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事件”:整肃拆迁中的行政推手

2004-01-05 00:46秦新安
中国新闻周刊 2004年48期
关键词:商贸城嘉禾群众利益

秦新安

事实证明,“嘉禾事件”的震慑效应,直接促成了全国征地拆迁工作的良性发展。

2004年5月,一起在当时国内堪称寻常的拆迁事件,让嘉禾这个湘南小县继2000年高考舞弊事件后再度“名扬天下”。

拆迁拆成“事件”,嘉禾既非始作俑者,亦非集大成者。其“赖以成名”之处,在于被中央定性为“地方政府滥用行政权力、用损害群众利益的方式搞建设的典型”,对其处理成为执政党进一步贯彻人本思想的标志性事件。

2003年7月,嘉禾启动占地超过12万平米的珠泉商贸城项目,为此需要动迁居民1100多户。由于相当数量的居民对拆迁条件并不接受,拆迁工作止步不前。

僵持之下,嘉禾县委、县政府联合下文,要求全县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做好珠泉商贸城拆迁对象中自己亲属的“四包”工作。

所谓“四包”,是指“包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拆迁补偿评估工作、签订好补偿协议、腾房并交付各种证件,包协助做好妥善安置工作,不无理取闹、寻衅滋事,不参与集体上访和联名告状”。

对不能落实“四包”责任者,则实行“两停”处理 暂停原单位工作、停发工资。对“纵容、默许亲属拒不拆迁、寻衅滋事、阻挠工作”的,将“开除或下放到边远地区工作”。

为了显示贯彻文件的决心,公开场合甚至挂起威胁性标语:“谁影响嘉禾发展一阵子,我影响他一辈子”。

高压之下,受牵连的公职人员委曲求全,一些家庭甚至走到“父子相争,夫妻离婚,兄弟反目”的地步。

即便如此,依然有不肯就范者。于是,先后有11名公职人员,因未完成“四包”任务而受到降职、调岗等处分。更有甚者,3名反抗强烈的“钉子户”,被公安机关“捉拿归案”。

2004年5月8日,北京一家媒体率先披露此事,举国哗然。迫于压力,嘉禾宣布废止“四包两停”政策。

但媒体的追踪报道表明,这只不过是嘉禾方面的缓兵之计。在此期间,嘉禾县一边主动出击与有关上级和各路媒体周旋,一边继续推行“四包两停”政策。县领导甚至在大会上宣称,对“想趁机作乱者”,要“严惩不贷”。

果不其然,此前被拘留的3人,应声转为被捕。

态度之坚决,手段之强硬,令人咋舌。

外界的观感,由吃惊而愤怒,由愤怒而疑惑,至此顿呈沮丧之态。

但是,5月24日,随着一支由建设部副部长率领的调查组进驻嘉禾,事态迅即急转:湖南省领导高调表态支持查处;被捕3人很快获释;因“四包两停”政策被处理的公职人员,陆续恢复原职;嘉禾方面的态度也软弱下来,县领导公开承认“工作严重失误”。

调查结论彻底推翻了嘉禾县此前的辩解。结论表明,珠泉商贸城纯属商业开发项目,嘉禾县委、县政府不但错误地介入,还滥施行政权力,造成了严重后果。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商业开发项目的拆迁工作,应由开发商和拆迁户协商解决,政府部门不应介入。但在嘉禾事件中,积极推进拆迁工作的却一直是当地政府,绝大多数拆迁户直到签约时才见到开发商。

紧随其后的,是对相关人员的问责:县委书记、县长等多名官员受到撤职等重处,涉嫌触犯刑律的人员,由司法机关继续调查追究。

以此为契机,全国上下掀起一场针对征地拆迁工作的整顿风暴。

6月4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有关问题。会议特别表示,同意湖南省对嘉禾县珠泉商贸城建设中违法违规相关责任人所作出的严肃处理。

翌日的《人民日报》发表题为《决不能用损害群众利益的方式搞建设》的社论,定性嘉禾事件为“地方政府滥用行政权力、用损害群众利益的方式搞建设的典型”。

卒章显志,最高层表态为事件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此后,从中央到地方,一系列更切实际的规范征地拆迁工作的法规、文件相继出台。这些法规、文件无不指向一个宗旨,即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利。

事实证明,嘉禾事件的震慑效应,直接促成了全国征地拆迁工作的良性发展。来自中纪委、监察部的消息称,2004年尤其是5月下旬以来,拆迁中的群体性上访、越级上访事件已有所下降,各地对拆迁规模的管理趋于科学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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