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赫斯:用文字建造迷宫的人

2004-04-29 00:44傅根洪
西湖 2004年11期
关键词:博尔赫斯迷宫花园

傅根洪

初读博尔赫斯,免不了对他产生些疑惑。

比如那篇很有名的《南方》。主人公达尔曼在南方拥有家产,于是,南方在他的想象中变得美丽而亲切,虽然他从未踏上过那块土地。由于生了一场病,病愈后达尔曼迫切地感受要回到南方,于是匆匆登上了列车。沿途风光让他欣慰,梦中的南方马上就要走近。他在一个小站下车,心情不错,不料,在饭店用餐时却受人挑衅,他想忍耐,旁人却将他受的羞辱无限扩大,达尔曼不得不接受决斗了。南方,这块梦中呼唤过无数次的神圣土地,此刻就这样残酷地冷峻地呈现在他面前。“他们出了店门,如果说达尔曼没有希望,他至少也没有恐惧。”达尔曼的脑中早已一片空白,这片空白将他以前对南方的那些想象,映衬得更加妖娆绮丽。

“达尔曼紧握他不善于使用的匕首,向平原走去。”小说最后一句写道。

这一结尾曾让初读小说的我诧异十分。直到后来,渐渐明白了一个人总要被迫卷入到一些是是非非中,总要不得不去面对一些突如其来的流言和别人精心设计的陷阱时,我才领悟了那位“没有希望,也没有恐惧”的达尔曼的真实性,他手拿匕首向平原走去的孤独背影,仿佛人类面对尴尬命运的一个缩影、一种象征。

博尔赫斯,这位二十世纪享誉世界文坛的短篇圣手,总有能力让你为他的文字震惊、诧异、沉思、叫绝。

理解博尔赫斯,《小径分岔的花园》是个很好的切入口。小说的基本框架是一名间谍逃跑、被捕的过程。但逃跑的间谍在这里显然只是个叙述的借口。博尔赫斯不过是利用他,带领我们进入了那座中国庭院式的花园。花园是一位博学的“云南总督”建造的,“他抛弃一切,去写书、盖迷宫”。在这座迷宫般的花园中,间谍与看守人开始讨论花园、迷宫、小说、时间,智慧的话语不时迸现,“谁都没有想到书和迷宫是一件东西……小径分岔的花园是一个庞大的谜语,或者是寓言故事,谜底是时间”。

《小径分岔的花园》一文的隐喻是时间,我想将“时间”换作“小说”也无不可。博尔赫斯充满野心,他想让他的小说包罗万象,如绵绵无限的时间般达到永恒。在现实生活中,包括在一般的小说中,一个人面临几种不同的选择时,总是只能选择一种可能,博尔赫斯却想让他的小说成为迷宫,人物、情节都可以作无数种选择,拥有无数种解读方式。在博尔赫斯眼中,“去写书”与“逛迷宫”显然是同一个意思,只是采用了不同的表达方式罢了。

花园、迷宫,是博尔赫斯小说中出现较多的意象。不知这与他的童年经历是否有关。

1899年,博尔赫斯诞生在阿根廷首都布宜诺斯艾利斯外祖父家,3岁时,随父母从外祖父家迁至一幢高大宽敞的楼房里,楼房带有花园,花园里有山楂树和一架红色的风车。父亲在家里专门设有图书室,里面有大量藏书,这成了博尔赫斯童年的乐园。

曾见到过博尔赫斯晚年的一帧照片,那是他在花园里拍的,手中提着根竹手杖,里面是花园的铁栅栏。他在早年的一篇文章中说:“事实上,我的摇篮是在铁矛栅栏之后的花园和一间拥有无数英文书籍的藏书馆。”这句话仿佛成了他晚年这帧照片的解说词,或者说,他晚年时逗留在花园,只是为了寻找逝去的年华。

博尔赫斯童年的书斋生活让我想到萨特,他俩同样的思想深刻,同样的特立独行;至于博尔赫斯的花园情结,则似一位在迷宫中长大的王子对迷宫的爱好,发自内心,融于血液。

散文《我与博尔赫斯》,让我们再次领略了博尔赫斯的别致,哪怕在一篇十分“写实”的散文中,他也能让你体会到进入迷宫的那份神秘,那份快慰。在这篇文章中,博尔赫斯写了作为作家、名人的“博尔赫斯”与踯躅在布宜诺斯艾利斯街头的小老头“我”之间的奇妙隔阂。“我”喜欢沙漏、地图、18世纪的印刷术、词语的来源、咖啡的香味和斯蒂文森的散文,“博尔赫斯也有同样的嗜好,不过有点儿虚荣地将那些嗜好变得像演戏”。“我”对“博尔赫斯”甚至仿佛有些不满,有些抱怨:“我将寄身于博尔赫斯而不是我自己。”此文的结尾一句竟然是:我不知道我俩当中是谁写下了这篇文字。

