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金成
1946年某天,上海《新民报》截稿时,其南京专电发来特急电,称"蒋主席偕夫人宋美龄访美,今日从明故宫机场起飞"。这是一条世人瞩目的重要新闻,然而,《新民报》居然只字没登,让《华美晚报》当日以头版头条"抢了头功",7行大字标题处理得格外醒目,一时轰动上海滩。
殊不知,这是《新民报》刻意制造的一条假新闻。原来,《华美晚报》常常截获《新民报》的"南京专电"照搬照抄、抢先发行。由于后者是私设电台而无可奈何,于是出此"损招"诱使前者上当。果然,《华美晚报》被当局罚停三天,在读者中信誉大受贬损。①假使今天某家报纸也搞一次这样的"恶作剧"真不知会有多少家报纸"出洋相"。随着"同质"新闻的泛滥,"独家新闻"的价值越来越被凸现,相应的采写也越来越难,尤其是独家新闻线索的获得,几乎成了奢望。但是,独家新闻并非一定要有独家线索,"同源"之中照样可以写出独家新闻。
一、"同源"之中见"独家"。
传统意义上的独家新闻往往指的是内容上的"惟一"。俗称"人无我有"。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某些强势媒体往往凭借自身的优势和政策的倾斜,经常抛出这样的独家新闻。但是,随着传媒市场竞争机制的确立,传统意义上的"信息独家代理"只能成为美好的回忆。因此,对当代媒体来讲,要追求"独家"就只能在"同源"之中求个性。
例一,"抢得时效成独家"。
2000年6月13日新华社以滚动的方式播发了《朝韩领导人55年首次会晤》的稿件,即是凭借时效快、显著性强的双重标准而成为独家新闻。②单从新闻源的角度看,朝韩双方领导人会晤属重大新闻事件,不可能只为中国的新华社所独知,至少,朝、韩双方的通讯社应完全具有知情的权利,但是由于新华社对此备加关注,通过预测、分析、在机场放"流行哨"等手段,终于在第一时间抢得这个重大新闻。又由于该新闻的显著性特征所决定,一经播出,立即引起了全世界的关注,并被西方各大通讯社所转发。就这样,在记者的主观努力下,在事件本身显著性的基础上(因为显著性,而迅速被扩散),"第一"变成"惟一"。对这样的新闻,叫不叫做"独家"可以商榷,但是,它确实具有独家新闻的实效。也应该成为我们努力的方向。
例二,抓住瞬间成"独家"。
在重大的新闻事件中,常常存在着一些突发事件、偶发事件。有的时候,这些突然发生的"小事"往往包含着可遇不可求的重大新闻价值。但是,由于这类事件具有不可预测性及易逝性,经常像流行一样悄然划过,难以被捕捉到。这就要求新闻工作者在对重大新闻进行报道的同时,要时刻准备着,用心捕捉稍纵即逝的独家新闻。否则,即使是出现了"耀眼的流星"也会因记者的准备不足而"流逝"。相反,上帝总是垂青那些有准备的头脑。《朝韩议会间历史性的握手》就是这样产生的。③
在亚洲议会和平协会第三届年会上,韩国国会议长李万燮发言后走回座位,突然与起身致意的朝鲜议长金秀学热情地点头握手。这几乎是发生在眨眼间的事情,同时也是令人期待已久的好新闻。由于握手发生得太突然,许多媒体都没有准备,更无法掌握细节,就连凤凰卫视、中央电视台等媒体都只能采取事后补救的办法。但是,这个珍贵的瞬间却被用心观察的新华社记者吴晶及时地捕捉到了,于是才有了《朝韩议会间历史性的握手》的独家报道。而留给其他媒体的只能是惋惜。
与此相类似,一些灾难性报道,如"9·11"等突发事件,很难预测什么时候发生,在哪里发生,但是,现实中这种现象确实存在。因此,时刻准备着,抓住瞬间,即会成就"独家"的心愿。
二、"同源"之中写"独家"。
1.独家的写作角度。
当前新闻界有一句流行的口号"以事实说话"。这对"同源写独家"很有启迪,同样的事实,就看你怎么说话,一句意思相同的话,还要看你怎么表述。这就为"同源写独家"提供了现实的可能。
