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辉英
我第一次听见朋友用“曾经拥有就永远不要失去”来形容某人谈恋爱的心态时,心里有个放了很久的谜题忽然之间揭晓了,对,就是它。
我一直很疑惑,为什么有些恋爱越谈越是伤害,为什么有些人宁愿把恋爱谈到狼狈不堪,也不愿干干脆脆有个善终,有些人甚至还对自己已经不爱的人百般纠缠?原来就是这个心态在作祟,它存在于人们的心中,完全不肯把正脸往“理性”这一方面看过来。
所谓理性,我为它下的注脚是:愿意面对问题,而且愿意采行有效的方法来解决人生问题。理性追求的是人生的豁然开朗,而不愿受困于漫漫长夜。
我常对某些人的爱情问题深感疑惑,是因为,我根本没有这样的想法,所以无法站在死缠烂打的人的立场上。
一个写作者,在面对一个自己非常喜爱,也许也相当精彩,但会令文章焦点模糊或不知所云的想法或事件时,必须学会去芜存菁,不能把它硬“掰”进来。这也影响到我面对人生问题和爱情问题的态度——如果这个人、这件事、这段感情,抢救无益,所有的问题与结果已经清晰可见,那么我宁愿祝他幸福,必须放手,一拍两散,不能作茧自缚。对于“曾经拥有就永远不要失去”的想法,我确实有点难以了解。
分手时就该分手
这使我想到,从前有一次到了朋友办公室,一位当工读生的大学在学生把她的感情困扰告诉我,我根本无法进入情况——一点也不了解她在困惑什么的心情。她说,她有个优秀的旧男友,是台大的学生,对她很好,但她觉得他很无趣,于是她又认识了一位也是很优秀的美国大学生,这人对她似乎也是很死忠。最近她好不容易跟台大学生分手了,可以好好投入新恋情,没想到,那人告诉她那个台大学生在离开她的一个月内,马上找到一个漂亮女友这使她心情陷入谷底,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我愣了好久,实在不能理解她的痛苦在哪里。是她自己不要的啊,有人愿意承接,应该祝福他才是,她痛苦些什么?
原来,是“曾经拥有就永远不要失去”的想法在作祟。
这只是一个轻度的例子,重度的是你每天只要打开报纸社会版,就一定会看到,有些前夫看到前妻另结新欢,心有不甘,就把她杀了;有些母亲误以为孩子是她的所有物,她活不下去,孩子就得陪她死。这不都是曾经拥有就永远不要失去的心态吗?有时在Call in节目里,陪家庭主妇聊到她生命的低潮,她会说,好想带孩子去死——我总会立刻加以劝说。我会问这位母亲,如果她小时候自己的父母不合,母亲带她去死,她愿不愿意?这些母亲总会愣了一下,幽幽地说,不……不愿意。这就对了,那么你为什么会认为你的小孩应该要愿意?
我想,很多含冤九泉的孩子应该争辩,那是你们大人的事,关我什么事,为什么要连累我的性命?
爱情没有永久保证书
有些曾经拥有就永不失去的人,自己未必没有出轨的纪录。有个男士饱受一位前女友骚扰,骚扰范围之广,等于古代的“诛九族”,所有亲戚朋友都备受这位不甘离去的女友的电话恐吓。后来他亲自想去恳谈和解时发现,原来他的前女友已经有新的同居人——她自己有新欢,但就是不让他轻松如意。新的已来,旧爱还不愿割去。
最近,我看到一个令人不忍的例子:一位在婚姻关系中不断有外遇的丈夫,在因前妻以验伤单为由诉请离婚后,过了几年还来泼前妻硫酸,导致前妻一眼失明、全身百分之四十烧伤。她失去工作,严重地破了相,更必须养两个孩子,还在担心因伤害罪入狱的前夫假释出狱,继续伤害她。更可怕的是她的前夫沾沾自喜地叫人来传话:“现在你没人要了吧?我还是可以要你,你乖乖把孩子带回来……”
我看着她已经把泪流干的眼睛,以及她脸上奋力从伤疤中挣扎而出的粉红色新生皮肤,和她一样陷入如处人间炼狱的情绪。一个永远不想失去你的人,未必是爱你的人,未必对你忠心耿耿,有时只是这种脑袋不清的强烈占有欲者,他们会做出各种“损人不利己”的事情,还如此理所当然。
用“理性”,我无法了解为什么有人要损人不利己。在心中如果有“曾经拥有就永远不要失去”的偏执狂与占有欲,越想要获得爱的永久保证书,只会越走越偏离。
爱值得花多少力气?
