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禄礼
激发我对这一问题追问与思索的诱因,是一些媒体上登出了这样一则消息:“改革发展评价监测方法,调整县级正职任职时间”。报道说,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某地县委书记在一个地方的平均任职时间不到二年半,为解决这个问题,该地决定,县级领导班子没有特殊情况任届内一般不进行调整;该地正在酝酿出台一项规定,对在一个地方担任党政正职达到一个较长年限,贡献突出又成绩优秀的,经过考核可以就地解决职级并继续留任。
显然,媒体对该省的做法是表示肯定的。而我对“就地解决职级并继续留任”颇不以为然。一个党政干部,只要他心里装着“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八个大字,即使职级很低,也能积极发挥作用,作出超常贡献,比如焦裕禄、吴金印等;反之,职级高却可能不为人民谋福利,甚至利用职权违法犯罪,比如陈希同、成克杰等。
明明是县里的正职,即便县委书记吧,也只能是正县?穴处?雪级啊,为何还要“就地解决职级”呢?芽说穿了,也就是解决成“副厅级”罢了。其实,这正好反映了当今广泛存在的、似乎是顺理成章并令方方面面习已为常的怪现象:低职高配、“括号待遇”:乡里有正科级副乡长、副书记,县里有正县级副县长、副书记、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政协副主席,省里有正省级的副省长、副书记、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政协副主席,等等。
这种低职高配的括号待遇现象,已很难考证是源于何年何月,总之,目前已经变成了一种富有“中国特色”的“国情”。据我猜测,括号待遇可能起缘于“文革”结束后,为了解决一批长期遭受迫害的、职级得不到升迁的、建国前参加革命的老干部的实际生活困难问题。如果说这还可以让人理解的话,那么这些年来大量涌现的低职高配干部又作何种解释呢?芽即使有机构撤并、多个正职合并到了一个单位、降谁的职都不合适的情况,也可以安排同级别的调研员啊。低职高配、乱加括号,既不符合相关组织法规、公务员管理条例,又败坏党风和社会风气,刺激和助长“官本主义”与攀比之风。
官员括号的级别决不是只写在文件里、纸面上供人崇拜的,也不是在介绍简历和开追悼会时供人敬仰的,而是一种实实在在的、相伴终生的待遇与享受。什么样的级别,坐什么样的车子,住什么样的房子,享受什么样的医疗保健标准,甚至犯了“事”后,公、检、法、司要“动”他得向哪一级请示,都是—清二楚、马虎不得的。据我所知,在某些县里有这样一个“内部规定”:只要成为副县级以上干部,终生的医疗费都可以如数全报。市里、省里的情况不得而知,估计也会有类似的“内部规定”。这也就难怪不少地方纷纷出台在某个正职上干够多少年可以享受上一职级副职级待遇的规定了。
由此可见,低职高配、括号待遇事实上是上级在给下级送人情,由谁来埋单也是不言而喻的。反正上级官员是不会从自己的腰包里掏一个子儿的。受损的,是公共利益;加重的,是纳税人的负担。有资料显示,我国是世界上政府开销最大、行政成本最昂贵的国家之一。要想把这笔开销和成本降下来,不妨借当前正在清理“红顶商人”之东风,把低职高配的括号待遇—并清理一下。在此我也出一“损”招:哪个“高级行政官员”要说他辖内的高配的低职难清理,就给他限定个从“不远的将来”某月某日起,他部下的“括号待遇”都从他的工资里支付。这—招准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