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欣平
明清是中国封建社会的后期。在这个时期,已经失去全国政治经济中心地位的关中地区,社会风气发生了一些新变化,其中“奢侈”风气颇值得关注。
明清时期,泾阳、三原是关中的“壮县”,即富庶之区。“奢侈”风气在这两地尤为显著。乾隆《泾阳县志·风俗》详细地描述了明清泾阳“奢侈”风气的情形:明朝初年泾地社会风气古朴,到了嘉靖年间开始变化。县志引用明万历兵部尚书泾阳人魏学曾记述,幼年时他目睹泾阳人崇尚朴素,城中很少有人穿丝制衣物;许多乡村老人戴着粗制帽子,趿着鞋不穿袜子;人们所用的器皿多为粗瓷,所住房屋简陋者居多。到了万历初期,他看到另一番景象,夏天穿着绮罗、冬天穿着皮衣、骑着高头大马的人,布满了大街小巷;高大并且像画一样漂亮的房屋,随处可见;举办婚礼葬礼,人们以豪华奢侈为荣耀。从此,泾地“奢侈”之风越来越浓烈。万历末年及以后一段时间,泾阳由于天灾和战乱影响,“奢侈”之风绝迹。到了清康熙以后,“奢侈”之风又开始盛行,而且愈演愈烈。
康熙《三原县志·风俗》写道,在三原县婚礼旧俗不计较聘礼多少,如今男方竞相纳聘金,女方炫耀嫁妆,而且婚礼程序繁杂,前后有好多次宴请,迎来送往,十分奢侈。此外,关中地区的咸宁、耀州、渭南等地“奢侈”之风也颇为盛行。康熙《咸宁县志,风俗》记载,“商贾多不量力,竞肆奢侈”。乾隆《续耀州志·风俗》提及,当时耀州人以言节俭为耻辱,宴席上的食品越来越多。雍正《渭南县志·风俗》记述,渭南在明前期有古朴之风,人们以游荡懒惰奢侈为耻辱,没有“礼会”不在一起饮酒,听乐时注意“尊卑贵贱”的身份,穿衣用度在乎自己等级,不敢僭越;到了明嘉靖、隆庆以后,该地风俗发生变化,节俭敦朴的旧风气被“奢侈”风气所动摇。
明清关中地区出现的“奢侈”风气,引起当时官员士绅的注意。由于地方志的修纂人员多属这一阶层,志书中关于“奢侈”的描述评论代表了他们的基本观点。乾隆《泾阳县志》写道:泾阳“奢侈”之风越来越浓,出卖劳力的佣工、走街串巷的小贩竟然修束得和有地位的缙绅一样;“姬姜之饰”,“宛珠阿缟”这些有身份女子的穿戴物品,也被婢女、侍妾等社会地位低下的人拥有;有钱人家开筵席招待客人,动辄就要唱戏庆贺。商贾们得到丰厚利润,处处夸耀财富,奢侈消费,足使种田的人即使丰收也会感叹不如,会让学习古籍的土子考虑是否改变他们的道路,显现出商贾地位凌驾于儒士之上的趋势。类似流露出不满、感叹的记述在明清关中地方志中还有许多。由此看来,反对“奢侈”风气是当时官员士绅们的主流观点。
明嘉靖至万历年间的“名臣”三原人温纯就关中“奢侈”的风气,写了篇《雅约序》。针对当时“奢侈”风气,温纯以“雅”为武器,“雅则正则和则平则中,非雅则邪则越则僭则乱”。“雅则安宁之术,不雅则倾危之渐”。温纯从国家治乱的高度看待“奢侈”风气带来的潜在影响,一方面说明,作为大官僚,他具有高度政治警惕心,另一方面表现出他对新事物缺乏吸纳的保守态度。
明末关中著名学者冯从吾作了《维风约题辞》。他从心理角度来分析“奢侈”风气的产生原因:按人之常情,人们喜欢节省,厌恶浪费,喜欢安逸,厌恶劳作,哪为什么人们竞相“由俭人奢”呢?大概人们通常认为,奢侈是情厚的表现,节俭是情淡的表现;以阔绰方式待人表示尊敬,以节俭方式待人表示怠慢。冯从吾提出反对“奢侈”的方法为“治心”,认识到人与人相交“贵真”“贵久”,“俭则真而可久”,如果明白这一点,“由奢入俭”是自然而然的事情。冯从吾将“奢侈”与人际关系的“真”、“久”对立起来,这种倾向有偏颇。
明清关中“奢侈”风气的出现不是偶然的,其产生与当时关中社会经济有着密切联系。明代中叶以后,全国商品经济获得较大发展,表现在白银普遍使用、地区间长途贸易兴旺、地域性商人集团崛起等方面。关中商品经济也获得一定发展,这与关中商人的努力分不开。傅衣凌认为,当时陕商(主要为关中商人)的经济活动是“输粟于边塞,治盐于淮扬、河东,贩布于吴越,运茶于川蜀”。这些经济活动既为关中商人带来大量财富,也有利于关中商品经济发展,因为输往边关的粮食,有一大部分购于关中地区;贩自吴越的布匹,部分销往关中民间社会。富起来的关中商人追求与自身财富相匹配的生活方式,他们大多效仿江南的消费风气,成为关中“奢侈”风气的主要倡导者。
然而从地方志来看,“奢侈”风气不只限于富商大贾。前面提到的泾阳县佣工、小贩、婢女等普通民众的消费行为,也在当时被视为“奢侈”。事实上,普通民众的“奢侈”是当时社会生产力提高与商品经济发展的表征,体现了物质文明的进步。
明清关中“奢侈”风气产生的积极作用不可忽视。其一,“奢侈”风气在一定程度上冲击了封建等级秩序,传播了平等思想。中国在封建社会早期就形成“四民”(士农工商)等级秩序。到了明清,尽管社会等级制和身份制已不十分严格,但“四民”等级观念的影响仍十分强大,这一时期关中社会更是如此。明清关中“奢侈”风气的形成有力地冲击了封建等级观念,并出现商贾欲居于儒士之上的要彻底改变等级秩序的苗头。普通民众冲破等级消费的限制,享用以前只有士绅才可消费的服饰等物品,体现了一种平等的潮流,客观上传播了平等思想。
其二,“奢侈”风气刺激消费,有利于当时社会经济发展。中国传统的主流消费观念总的来说“崇俭”,所谓“俭不违礼”、“用不伤义”。“崇俭”观念在现实生活中倾向于抑制人们对物质消费的需求,从而产生不利于社会物质财富创造的客观效果。明清关中“奢侈”风气冲击了这一传统观念。明清关中富商大贾竟相修建豪华住宅,为造屋的人带来生计,也促进了木材等相关行业的发展。关中富商大贾与部分普通民众在食物、服饰等方面的“奢侈”消费行为,既推动该地区生产这些消费品的农业手工业发展,又促进该地区与其他地区间消费品贸易的增长。“奢侈”风气刺激了消费,消费带动了当时社会经济发展。
明清关中“奢侈”风气也产生了一些消极作用,如乾隆《三原县志》所载,富商大贾任意践踏“绫绮”,挥霍精美食品,穷人却无法得到“尺布斗粟”。但从总体而言,明清关中“奢侈”风气的积极作用显得更为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