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 洋 祯 吉
古人云“国无常弱无常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奉法者强则国强。”正是有感于问题的严重,江泽民同志才痛声疾呼:“官吏的腐败、司法的腐败,是最大的腐败,是滋生和助长其他腐败的重要原因。”毫无疑问,如果执法执纪人员腐败犯罪愈演愈烈,何异于以虎狼御羔羊?残民以逞的结果,必将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宏伟构想沦为空谈!
一度震惊椰岛,备受世人关注的海南省纪委第一派驻纪检组原副组长张庆贪污等五罪并罚一案,正昭示着我国党和政府反腐倡廉的决心。
张庆是海南省掌控一定纪检大权的纪委中层领导,翻船落马时,被发现张庆的财产和支出共计人民币532万余元,美元11.1万余元。其中,贪污、受贿等获赃款106万余元,其能够说明合法来源的有人民币330万余元,尚有人民币959万余元,美元11.1万余元,无法说明合法来源。
2005年3月28日,张庆被海南省中级人民法院以犯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故意泄露国家机密和妨害作证罪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其刑期之高、罪名之多、数额之大,在全国纪检部门尚属首例。
法官犯案被秘查 纪检官员泄密情
张庆的案发先得从其在一起查案中故意泄露案情的行径说起。
2002年初夏,张庆参加了海南省纪委对原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马升涉嫌经济犯罪一案的调查工作。6月6日,马升被“双规”,张庆参与对马升家的搜查后,便找来马升的妻子李某谈话,了解有关涉案问题。
谁知,就在张庆找李某谈话当月,李某脱案而逃。两个月后,李某从北京给张庆办公室打来电话,并要求张庆在一些事上帮忙。张庆便将自己的手机号码告诉了李某。
事隔半月,李某委托自称是其亲属的一个叫张宏林的人,直接与张庆联系。
2002年9月下旬,一直心急如焚担心被扣押财产的李某,想从北京回海南打探情况,便通过张宏林征求张庆的意见。
谁料,张庆直言不讳地说:“先别回海口,等马升案子有了眉目再回来!”2002年国庆后的一天,张庆根据事先约定来到北京,与李某委托的张宏林在北京中土大厦见面,只见二人寒暄几句后直入话题。
“马升是否坦白了?案件进展怎样?李某被扣的财产是否能解决?……”张宏林这样问。
“他的事不好办,中纪委挂号,马升以前有个女朋友告他,现在还搞不清楚有多少事,马升也不注意,不检点。马升有几百万的财产说不清,是巨额财产问题,老马也承认了一些,还有一些记不清,人家送他一副眼镜,还瞎炫耀说值3000多元……”张庆毫无顾忌地说。很快,张宏林又将这些涉及案件的情况转告了李某。
2003年春节前的一天,张庆的手机骤然响起,张宏林来电迫切地说:“李某又想回海南,她没主意,你帮着出个主意,看回去好还是不回去好。”
张庆告知:“我们纪检查的是马升,不是查她,如果她心里没底就暂时不要回来。等马升的事查完了,她的事就没人去问了。”
这反反复复一问一答,身为纪检官员的张庆以为是小事一桩,实则,统属泄露国家机密的行为。后经过海南省国家保密局鉴定:张庆向张宏林、李某泄露的以上案件情况均属国家秘密,密级为机密级。
对于这样的证据和事实,张庆为逃避罪责,在庭审中竟然否认他参与对马升案件的查处工作。
面对百般抵赖的张庆,公诉人又宣读了一份证言。证实海南省纪委从2001年8月下旬开始成立专案调查组,首先着重查处马升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玩忽职守等问题。张庆当时是海南省纪委第一派驻纪检组副组长,从一开始就被抽调参加专案调查组,直接参与对马升案件的调查。
另一份证据是:张庆起草的《关于对马升实施“两规”请示》及张庆找李某等谈话记录。
挖空心思为敛财 党纪国法全抛开
张庆敛财是下足功夫的。
1996年5月,张庆受海南省纪委领导的指派,参加了由省纪委、海口市检察院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海盛公司总经理黎某某行贿股票等问题进行调查。
是年11月,海南省委一位姓肖的干部闻听风声,主动将海盛公司送的2万股该公司的内部职工股票上缴给海南省纪委。当时,该省纪委三室林主任将此股票交给张庆保管。
