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四川简阳市委办和市政府办联合发文,为“今年内必须全面完成国企改制”任务,简阳市委、市政府决定向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干部和职工借资,筹集国企改制资金用以安顿改制国企职工。依据职务高低,借钱标准为正县(处)级官员每人借资6000元,其他人员每人1000元,并要求“各单位必须在10月底以前完成借款工作”。
依靠行政命令,动辄就向干部和职工“借钱”,具有普遍现象:修路借钱,建厂借钱,办学借钱,解决教师工资借钱……财政出现问题,政府便向百姓“借钱”。
强制性借钱说明许多地方政府思维还停留在计划经济时代,没有把行政纳入法制轨道,以损害公民的权益求发展,这种现象是极其危险的。
湖北襄樊 龚明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