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击医界怪现状之乱收费

2004-04-29 00:44:03陆铁琳
大众健康 2004年11期
关键词:核磁收费医疗机构

陆铁琳

长期以来,存在于医务界的不正之风———红包、回扣、乱收费等现象屡禁不止,它们不仅为广大患者深恶痛绝,也严重玷污了“白衣天使”的形象。那么,既然是“不正”之风,又为何屡禁不止呢?不正之风的存在,暴露了医务界的哪些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呢?带着这些“问号”,记者们进行了深入的采访。

3次核磁的疑问

一个头颅同一天作了3次核磁检查,收了3次全价……遇到这种情况,绝大多数患者也许会被蒙在鼓里,永远不知道真相。

前不久,某单位职工老马又一次阵发性意识丧失,摔伤了头,到常去的某三甲医院诊治。

拿回单位的费用报销单表明,那个上午,老马连作了3次脑部核磁检查:常规头颅MRI扫描、血管成像MRA、弥散加权DWI,单位需支付医院2900多元核磁检查费。

单位领导知道些医学常识,报销签字时产生了疑问:按常规,病人每次只能作一个部位核磁,主要针对一种疾患或功能障碍进行检查,如有特殊需要,下一次再对另一部位进行检查。医院为患者同时作3个脑部核磁,这合理吗?

单位先向其他医院相关领域几位专家,咨询了老马这种情况的处理意见。专家们普遍对一个头颅半天就作3次核磁提出质疑,认为像“弥散”那样的检查,对老马的病情不适合。有的专家甚至认为,没必要一开始就上核磁,应先从基本的CT检查做起,否则就是浪费!专家们还认为,3次这样的检查就收费2900多元明显偏高。

单位首先向这家医院的公费医疗办公室询问,办公室工作人员颇不耐烦地答复:医生怎么开就得怎么做。有疑问,患者自己去找病案室调病历看,具体问题找收费部门和医生问去。

为能尽快获得答案,单位不得不以“公对公”的方式,向医院发出公函,请对方院办协助调查。调查结果是,3次核磁检查确实有重复收费,比实际多收900多元!据院方的规定,一个病人同时作2个或2个以上核磁检查,只能收一个核磁的基础价,再加项目价和药品价。而该院对老马的3次检查都收了全价!

无独有偶。马女士的老父亲前段时间在一所三甲医院住院。治疗期间,细心的马女士从繁多的收费条目中发现了一项3000多元的“手术费”。马女士纳闷:父亲住院以来并没有接受过什么手术呀,于是诚惶诚恐地向护士站打听做了什么手术。结果被告知:耳部手术。她当下就懵了:父亲是因为肠病住院的,跟耳朵有什么关系?!经过几个回合的交涉,医院承认是收错了,答应等病人的全部治疗结束再退还费用。后来,马父不幸病逝,医院在结算总计8万多元的费用时,似乎忘了要退钱这档子事。马女士为了追讨那3000多元的错误收费,在病房、收费处之间来来回回跑了好几趟,没少扯皮和遭白眼。马女士气愤地说,真怀疑这8万块钱里还埋伏着类似“无中生有”的费用!

这样的事情的确令人气愤。今年初,来自浙江省审计厅的一项抽查表明:该省99家医院查出各类违纪违规资金5.21亿元,医院医疗服务乱收费问题尤为突出,违规收费项目竟多达117项。对于收费问题,医院有监督机制吗?对于检查和治疗是否合理,患者到哪里去查?患者遇到这类问题时,该向哪里投诉?医院有一套独立接受和处理投诉问题的机制吗?

