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点摘编

2001-06-13 22:57
中国西藏 2001年3期
关键词:藏区旅游发展

西部大开发必须依法进行

刘 海年发表在《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的文章,提出要加快西部大开发的立法工作。文章认为,第一、要加强西部开发的立法工作。1、要着手研究和制定"西部开发法"。"西部开发法"是国家关于西部大开发的基本法律,应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通过。"西部开发法"应将党和国家关于开发西部的政策法律化,明确规定西部大开发的目的、方针、指导思想、开发机构和实施步骤,尤其要规定环境资源保护和生态平衡的维持,以反映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战略。至于基本内容,有学者已提出了设想。我们认为,这些设想是初步的,即使将来提出较完善的框架,鉴于"西部开发法"是国家开发西部的基本法,有关西部开发的认识有待加深,经验需要进一步积累,因此,在内容上一般宜多采用原则性和概括性规定。2、依据宪法和法律,国务院应制定有关支持西部大开发的行政性法规,各有关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应制定适合本地情况的地方性法规。国务院的关于西部大开发行政性法规,除国务院依照法律行使国务院支持西部的有关职权和履行有关义务,还应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权下,将本应由法律作出规定,但时机尚不成熟、条件尚不具备的有关支持西部开发的措施制定成行政性法规。各地方在制定地方性法规时,既要考虑本地需要,又要遵照法律和行政性法规的有关规定,注意局部与整体的关系,注意与兄弟省、市、自治区的关系。 3、在有关西部开发的法律和法规出台之前,西部开发要严格遵守国家现行法律和有关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钻法律不完备的空子;不得因牟取本地区、本单位局部的和眼前的利益,而损害整体的、长远的利益。第二、建立保障法律执行的制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要提高现有政法干部政治思想和法律专业水平。现有政法干部中法律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的只是一少部分,多数是经成人教育学习法律专业的。其优点是经多年锻炼,实际工作经验较为丰富,但大部分人的文化素质和法律专业素质尚需继续提高。要加大法学教育投入,加强和改革法学教育。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使法学人才一直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十多年来法学教育一直是教育的热点。随着法学人才流向基层,流向政法机关以外的领域,法学人才的社会需求量还会大幅度增加。为了适应客观形势发展需要,国家要加大对现有大学法学教育的投入,办好现有政法院校。亟需的专业,可在有条件的院系实行二部制。除国家投入外,还应改革现行教育体制,发动社会集资办学。西部地区的重庆、成都、西安、兰州等城市有很好的教育基础,应建设成为法学教育基地,为西部培养法律人才。西部地区还要注意建立有效的机制,将人才留在西部。要放宽有关政策,吸引高层次法律人才到西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高新技术的发展,以及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目标的实现,都需要有一批高层次法律人才。要选择亟需专业,与国外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机构合办短、中期培训班或研究班。必要时可选荐优秀中、青年学者到国外进修,以快速培养亟需的法律人才。十多年来,我国的普法教育是有成效的,但仍离客观需要差距很大。法盲的存在是违法犯罪产生和社会不稳定的重要因素。今后西部地区和全国都应继续坚持抓好以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的普法教育,抓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人民的法律意识,提高人民的整体素质。返回

考 证 风 马

谢继胜近期发表在西藏网的文章《风马再考》,从风马与汉地纸马的渊源,风马语源、风马四兽寓意几个方面对风马进行了研究。文章说风马与汉地纸马的渊源应该确认的有三点:(1)中央绘马的西藏风马幡最初是送魂旗;(2)风马图案的五种动物代表五行运转和生生不息;(3)风马信仰是源自汉地、融入藏族民间信仰的一种古老观念。结论可以用一句话来表述:西藏风马图案的内涵在于反映汉藏一脉相承的民间信仰;西藏风马图案的版式沿袭由唐时佛经印刷激起的汉地雕版方式,最初的西藏风马雕版的形式不会晚于北宋。

