,明显与正品有较大差距。让人更为吃惊的是,这批货竟然是由家乐福总店采购后,厂家直接向该店供的货。这只是众多的超市、连锁店里不规范经营行为中比比皆是的一个普通例子。

其它还有很多,如一些超市多次发生过对顾客非法搜身事件,有的超市一夜之间倒闭,老板卷款潜逃等等。2002年9月4日《老板周刊》第7 3期转载了《经济日报》报道。报道说,针对“倒闭超市成为圈钱黑洞”,国务院领导同志专门做出了相关批示.原国家经贸委贸易市场局组织召开了多次有国内大型零售企业,大型生产商和外资零售企业参加的座谈会,并进行了详细的调查。调查发现.2002年当年国内有1O家左右连锁企业如福州华榕超市、大华超市以及北京的红熊超市、朝林超市、城市之光超市等陆续关门。占当时全部连锁企业的1%左右。在倒闭的超市中,北京的城市之光就是一家拥有20多家连锁店的中等规模的连锁民营企业,1998年开业,2001年企业严重亏损.法人代表、总经理张某从“人间蒸发”,形成了巨大“超市风险”。在很多人眼中,超市经营甚至被视为典型的“空手套白狼”,因为房子是租的、钱是从银行贷来的、商品是赊的、员工是招聘的,赖以存在的是“市场通道”这种短缺资源。有业内人士分析.因为超市每天产生大量现金流.因此经常有投资者把超市当成公司的提款机,把销售额挪作他用,一旦资金周转不灵.超市便面临崩溃。而商家一旦经营亏损,多设置“破产陷阱”逃废债务。

所以要举这些例子,只是想说明,要规范经济秩序,根本的问题不在于采取什么样的交易方式,而在于政府的管理水平是否到位,在于我们是否建立了一个完善的政府行为没有缺失的现代市场管理体系。

实际上,市场行为不规范,往往与政府有关部门管理行为不规范直接相关。就以批发市场中两个突出问题来说,由于地方保护导致假冒伪劣泛滥,由于监管中有漏洞不得不对市场摊位实行包税定税等无一不是管理环节中不规范行为的直接表现,其实与市场采取什么样的经营模式并无直接关系。

关于诚信体系建设是否必须把批发市场作为整治重点

诚信体系建设是一个体系,所有的市场主体都是重点.也可以说,包括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正在迅速发展的各种商业形式在内,所有市场主体都存在着不同的信用问题,都需要进行整治。因此,不能说,哪一种商业模式诚信问题就是突出的,而另外的一些商业模式里诚信问题就是不突出的。

仍然以被人们普遍推崇的连锁模式为例。

据媒体报道,时下所有的商场、超市也包括连锁企业在内,与厂家几乎都是先卖货后结款,在双方关系中店家一般要占据有利地位。通常供货商在进店前与商家签订一个合同,规定一个结款期限,但是商家实际上并不按照合同执行,有钱就结,没钱就先拖着,甚至有钱也不结,把这笔钱先挪做他用。当商家出现资金困难时,有些供货商半年甚至更长的时间也拿不到货款。供货商也不可能拿着合同去法院告,因为一旦走上法庭.证明双方关系彻底断了,今后产品上哪卖都会成问题。大量压供货商的钱,货款延期结算,有人称之为“结算陷阱”。按通行的“月结60天”模式,供货商一月份销售的货款,要到4月1日才能结算,这样货款就等于被商场无偿占用两个月时间。如果一个月的营业额是3000万元,就会无偿占用供货商的资金6000万元。

如果说,批发市场里假冒伪劣是诚信问题的一种典型反映,那么,像上面列举的连锁企业中不规范的最基本的商业信誉缺失行为则是诚信问题的另一种表现形式。

说到底,诚信问题不应当只是一个道德规范,而应当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经济秩序规范、法律规范。

现代商业社会的重要特征是信息化和网络化.在这样的信息化和网络化社会中,诚信必须作为一个体系进行全方位的建设和呵护。在这个体系中,当任何一个市场主体诚信行为的缺失得不到严格的约束或惩罚,当诚信只是在道德层面上进行说教而不是在法律的严厉的规范之内进行制约.那么,无论是批发市场还是其它任何的市场主体.在整个诚信链条的环节中,任何一个环节的断裂,其不规范的行为都会成为最终蔓延的瘟疫,都可能最终导致全社会诚信体系的彻底崩溃。

所以说,在诚信体系建设问题上,主观设置重点或非重点,不但本身带有歧视性的误导,而且,充其量也不过是一种治标不治本的“头痛医头,脚疼医脚”的临时之策.不可能从根本上建立起诚信体系的基础,也不可能最终建立起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信誉是企业的生命,是批发市场的生命,当然也是所有参与经济活动的各个市场主体的生命。一个社会,只有当每一个人,每一个企业,每一个市场主体都把信用作为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时,人与人的交往,经济基础各个层面的相互关系,才可能建立在一个以人为本,以诚信为本的正常的基础之上,社会也才可能正常发展。对于批发市场是这样,对其它各种生产模式、各种流通模式当然也同样如此。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诚信建设应当全方位进行,不应人为设置重点,也不应当有任何例外。

