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晚自习ing。
一只小鸟突然唱起凄美的歌--我猜是哪个“有爱心”的女生带她回来的。
她的出现一鸣惊人,当那股清越的声音冲破她嫩嫩的喉咙传到我们耳膜的时候,大家都善意地笑了。而她却像是受了惊似的越叫越凄惨,我们都不忍心听了,眼睛统统从黑板斜面上的小球转移到教室的某个角落。老师停了停,问了一句,但他没有愤怒:据说他是一个很好的老师.而我,竟从来没有听过他的课。垃圾的我,如此垃圾。
一个男生把她放到了窗外。
我第N次拿出一张VCD碟片,用它的光面看自己的脸--我喜欢把VCD碟片当镜子来用。因为光面上映出的七色光彩虹一般印在我的脸上,很艺术的样子--我看到一张冷静的脸,没有表情,单纯得很,让人怀疑镜中人是个简单到没有思想的活死人,而这张脸,竟可悲地属于可悲的我。
小鸟在窗外仍不识时务地唱着凄美的歌。她似乎不大明白,这儿不是她的舞台。
记不清已经多久没听课了--我来这个班已经一个多月了哇,我记得前三天我是信心满满元气满满地学习着的。然后渐渐地渐渐地,我又变得安于现状,心里想着反正都已经是倒数第一了我破罐子破摔了。于是现在的我在没有考试的日子里,自由地睡着,醒着,欣然地享受我的青春。我似乎找不到合适的定位:在我自己心里,我该是当之无愧的NO.1;而在他们眼里,我却是不折不扣的倒数第一——比倒数第二还差39分之多。………曾经的我不是这样的,虽然是一贯地在睡梦中度过一堂又一堂的课,我仍然可以捧回至少还能赏心悦目的个位数成绩,之后便不受控制地疯涨了,像膨胀的人口,个位数变成十位数,十位上的数字由1、2、3……这样发展着。我没急,妈妈急了:“不行,不能这样下去。”于是以全班第二的成绩入学重点班的我作为最后一名进入了所谓的“校内实验班”,即“X%进清华北大”的高材生班。
下课铃突然响起来,是不怎么悦耳的音乐--而且是对老师们来说毫无效力的音乐。
我看到黑板上密密麻麻的全是似曾相识的公式和抽象派画法的各式斜面小球。老师终于舍得走了。紧接着传来小鸟的死讯。我不忍心出去看她,那样我怕我会矫情地当场哭掉,一如童年时对待每一条浮起的鱼。我很伤感地对猫说:“我们的教室里好端端的多出一个哀怨的亡灵。”猫轻笑,然后带着那种苦苦的似笑非笑的表情继续教我编那种上个世纪就不再流行的用彩绳编的手链。没有人好过。我走神,我猜想唱歌的她是一只黄澄澄毛茸茸的小鸡,但我不敢想像她的死状,不敢想像她是如何在风中抱紧自己颤抖的身子,在刺骨的孤独中听着自己的回音死去。…… 然而我很快地看到了WON漂亮的脸上漾出不可收拾的笑,温暖地让我想到夏威夷的晴空。他说:“真的?真的活了??哈,她真的活了!!”天哪!她竟在某人“死马当活马医”的残忍拉扯中活过来了,教室里的每个人都纯纯地笑着,我更是格外的惊喜,但我还是不敢出去看她,不敢去面对那种也许很水灵的小眼睛,那像是要洞察你的心摄取你的灵魂一样。我害怕除了人之外的一切动物,因为人是假的、虚伪的,因此不可怕,而是可笑。
玫说:“哇!她原来是一只鹌鹑!挺可爱的!!”
