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婵娟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内涵,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是权利的再回归,而法人治理的作用主要是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自己来实现的。农村信用社归社员所有,社员代表大会是其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作为所有权代表,代表所有者的利益,对信用社的所有者负责;同时要对职工和社会负责,其职责重在决策、定位、监督、引导和协调;主任作为经营权代表,是联社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其行为要符合所有权代表的工作要求;监事会代表所有者(社员)实施全方位的监督,其职责重在监督、质询、更正和反馈。欠发达地区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有效与否,关系到其生存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