这是一个不会有答案的问题。然而,正如我们的人生问题,打从两千多年前希腊三哲人在爱琴海的阳光中开始激荡之后,也没有出现过放诸四海皆准的真理。但是,问题还是要被提出来。
爱值得花多少力气?
有一天,我在主持节目时,看着一群为爱和婚姻挣扎过很久的女人,倾诉她们“爱到没眼泪”的血泪史时,脑海里忽然出现了这个问题。
以她们坚强的毅力和追求幸福的勇气,以及百折不挠的精神,和对人性的深刻容忍度,如果拿来在事业上打拚的话,很可能在我眼前的每一位都可以成为实业家,甚至是一个女王永庆。她们为了“爱”(有的是“不爱”)是不是花了太多力气?
固然,爱是值得花时间和力气的,因为它是生命所有的能量运作中,最珍贵的一束光辉,在爱中,我们挣扎,有时虽痛苦亦甘美。有时人生不如意事确实很多,爱是冰雪荒山中一条温暖的小径,使我们的心灵得到抚慰,有了继续向前走的勇气。一切是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只有爱是真正的宝石。
别在感情上花无谓力气
爱是很广义的,但我们不是史怀哲或德瑞莎,凡人执著于小爱。
我很不喜欢一句话:“爱(两性、婚姻、亲子)是女人的全部,只是男人的一部分。”虽然,普天下的女人平均来说比男人更重视爱情。女人为爱而活,是我们的老祖宗在狩猎时代的事了。当时的职责分配确实如此:男人负责出外狩猎,女人负责生育和采集(只限于洞穴附近),但那时的惟一建筑物叫做洞穴——现在再来强调爱(或婚姻)是女人全部的问题,套一句政治上的常用语,是在“为民主政治开倒
除了狭义的爱——两性的爱、婚姻的爱,还有其他的爱值得追求。但确实女人最容易在爱中受困,花一辈子拚搏,她们想得到的很少,花的力气很多,却连一点点小小的成果都没得到,一回头,青春已逝,红颜已老。
她们会不会后悔,把人生的爱全部孤掷在这么狭义的、只和生殖有关的爱上?过了二十年,还怨气冲冲地走着?
如果是我,我会很后悔。我早就意识到自己的后悔了。我不是从小脑袋清楚的人,想到懵懵懂懂的大学四年,好像只有谈恋爱一件事对我来说是重要的,其他的东西——包括人生观、学业,全被我放在“次要”的地方,只求得过且过……我还是觉得需要忏悔。
在大学时,我修了两年日文,因为不太经心,到现在勉强只记得五十音(当时和我一起修两年日文的同学,许多都通过日文公费留学考试,程度和我有天壤之别)。每次到了需要用日文的场合,我都懊恼不已——为什么当时不把谈恋爱,每天在校园里散步的时间,拿来好好念日文呢?费那么多心,情人还不是一样不见了。
这是我痛定思痛后,决定不要在感情上花无谓力气和自己角力、别人纠缠的好理由之一:爱情的投资报酬率常等于零,但学来的东西可能是终身技能。
在爱中学会“做对的事”
但这样说未必公平,用“势利眼”来看两性间的爱情,不能得到真正有价值的东西,只会得到一种冷酷的偏见。我还需要进一步解释:即使爱情的投资报酬率等于零,但还是可以从血本无归中学到一些令我们成长的东西,该谈时谈,不该谈时轻轻松手。
在爱中,我们得学会“做对的事”。当然,还是很难。
很难,我知道,但若不难的话,人间也没有那么多爱情的疑难杂症。
爱情值得花多少力气呢?我只能说,这是个没有答案的问题。只能约略地推测,如果为爱伤及自尊,那种力气不值得花的;为了爱而茶不思饭不想,那是白费了力气;为了爱把对方搞得很不愉快,那不是爱;为了爱什么都不做,在人生中不求成长,只是在为自己的没出息找借口;为了爱成为一个等爱垂怜的人,那是在守株待兔;为了爱要付出身家性命,那是对不起上天和父母。
还有,爱不值得你花全部的力气。爱是诡诈的东西,像抓鳗鱼,你花全部力气,反而会让它溜走;像新鲜的鸡蛋,你下手太重,它就会碎了。情形如此,没什么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