我努力想找到关于鹌鹑的一点儿形象的记忆,却很不争气地想到了一种炸过了蘸着椒盐吃的小动物。我便很白痴地问:“鹌鹑也可以像那样唱吗?”我迎着看到WON的笑容,明亮如阳光。
我在词典里找到这样的词条:“鹌鹑:……羽毛赤褐色,不善飞。”
低头看到自己赤褐色的外套,突然好笑地觉得自己像一只慵懒的大鹌鹑。
上课铃响了起来,虽说和下课时是同一种音乐,但此时听来就刺耳了。老师掐着铃声的第一拍跨上讲台,飞快地抄起粉笔刷刷地画图:斜面和小球。我听不到她的歌声,竟莫名其妙地恐惧,我当即后悔得想死,我为什么没有把围巾拿给她?!也许……强烈的第六感将我吞噬,让我恐惧得几乎窒息。……我很固执地认为自己是极有灵性的小孩儿,对这个,我即便是再受打击也深信不疑。所以我也总觉得学习不过是简单的一件事儿,一旦我真想去学了,就一定可以吓他们一个落花流水。于是我想放一放也无妨吧,便始终不肯下手去做,也便无所谓难易了,也便这样一辈子地麻木下去……记得月考的成绩单出来的那一天,我仍然控制着一个无所谓的表情有所谓地拿自己的每一科同别人比较--我当时突然觉得自己还有找差距的勇气,那就是还有得救。然而我更快地让自己绝望了,面对这样的成绩一滴眼泪也没掉的人,确实也该绝望。再度迷失,“像落单的候鸟/不想飞想奔跑/想忘了有目标/世界越来越小……”天哪,我爱死了游鸿明那磁力十足的声线了。
不要误以为我是没有理想的孩子。我曾不止一次地对朋友们描述我的梦想,哦不,理想:考北广,毕业,找个美丽的国家读研读博,回国,找一个合适自己的电台,一个合适自己的杂志社,做精英,放放喜欢的音乐,挑挑溺爱的文字,然后红得一塌糊涂。于是我拥有了自己的电台,自己的杂志社,并把它们经营得人尽皆知。我甚至在西单几乎饱和的商业区拥有一个全部用透明的金属玻璃制成的二层音像店,当然是顶尖的音像店,有最完整的购物网络,可以提供发行过的任何一张唱片。我定期请来世界各地的歌手,发扬他们的音乐精神。我会在二层南边辟一块儿作为Coffee Bar,供给最纯正的咖啡以及各式美味的冰点,可以让淘碟的Fans有一个交流和休息的场所。我的店设有Fans Club,加入的人数多到震惊世界。于是,我顺理成章地拥有了许多分店:在维多利亚港,在米兰,在纽约,在开罗,在新德里,在东京,在伊斯坦布尔………甚至成为星际连锁:我想我会优先考虑一下火星——一个我视之为故乡的地方——我总觉得那种近乎绝望的紅色才是我灵魂的归宿,我爱火星运河竟胜过热爱黄河长江。扯远了,回到我的理想。在完成以上那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之后,我毅然退居幕后。我定居温哥华,享受四季如春的怡人气候,看看那儿的海水是碧蓝还是祖母绿,我要找回那个我生命中最重要的朋友,我知道他在等我。在我的生命了无遗憾的时候,我要去一切神秘的地方旅行,一切据说“有去无回”的地方,我会为人们留下极其重要的文献,然后或许死于埃及的法老陵墓,或者消失于神秘的百慕大三角,或者蒸发于爪哇的吸入一切的黑色山洞……然后我的灵魂不灭了,后人提到我便写“她的精神永远活在我们心中”,哈,多滋润!我可以快乐而无悔地离开这个世界,这就是我惊天地泣鬼神的理想。然而要快乐而无悔地离开毕竟不是件易事,所以我还要努力。可“努力”……是多么奢侈的词啊……我要怎样才办得到呢?……
……预料之中的。小鸟死了。我瘫在凳子上看不到明亮的笑容。不知她去的时候会不会很难过?她有后悔的事儿吗?她走得快乐吗?……不,她也许是死于旷世孤独。她死了,我还活着。
……
已经上到自习了,快放学了,我本来确实想停在上面,可突然一声啼叫全班都笑着叫了:“她又活了!”于是我一个激灵抓起笔第一时间报告最新消息:她三鸣惊人了!!我难以置信地发现原来那种赤褐色的幼小的小鸟居然有“不死鸟”的潜质。站在一份多少有些颓废的情绪里,我觉得自己又何尝不是在死了又活、死了又活地挣扎呢?某某人说,“翻来覆去地死。”然而每死一次,我却觉得更坚定了。我矛盾地苟活着,以便最后一次死时可以快乐而无悔。我突然又坚强了似的。
坐在家里我开始想念一只未曾谋面的鹌鹑。我听到她清越的声音在我灵魂深处唱着:
“把天空捧在手里,狂风吹在心上……”
是的,我听得懂。我们可以不善飞,但没有什么阻止得了我们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