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 峰
1月6日,厦门通过了全国第一部将农民纳入低保的地方性法规——《厦门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率先在全国将城乡低保工作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一种典型的政府行为——低保权体现的是政府与公民之间的一种权利义务关系,公民是权利主体,政府是义务主体。
最低生活保障的对象是视其是否需要救助而定,并不存在身份方面的要求。农民也是这个国家的公民,他们同样拥有神圣不可侵犯的天赋人权和法定权利。
厦门以法规形式将农民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这对促进社会公平、改善人权状况、改革城乡二元格局、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等都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