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 勇
途经深巷,3个小时的狂奔使我突然想抽支烟。一摸口袋,空了,前边不远处挂着一块醒目的新牌子———“深巷小店”,我骑着单车径直过去。
我掏出一张20元的钞票,要了4元一包的红梅烟和2元一瓶的矿泉水。店内一位40多岁的中年妇女十分热情地接过钱,先递给我烟和水,然后找钱。她拿起一张10元、一张5元和3张1元的纸币,犹豫了片刻,又将钱放回了抽屉。然后,她又拿起一张10元、一张5元和一张1元的纸币朝我面前递过来。就在我伸手接钱时,她又像忽然想起了什么似的,把手又缩了回去,说:“喔,该找你14元。”
我接过找回的钱,转身骑车回家。途中暗自思忖:这妇女一副十足憨态,肯定经常给人多找钱呢!
从这儿以后,每次需要烟、酒、酱、醋之类,我总是绕道去“深巷小店”购买,几乎每次都可遇到中年妇女差点儿给我多找钱的情形。
但是,一年过去了,我一次也没有得到妇女多找的钱;而她的小店,顾客却越来越多,货物也越来越齐全。
文/《辽宁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