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病患者能否人流

2001-06-14 14:28
现代家庭 2001年3期
关键词:淋病性病后果

问:我已怀孕4个多月,在最近的一次检查中,竟发现我得了淋病!传染源来自于丈夫,因为他也得了这个病。丈夫很痛悔,他想不到偶然一次的越轨就造成了这么大的危害。如今,我面临的情况比他复杂得多,因为我的肚子里有胎儿!照理,这个孩子不能要,因为性病可能会侵入胎儿的肌体,治病的药物对胎儿也有影响;但人流也可能造成后遗症,医生说,人流,须等淋病治愈后才能进行。可是,淋病不是马上能治好的,而肚子里的胎儿却在天天长大,以后,孩子还“流”得出来吗?我们是结婚了两年多才有的孩子。对此,我左右为难,痛苦万分。

答:不管怎样,在患病期间,你不能作人工流产手术。因为,在淋病未治愈前,人流作为一种手术,仍然会导致子宫内的创伤,这将使淋病双球菌入侵子宫腔,造成盆腔感染,其后果不仅是炎症的扩散,更会造成输卵管的粘连、不通等,继发不孕。同时,有的病人还会伴发子宫内膜炎,引起更为严重的后果。

从你的情况来看,淋病治愈后,再终止妊娠也不可取。过大胎儿的人工流产,对产妇造成的伤害与痛苦是很大的。所以,你应当在产科医生和性病医生的联合指导下,在继续妊娠中治疗淋病,以争取最大限度地减少“治疗”对胎儿的影响。当然,为防止胎儿在娩出时受淋病双球菌感染而造成淋病性眼炎等,医生应对新生儿作一些特别的处理,以防淋病双球菌对孩子的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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