有人说,住院的时候,准备一个小本子,把每天所作的检查、用过的药品等都问清楚,记下来。付钱的时候和医院出具的条目作对照,有疑问的一定要打破沙锅问到底……据说这样能省不少钱。

难道真的要患者靠这种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吗?有识之士指出,依靠医生道德和良心的底线,是不能有效保证医疗资源得到实际有效利用的,必须有强有力的监督制约机制,从外部进行制度化管理。

观点一调整价格体系

何铁强(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医务处副处长):

现行的医疗服务价格可以说是低得可怜,严重背离医疗服务成本。据浙江省的一项调查,92.9%的手术类项目收费标准远低于成本,约60%的项目收费价格只有实际成本的30%,护理、床位、诊疗、手术等劳务技术服务收费标准过低。同时,公立医院数量大,政府财政补偿难以到位。这就迫使医疗机构将生存发展过分依赖于药品和大型设备检查收入,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医疗机构不合理收费甚至乱收费情况的发生。

建议: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对技术劳务含量较高的诊查费、注射费、护理费、手术费、中医诊疗费等适当调高;降低核磁、CT等大型仪器检查费用标准,并尽可能将相关材料费用并入检查费,明确检查部位的限定,规范医用卫生材料的使用。

观点二规范项目收费

李继光(中国医科大学一院院长):

我们现在的医疗服务项目制定周期太长,常常是项目已经开展了三四年,收费项目才制定出来。这种速度远远跟不上医学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有时候给患者实施了某种新的治疗项目,却找不到合适的收费项目,于是,医生就找一个相近的项目比照收费。这样的话,如果给病人治好了,还没什么事。可如果有什么不好的,病人一查发现自己是肠子的毛病,可是却出现了胸腔手术的计费,纠纷就来了。

建议:尽快规范医疗服务项目。按照国家出台的《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重点明确每项服务项目的“服务内涵”和“除外内容”,制止分解、搭车收费;实行收费项目编码管理,增加收费透明度;规范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的审批办法,实行技术资格和成本价格双重把关,制止自立名目收费;规范特需医疗服务的范围和标准。

观点三建立投诉机制

王天宇(辽宁省人民医院院长):

长期以来,卫生系统从上到下都没有重视形成有效的投诉制度。患者有了问题投诉无门,只好自己去各个环节追查,其中遭遇工作人员的冷漠对待,加剧了对立情绪。我们可以参考前些年同样备受非议的电信、银行和旅游行业的做法,在改善服务的同时,建立相对完善的投诉机制,让消费者有地方反映问题,并且反映的问题能得到及时的反馈。

建议:我们医院这次整改的一大举措是设立了“督察办公室”。这个部门的重要工作之一是受理患者的投诉,为患者倒茶、让座、倾听他们的问题,明确告知医院将在一个明确的时限内给予答复,之后展开调查,发现问题马上处理整改,并及时反馈患者。现在这个部门正在做的,是接待事发后集中到医院来查账的患者。目前患者的反映良好。其他医院不妨也这样做。

观点四理解患者的心情

某业内人士:

近年来,医疗条件的改善引致医院医疗服务成本大幅度上升。与十年前相比,群众对医疗技术、医疗服务质量、医疗服务设施、环境等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群众的费用意识并没有随之改变,对医疗费用的合理上涨不理解。另外,以前是公费医疗,大家都不太关注收费问题。现在不一样了,要实行医疗保险,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有所增加,这也使患者更加关注医疗收费问题。

建议:医院的管理者要明确,要想赢得患者信任、减少医疗纠纷,必须在收费问题上加强管理,增加透明度,作好解释工作。

观点五促进竞争加强监管

雷海潮(卫生经济学者):

治理乱收费有很多方法,但从根本上看还是要形成医疗机构之间充分的竞争,形成买方市场,同时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

现在民营医疗机构的数量虽然庞大,但是还远远不能与公立医疗机构之间形成有效的竞争;公立医疗机构之间及其内部的竞争机制也没有形成。

建议:公立医院体系必须改革,政府要考虑放一部分,留一部分,在充分的市场竞争中改掉行业不正之风。

此外,政府要加大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对于医院的不正之风要主动向社会披露。例如,除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严惩外,政府还可以采用通报、公告等方式,通过在媒体上公布信息来形成强大的市场压力。另外,处罚要与取消行医资格联系起来。行业组织也要充分发挥自律作用。

“一个头颅同一天作了3次核磁”事件,最后在医院向老马和单位郑重道歉、退还多收费用、处罚当事医生这样的处理结果中结束,然而,它留给我们的思考却远远没有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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