众所周知,《经济观察报》(以下简称观察报)和《21世纪经济报道》(以下简称21世纪)同为中国财经媒体的两匹"黑马"。尽管二者所关注的内容同为财经类新闻。但是,由于写作风格各具特色,两报都获得了极大的成功。《观察报》以报道事实为铺垫,重点放在观察和解释方面;而《21世纪》则以报道信息为主打,把精力集中在如何快捷、准确、全面地传播信息方面。从而形成了"重信息"和"重解释"的不同特点。因此,对于同一题材的新闻报道,常常会打上各自的不同"烙印"。以二者对上海开通磁悬浮的报道为例,便可窥一斑而知全豹。2002年1月6日《观察报》刊登了题为《磁悬浮能否左右京沪高速铁路》的文章,而《21世纪》的报道题目为《浙江婉拒磁悬浮方案铁道部力推轨道交通》。顾名思义,前者在讨论中逐步展开作者的意图,起到了解释的作用。后者则以消息的形式传达了两个政府的态度,具有较强的信息价值。
仅从内容上看,这样的新闻或许不能被称之为"独家",但是,若从写作的角度来衡量,则仍不失为"独家"的一种表现形式,也是我们在求不到"独家内容"之后,一种退而求其次的做法。
2.独家的新闻资源整合。
动笔之前,一定要认真地研究采访素材。有时,把看似互不相干的新闻事件放在一起之后,常常会产生意想不到的收获--突然发现"独家主题"。例如,《深圳商报》曾连续收到三篇关于商品侵权的新闻素材。一是产品被假冒,却要正规厂家承担责任。二是原以为是非专利产品,却受到侵权的指控。三是打假取证花费50万元,获赔只有13万元,北大方正维权难。通过思考,该报编辑人员发现,看似互不相干的三个事件却包含着一个共同的主题,即在加入WTO之后,中国企业都将面临着如何保护自己的产品,如何面对知识产权的问题。这是中国企业所不熟悉的,也是中国企业不得不面对的。于是,编辑人员以独特的视角发表了题为《三面镜子:深圳企业维权警示》的解释性报道。④受到企业界和法律界的广泛关注。
这只是发生在深圳新闻界的一个小例子,但它却告诉我们一个深刻的道理,通过整合,"同源"新闻也能产生"独家"的传播效果。
3.求"独家"的评论视野。
随着主体意识的增强,现在的读者已不再满足于知道发生了什么,而且,还想知道为什么和怎么样。这就要求媒体不仅要报道新闻事件,而且还要及时地发表评论。对于一些复杂的事件,仅有报道是不够的。新闻所提供的是变动的事实,而评论提供的是冷静的思考。只有把变动的事实和冷静的思考结合起来,人们才能准确地把握事物的本质及含义。因此,读者对主观评论的需求,将有利于媒体展示"独家"的风采。
三、凭借实力赢"独家"。
或许你不相信,求不到、抓不着的独家新闻有时会主动送上门来。这决不是异想天开。现实中,确实存在着某些媒体,凭借自身的实力而赢得"独家信息代理权"的现象。尽管这样的"好事"会越来越少,但是,笔者坚信,这样的现象不会绝迹。这是由媒体的传播功能所决定的。例如,当名人、政府需要向公众发布信息时,就必须借助媒体。同时,为了增强传播效果,信息的发布者往往会选择强势媒体。特别是需要"聚焦"时,通常会选择"独家"发布的形式。作为媒体,要想"取得信赖",没有超强的实力是很难想像的。这些实力主要包括,媒体的影响力、记者的知名度、特殊的人际关系。三者缺一不可。
例如1986年,蒋经国曾选择《华盛顿邮报》作了专访。向全世界宣布了两个重要的信息。一是"报刊解禁";二是蒋家的人不再担任所谓的"总统"。本来,这是两个与台湾关系密切的决定,蒋经国为什么选择《华盛顿邮报》作专访呢,原因正是看中它在世界范围的影响。
综上所述,抢不到、抓不着的独家新闻却是可以凭借实力"赢得到"。当然,这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但是,也不是不可能的事。太容易了,"独家新闻"的魅力又何在呢?
注释:
①罗建华《点击报界"新概念"》,《新闻记者》2000.11期第28页。
②刘保全《抢的时效成独家》,《新闻战线》2002.1期第51页。
③吴晶《一条独家新闻的由来》,《中国记者》2002.6期第65页。
④张为真《在竞争中追求独家》,《新闻战线》2003.1期第5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