关于“农改超”是不是农贸市场的发展方向

现在,不少大中城市兴起了“农改超”的风潮,有人甚至认为,农贸市场

已经不适应我国大中城市的迅速发展.主张取缔城市的农贸市场,全部代之以现代化的超市业态。

农贸市场有没有必要全部改造为超市,超市能否彻底取代农贸市场的功能?我们应当认真借鉴国外先进经验,不断丰富和提高对我国农产品流通的全面认识,正确指导农贸市场的改造与提升,而不能盲目跟风,为改超市而改超市,甚至贪大求洋,违背农产品自身流通规律,破坏城市已经形成的稳定的农产品流通渠道和体系,给消费者带来不便。

在发达国家,农贸市场仍然是农产品流通的主要方式。无论是巴黎伦吉斯农产品批发市场,还是荷兰花卉批发市场,.它们周到的服务.迅捷的物流,数小时之内就可以完成从批发到零售的商品流通全过程,不但在欧洲,甚至在全球都有着广泛的影响。这一类农贸市场尽管规模有大有小但是遍布世界各地,不论在发达国家或发展中国家,几乎无一例外地影响着城乡人们日常的生产和生活。也就是说,农贸市场已成为当今世界各国农产品流通的主要渠道。

在我国,从实际情况看.依靠行政命令,强制进行“农改超”取得成功的城市和企业并不多。据报道,北京、上海、杭州、长沙、广州等城市的农改超都遇到了不同程度的市场打击。杭州“菜博士”超市连锁店,从2003年9月份起曾在杭州连续开出20多家蔬菜生鲜分店,但是到2004年1月的短短4个月之后,其中的1 9家都关了门。上海联华超市2002年7月曾宣布到2003年底,将在上海开出300家生鲜加强型超市,但后来只开了3家,且经营举步维艰。2002年农改超势头迅猛的广州市,原来近80家大小农改超如今也仅剩10余家,大部分被迫转入调整期。有的城市在原农贸市场被政府强制拆除后,个体菜贩甚至又将菜摊摆到了马路边上。农改超在经历了2年多的市场洗礼后陷入了低迷的尴尬局面。另据报道,上海是全国七大中心城市中现代零售业态发展最快的城市,但是2003年的调查却发现,上海的消费者去传统农贸市场购买农副产品的频率大大高于其它6座城市。

农产品采取什么样的流通方式完全取决于农产品自身所固有的商业特性。一是农产品的基本特点是鲜、活、水、嫩.时效性强.更便于通过农贸市场的方式进行经营和管理。二是农产品的选择性也很强,消费者往往喜欢在市场里货比三家,挑选价廉物美新鲜的商品。三是农产品价值含量较低,全都进入高档物业进行经营,经营者和消费者在商品价格上都将难以承受。消费者一般来说,也不喜欢农产品的过度包装。从我国的情况来看,农贸市场改造和提升的重点仍然是如何建立完善的农产品拍卖体制,形成畅通的农产品大批发体系。试图通过取缔农贸市场,由其它方式来取而代之,在目前广大城乡居民对农贸市场高度依赖的情况下并不现实,也不符合农产品流通规律。

简言之,我国农贸市场从路边街头的小商小贩开始,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造和提高,已经发展成为农产品批发和零售体系中的主导性业态,对比发达国家的农产品流通的历史与现状,农贸市场在我国应当还有较长的生命周期。

生鲜产品进入超市给农副产品的流通开辟了一个崭新的境界,也可以说是农产品流通的一次革命。但是从当前的实际情况看,超市由于前期投入较大,流通规模较小,在农产品的包装、保鲜、加工等环节上附加费用较高,总的来讲,还难以取代农贸市场的价格优势,对消费者还形不成难以或缺的吸引力。一般来说,超市更适于普通工业品、小商品和家庭消费品的经营,超市要在农副产品流通中占居主导地位,一要依赖于人们农副产品消费观念和消费习惯的转变,二要大规模降低经营成本和商品价格,使超市的农产品能够适应最广大和最普通的消费群体。

“农改超”的根本问题在于,农贸市场和超市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商业业态。农贸市场是众多的农产品生产商和流通商依托于市场创办者和管理者进行交易的商业贸易中心.批发零售兼营。超市则是由投资者独立经营,实行统一进货、统一纳税、统一配送,由多个商业网点构成的连锁商业设施。商品以零售为主。因此,所谓农改超并不可能在原有农贸市场的基础上进行调整改造,强行进行农改超,往往就是取缔原有市场,重新进行超市业态的组合。从这个意义上看,农改超的提法并不具有实际可操作性。

目前,我国国内的农改超试点往往只停留在铺面或基本商业设施改造上,说到底是农贸市场自身的一种调整、改造和提升,以这些市场作为依据,并作为一项工程,在广大城乡地区大规模推进农改超,很难说能够取得实质上的成功,对于已经形成的我国稳定的农产品流通体系并不一定能够达到进一步完善和提升的目的,搞得不好,也可能会带来一定程度的冲击。

从农产品这样一种带有自身特性的商品流通内在规律来看,农贸市场与超市将可能共同生存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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