汉地纸马形成于宋代──中国印刷术的一个黄金时代。从藏汉交往的关系史来分析,宋代是藏汉以茶马贸易为特色的经济文化交往日趋密切的又一个高潮时期。作为茶马贸易集散地之一的蜀地,尤其是成都,是中国雕版印画最早的中心。因此,笔者分析认为纸马图案是宋时由四川进入康区渗入卫藏全境的。对风马rlung-rta语源问题,作者在其《风马考》一书中已提出了初步看法,这篇文章又作了进一步探讨。分析认为西藏的"白算"(dkar-rtsis)传承完全来自于印度,在公元1027年藏地有了时轮密(kalacakra);西藏的"黑算"(nag-rtsis)传承则完全来自于 中原汉地。应该指出的是,汉地历算学的某些类型早在吐蕃王朝时期就已传入西藏,即在公元七世纪至公元九世纪。正是这种汉地的星相历算学传统发展出了风马的观念,因为rlung-rta一词在西藏星相历算学中是四种基本元素之一,但这种说法在星相历算学中的意义还没有办法搞清楚。这四种元素是:(1)生命(srog),(2)身体(lus),(3)力量(dbang-thang),(4)河马(klung-rta)。klung-rta一词是"龙马"观念的一种转义;汉地神话创造的"龙马"出现时就与"河"相关,马背上负有八卦图。正是在"龙马"的这种神话学意义上导源出藏语中klung-rta的拼法,然而,藏语却没有接受"龙马"的形式本身,将龙的形象成分丢掉了。从汉文古籍可以看出,汉语中的"龙马"一词系由"龙"(马之一种)转变而来,主要与"河图"相关。此外,既然风马最初是绘有马的送魂幡,作为西藏原始宗教仪式的组成部分,应该说是一种深层的信仰,在按五行布局的今日风马幡样式未形成之前就已经存在了。属于藏缅语族的藏语,古藏语"马"作rmang,读为rmang,而不是后世藏语的rta。当寓含龙马观念的纸马进入雪域时,以rmang对译纸马上作为马的"龙"都是音义契合的。随着语言的发展,藏语的rmang完全消失了,致使汉语的"龙"字对rmang的对应词义"马"消失,转而对应rta。此时才有了真正意义上的藏语译音字rlung/klung与rta结合为rlung/klung-rta。因为风马的称呼出现在十六世纪前后的藏文文献,说它是七至九世纪中古汉语"龙马"中"龙"的译音,未免有些牵强,但rlung/ klung-rta的音义及历史源流又与"龙马"的发展演变息息相关,其间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所以,风马幡完全取代rmang与"龙"之对应而形诸rlung-rta时在近代。

Rlung-rta一词的形成虽历时较长,但它表述的观念如同龙马所负的"河图"一样在七至九世纪的吐蕃时期就形成了,融为了藏族基本信仰的一部分;然而,风马中rlung作为"龙"的译音词进入藏语,则是比较晚近的事。这种矛盾实际上体现着外来思想观念被藏族文化吸收过程中的一些特殊性:它对外来文化的影响是以施与影响者保持其外在表征为前提的,体现藏族文化一种宽广坦荡的包容性,而且这些外在表征的出现一般较晚,这种情形在意识形态的其他领域也经常可以看到。例如称作藏族民间百科全书和游牧萨满文化载体的格萨尔史诗,其中作为史诗徽志的大王格萨尔(gesar),极可能就是一个外来词。作为藏传佛教护法神最高神灵的白哈尔(pehar,其构词形式与格萨尔何其相似!)也是一位外来的神灵,却代表着藏传佛教护法神体系的最高神,取代了土著神灵载乌玛保的位置。众人皆知的狮子(seng-ge)则是取代了牦牛成为藏族社会佛教思想领域的人群表征。依次类比,我们有理由相信,rlung-rta一词逐渐替代了原有的rmang与"龙"的音义对应。返回