1971年,博尔赫斯对赫伯特·西蒙说:“持续的迷惑,不断分岔的迷宫是我领悟生活的方式。”他那将花园与书籍当作摇篮的童年经历,以及所持独特的理解世界的方式,让他的文字显得飘逸、神秘、瑰丽多姿、独具魅力。

博尔赫斯营造着他的迷宫,兴味盎然,乐此不疲,他在里面获得了一种神秘而强烈的快乐。他的迷宫或许会让初入者不知所措,但这并非他的本意。博尔赫斯就如一位调皮捣蛋、生长于迷宫的王子,由于从小亲近迷宫、熟悉迷宫、爱恋迷宫,他不过是想把自己在迷宫中感知的幸福与更多的人分享罢了。面对他的迷宫,或许有时你会方向不辨,甚至有些晕头转向,但是,进入迷宫后你不也领略了不少绮丽风景,欣赏到不少有趣的人物与事件吗?既然如此,就算你暂时无法窥透迷宫的所有秘密,不也在新奇中获得了阅读的快乐吗?博尔赫斯并不想卖弄,也不想炫耀,因为对他来说这些全没必要。也正因这样,他不喜欢乔伊斯,他说:“我认为,像乔伊斯那样的作家基本上是失败的,因为他的作品读起来太吃力。”

博尔赫斯是早慧的,他的文学天才在童年时代即已显露。7岁时,他就用英文缩写了一篇希腊神话。10岁,他将王尔德的《快乐王子》译成西班牙语,发表在《民族报》上。后来,他留学欧洲,掌握了法、德、拉丁等多种文字。

博尔赫斯也是勤奋的,读他的文字(甚至小说),你常会发觉自己已深陷各种书籍中。博尔赫斯阅读兴趣极广,求知欲极度旺盛,他小说中出现的众多书籍,与小说的人物、情节浑然一体,他有一种神奇的天赋,能让浩瀚书海中的那些精灵们,在自己的文字中翩翩起舞,自由出入。

对于中国文化,博尔赫斯深深敬佩,终身保持着浓厚兴趣。上面提到的照片上他拿着的手杖,就原产中国,那是他20世纪70年代末在美国唐人街买到的。他在一首写中国的诗中说:“……想起了那位梦见自己变成了蝴蝶、醒来之后却不知道自己是梦见变成蝴蝶的人还是梦见变成人的蝴蝶的庄周。”庄子梦醒不知自己是人是蝶,博尔赫斯也在完成一篇作品后忘了到底是“我”还是“博尔赫斯”创作的。相距数千年、远隔数万里的两位思想者,在这一刻,奇妙地想到了一起。

另一张对我印象深刻的照片,是他用苍老的手抚摸汉碑的画面。那是80岁高龄时,双目失明的他去日本访问时拍下的。博尔赫斯曾对中国学者说:“长城我一定要去。我看不见,但是能感受到。我要用手抚摸那么宏伟的砖石。”博尔赫斯对中国文化的痴迷令人感动。于是我们不难理解,他为何要将《小径分岔的花园》中的花园设想为中国庭院式的,为何他会在文中提到《红楼梦》、大红灯笼、中国音乐、云南总督……

对于爱书的博尔赫斯,上帝对他是厚爱的,因为让他拥有了非凡的智慧与才情;同时,上帝对他也是残酷的,由于家族遗传性眼疾,博尔赫斯从小视力糟糕。1955年,当阿根廷总统任命他为国家图书馆馆长时,博尔赫斯已几乎完全失明,他在一首诗中自我解嘲地说:“上帝同时给我书籍和黑夜/这可真是一个绝妙的讽刺。”

博尔赫斯一生读书、藏书、写书,他与书籍的爱恨情仇自非一两句话所能道清。小说《沙之书》,似乎就是他献给书海的一封爱恨交加的“情书”。

“沙之书”是一本神奇的书,它“像沙一样,无始无终”。“我”是在一个卖书老人手中偶然得到它的,它让你充满好奇,充满激情,不得不去翻阅,不得不去探寻。你甚至找不到它的首页。“我的大拇指几乎贴着食指去揭书页,可是白费劲,封面和手之间总是有好几页。”你设法寻找最后一页,这同样不可能。拥有如此神奇的书,随着幸福感而来的是怕它被偷去,然而又担心它并不真正无限。直到后来,“我”与朋友断了来往,几乎不再上街,彻底成了那本书的俘虏。晚上“我”多半失眠,偶尔入睡也总梦见那本书。

这篇小说艺术地浓缩了博尔赫斯读书生涯所感受的欢愉、幸福、迷惑、厌烦等诸般滋味。

后来,“我”悟到了它是个可怕的怪物,“隐藏一片树叶的最好的地点是树林”,于是“我”将它送进国立图书馆,偷放在一个阴暗的搁架上。

也许,对“沙之书”的最后处置,多少透露了博尔赫斯失明后对书籍那种心有余而力不足的苦闷心境。

也许,我们可将“沙之书”看作博尔赫斯的文字或是博尔赫斯本人的一种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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