谁料,张庆原本对这内部职工股票是可望而不可及的,这次由自己保管,便认为是来了发财的良机。他决定将这2万股股票化为己有。
经反复思忖,他终于想出一条自认为是万无一失的妙计。1997年8月15日,他以案件调查组的名义,冠冕堂皇地书写了《关于肖××股票退款的请示》,提交给省纪委领导。
在这份请示报告中,张庆采取了欺上瞒下的卑劣手段,谎称,肖××退出股票后,几次办过户未成,本人提出要求退款。张庆还提出,让肖尽量办理过户,如实在办不了过户,可以退款2万元处理。这样,便为他日后偷梁换柱,用2万元买下2万股股票埋下了伏笔。几天后,令张庆大喜过望的是,那个请示报告,获得了海南省纪委领导批示同意。
1997年10月28日,张庆用自己的2万元现金上缴省纪委财务部门,冲抵了肖××上缴的2万股海盛股票。
真是天上掉下了金元宝。张庆只玩了下花招,耍了个手段便将2万股股票据为己有。为掩人耳目,他将股票交给前妻孙某保管。时隔2年的1999年,海盛股票上市了,孙某在这年6月7日委托赖某某在海口市海秀路金山证券公司办理了股票指定交易手续。后来,孙某某另外将该原始股票及送转增的股票共3万股卖出,得款28万余元。为不留后患,及时销了户。后来,这笔款很快转到张庆手里;再后来,张庆感到风平浪静了,才分三次将其中的26万元以其弟张福之名存入建设银行海口市某分理处,直到案发。
罪恶既然已播下了种子,也就挡不住它日后开花结果。
张庆深知,用2万元小钱,套回28万余元巨款,全得益于权利魔棒的神奇。
孰不知,权力一旦和金钱结为孪生兄弟,权力就彻底堕落了。
了解张庆的人披露:此人喜吹牛说大话,骄横跋扈。他当副处级干部时,名片印的是正处级,他提为正处级干部时,名片印的是副厅级。因此,他与人交往时,常常是名片出手,纪委常委出口。时间长了,使得社会上一些不明真相的人还真以为他是纪委大权在手的常委,甚至一些人叫他张常委。
1999年10月下旬,海南钟堡木业有限公司与该省澄迈县红光农场、海林公司因承包合同发生纠纷。后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判令红光农场、海林公司向钟堡公司赔偿损失109万余元人民币。并明确了这个案子由海南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执行。
然而,由于多种原因,该判决一直不能顺利进行。心急如焚的钟堡公司董事长江富财,召来王业壮并指令由他全权负责办理判决赔偿款的执行事宜,并明确告诉他要千方百计办妥此事。
王业壮受命后,经多方介绍,有幸认识了张庆。随后又介绍江富财也认识了张庆。
一来二往,酒来饭去,很快他们彼此便熟悉了。一天饭后,江富财和王业壮请求张庆帮忙,解决合同纠纷案赔偿款的执行问题。
江富财话毕,只见张庆心中暗喜,因为发财的机会又来了。如今办事哪有不花钱之理,何况这是事关上百万元的大事。张庆先是在钟堡公司申请执行案的问题上作了建议海南中级人民法院领导阅处的批示。
几天后,张庆以第一派驻纪检组副组长的身份向海南省中级人民法院及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过问该案的执行情况。
这事引起了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海南省中级人民法院的高度重视,在2001年7月13日,专门就此执行案召开由张庆参加的听证会。事后,又经张庆几次催办,海南中级人民法院先后2次分别为钟堡公司执行回47.9万元人民币。
说来江富财、王业壮也够死心眼,办如此大事,只给张花了些小钱。对此,张庆心里不悦。2002年的一天,江富财、王业壮为余下未执行完的赔偿款,又将张庆约到酒店吃喝,只见一阵推杯换盏后,张庆的脸由晴转阴。
不管怎么说,赔偿款给你们执行回了近一半,费了多大劲,你们可晓得,这还用我说话吗?怎么就不懂得表示表示呢?女儿在国外读书,经济比较紧张,不支持一下怎么能说得过去。一番话使得江富财难以应对,只好答应了在经济上帮忙。
谁料,江富财一言既出,张庆立即将其弟张福的身份证提供给江富财,江便让钟堡公司出纳周某某用张福的身份证到银行开户,把存折交给张庆,并每月往该存折账户内存1万元,终了,共存了10万元。
对这10万元受贿款的事实,张庆却辩称:“我与江是老朋友,江往该账户存款10万元,一部分是为江垫付的招待费,另一部分是常为江提供各种咨询服务,江给支付的报酬。”
东窗事发心胆寒 百万财产证如山
张庆屡涉党纪国法的禁区,屡踩党纪国法之红线的行为,逃不过人们的眼睛。2003年年