藏区旅游开发的前景、特点与问题

石硕发表在《西南民族学院学报》2001年第二期上的文章,对藏区旅游开发的前景、特点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讨论。认为藏区旅游开发潜力极大,前景广阔,且发展旅游业就藏区自身的自然与人文条件而言不啻是一种扬长避短和极具合理性的选择。对于旅游,藏区最大的潜在产业,文章从三个方面进行认识:一、藏区的人文与自然均具有人类意义与世界价值,与此相对应,藏族作为世界上一个特殊的高原族群,其为适应"世界屋脊"这一几臻于人类生存极限的高原环境所创造的独特生活方式及其厚重的民族文化,对于人类之文化,同样具人类意义与世界价值。这两点也正是藏区得以历久不衰地激发与吸引全国及世界各地人们的好奇心和兴趣并使之趋之若骛的根本所在。当今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剧及高原环境对这一进程的相对阻隔作用,藏区及藏族文化的人类意义与独特价值正日趋凸显。对永具好奇心与探寻精神的人类天性来说,以及当今世界旅游仍以从工业化国家或都会地区趋向非工业化国家或乡村部落为主流方式之特点,藏区实有难以抵挡的诱惑与魅力。因此从发展看,藏区旅游业无疑将在中国未来的旅游业中占有特殊位置,藏区旅游将可能成为21世纪最具前景的世界旅游明珠之一。二、藏区蕴含着异常丰富的旅游资源。三、就藏区自身的自然与人文条件而言,发展旅游业是一个最合理、最明智的选择,是最能使人与自然合谐发展的产业,也是最具前景的可持续发展产业。在作为旅游资源的藏区人文与自然特点问题上,文章认为要发展藏区旅游业,首先需要对藏区旅游资源特点有一个较为准确的定位与认识。就整个藏区的旅游资源来说,有两点是共通的:即体现于自然层面的高原地域特点和体现于人文层面的藏传佛教文化特点。把握这两点乃是把握藏族文化之精髓所在。要想成功地开发藏区旅游资源,必须掌握一个原则,即人文与自然不可偏废,而要力图将两者加以有机的结合。也就是说,当我们展示藏区奇丽的自然时,最成功的做法是在这种自然之上赋予一种人文的理念和意义;而当我们展示藏区的人文时,则一定要同时强调它的高原自然背景。因此对藏区旅游资源的开发必须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力求扬长避短。对旅游资源的一个有品味、有特色的形象定位、规划设计和宣传往往是成功之始。在对藏区旅游开发中的难点与问题上。文章认为,当前藏区的旅游开发程度与其实际蕴含的旅游资源远不成正比。这大体由三方面原因造成:、一、旅游产业在藏区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与潜在前景尚未从战略高度上被认识。二、受可进入条件制约。可进入条件差是制约藏区旅游业发展的主要因素。三、受到藏区经济整体发展水平相对滞后、商品化程度较低、基础设施不足等一系列须与旅游产业相配合的因素所制约。需要指出,尽管藏区旅游业的开发还存在着上述困难,但当前有利于藏区旅游开发的局面却正逐步形成,这就是:一、当前,内地尤其是东部地区的经济发展已足以在相当程度对藏区的旅游开发形成支持;二、旅游产业在全国及藏区经济发展中的地位正逐步得到提升;三、长江上游天然林禁伐以后正迫使藏区经济增长向可持续发展产业转移,这无疑为藏区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新的空间和机遇。返回

西部民族地区的发展应走新路

《民族研究》今年第2期刊载李岚的文章,指出民族地区应抓住西部大开发和信息革命的历史机遇,走出一条可持续发展的新路。改革开放以来,东部地区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但是西部开发如果照搬东部沿海地区的做法,必将事倍功半。这是由于西部开发的时机和条件同东部发展时有很大不同。那时国际上工业经济还占主导地位,国内处于短缺经济的环境,东部靠廉价劳动力生产一些低水平的产品就能积累资金,实现经济总量的高速增长。现在国际国内情况发生了巨大变化,信息时代即将来临,国内市场总体上供大于求。模仿者往往会成为受害者,当发达地区走向信息经济的主战场时,处于边缘化的民族地区可能越来越被挤到边缘角落。西部地区大多是农区和牧区。农区以粗放经营为主,资源浪费大,成本高,效益低;牧区边远封闭,自然环境恶劣。亟须利用新技术改造生态环境和传统的生产方式。西部地区的基础设施更为落后,大多数地区不具备工业化的条件,而原有的工业主要是采掘业和原材料加工业,效益低,产业结构不合理,经济连带作用也不强。如果走传统的工业道路,最好的结局也只能是保持和东部地区等距离的差距。西部开发是要再造一个山川秀美的西部,保护和建设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实现社会、经济、生态和文化协调的可持续发展。这一目标也决定了西部民族地区必须走全新的发展道路,而不能重复东部"先建设、后治理"的发展模式。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逐步实施,民族地区的基础设施特别是信息基础设施将大为改观;随着信息技术实用化的推进,少数民族完全有可能掌握和运用信息技术。这使西部民族地区完全有可能利用信息技术享受科技新成果,从而走出一条全新的发展道路。西部民族地区应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树立信息时代所需要的竞争意识、效率意识和勇于开拓、大胆创新的精神,通过技术跨越带动生产方式和管理模式的跨越,实现社会、生态、经济和文化协调的可持续发展。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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