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效力等级辨析

2003-04-29 00:44杨忠文杨兆岩
求是学刊 2003年6期

杨忠文 杨兆岩

摘要:文章在评析诸多法的效力等级概念的基础上,指出应以下位法效力直接渊源于上位法的原则来定位法的效力等级概念,指出这是中外学者普遍认同的。文章提出法的效力等级划分的根据在于制定机关所代表人民利益的层次和范围,而衡量法的效力等级的具体标准则是制定机关的地位和立法权的性质。文章从分权理论的视角具体论证了国务院根据立法授权决定制定的法文件,应与行政法规效力等级相同。

关键词:法的效力等级;概念定位;等级划分根据

作者简介:杨忠文(1939—),男,黑龙江肇东人,黑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主要从事行政法学研究;杨兆岩(1975—),女,黑龙江哈尔滨人,黑龙江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研究。

中图分类号:D911.0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7504(2003)06—0074—07收稿日期:2003—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