初,海南省纪委领导收到一份揭发张庆违法乱纪事实的控告信。
张庆听到风声后,他对自己触犯了什么刑律,应承担什么罪责自是心知肚明,因为他是查职务犯罪案的老手。不过,精明过人的张庆害怕事情败露,更害怕坐监狱的滋味。在2003年清明节期间,他对妻子高某十分严肃地说,近来遭小人暗算,运势不佳。你要切记,如果组织上调查钱的问题,说不清的地方,就说是做生意跟江富财借的。让江说张庆分三次向江借钱,第一次借50万元人民币,第二次借60万元人民币,第三次借5万美元。
张庆情急之下采取这无中生有,以假乱真的招数,一时间还真起了点作用,给办案人员设置了阻力,为调查取证费了不少周折。
在初步掌握了张庆有关违纪犯罪的事实后,海南省纪委对张庆实施了“两规”。此间,高某先后三次在海口市约见江富财,用严厉的口气将张庆要求帮忙作伪证的内容,告诉了江。指使江富财就张庆的财产来源问题日后向检察机关作伪证。
转眼到了2004年3月,海南省纪委将张庆案移送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查办,接案后,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紧急研究案情,并派出反贪干警开展初查。当检察干警找江富财调查时,他果真按照张庆、高某的指使,死心塌地为张庆财产来源问题作了虚假证明。不过最终检察干警还是揭穿了他们的阴谋。初查结果表明,犯罪嫌疑人张庆贪污、受贿已构成犯罪,应依法立案侦查。经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决定,2004年6月18日张庆被依法刑事拘留,是年6月26日被逮捕。
紧接着,办案人员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依法对张庆住宅进行搜查。赃款数额之巨令办案人员大为吃惊。
五罪并罚获重刑 大案告破发人思
有道是,欲壑难填的贪敛者,一旦利令智昏,必将陷入痛苦乃至罪恶的深渊。张庆的下场便是一个证明。
2005年3月28日下午,海南省海南中级人民法院第六审判庭座无虚席,闻讯赶来的旁听群众翘首等待法院对张庆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故意泄露国家秘密和妨害作证罪一案的庄严审判。
“传被告人张庆到庭!”审判长话音刚落,只见两名法警将被告人张庆押上了法庭。身材高大,现年53岁,并具大专文化的张庆,此时脸上竟流露出几分沉稳的笑意。
主诉检察官用铿锵有力的声音宣读了长达7000余字的起诉书。至此,昔日堂堂专查腐败的纪委官员的腐败面目被彻底揭开了。
尽管面对起诉书的五项指控,张庆百般抵赖,不愿认罪,但是他罪恶行径留下的斑斑污迹是擦不掉的,一个个被固定了的人证物证构成的完整的铁的事实是推不翻的。
最后,海南省海南中级人民法院对张庆一案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张庆犯贪污罪,判处无期徒刑;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妨害作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张庆贪污、受贿的犯罪所得予以追缴。对张庆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的财产计人民币959487.91元和美元111043.44元予以追缴。
宣判结束,张庆不服判决,当庭表示要上诉。
这起发生在椰岛,震惊世人的腐败案,虽已顺利侦破,一审宣告终结,尘埃落定。但将人们引入了理性的思索:为什么在全党同心协力反腐败之际,在专职反腐败的纪委官员中会发生如此腐败大案?人们不禁要问:“一个派驻纪检组副组长,为何敢将权力的触角伸向不同的部门?是谁给了他如此大的权力?竟敢执法犯法无所顾忌?”
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这在张庆身上再次得到了应验。张庆腐败案得以查处,充分说明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强化内部制约监督机制刻不容缓!同时也表明党纪国法从来不会庇护任何一个人,哪怕他是一个专门查处腐败的执纪执法官员!反腐败没有“禁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